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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11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我動議在條例草案增補剛讀出的新訂條文、新部的標題及新分部的標題。
完
2011年7月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