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制 發 展 討 論 符 合 《 基 本 法 》
* * * * * * * * * * * * *
就 楊 森 議 員 今 日 ( 二 月 十 五 日 ) 在 香 港 電 台 第 三 台 節 目 「 給 香 港 的 信 」 中 所 表 達 的 言 論 , 政 制 事 務 局 發 言 人 作 以 下 回 應 :
政 制 發 展 專 責 小 組 最 近 訪 京 期 間 , 中 央 有 關 部 門 向 小 組 重 申 了 某 些 自 八 十 年 代 為 準 備 香 港 回 歸 已 定 下 的 方 針 政 策 , 這 些 政 策 一 直 沒 有 改 變 。
八 十 年 代 起 草 《 基 本 法 》 時 , 行 政 主 導 這 方 針 是 設 計 香 港 政 治 體 制 和 維 繫 香 港 有 效 管 治 的 一 個 重 要 考 慮 。 未 來 行 政 長 官 和 立 法 會 的 具 體 產 生 辦 法 , 必 須 符 合 《 基 本 法 》 的 有 關 規 定 , 和 有 利 於 鞏 固 和 完 善 行 政 主 導 體 制 。
中 央 有 關 部 門 表 示 要 以 愛 國 者 為 主 體 的 港 人 來 治 理 香 港 。 政 務 司 司 長 在 二 月 十 一 日 的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 回 應 議 員 的 關 注 時 , 引 用 了 鄧 小 平 先 生 在 八 十 年 代 的 講 話 , 並 且 表 示 國 家 在 八 十 年 代 已 為 香 港 定 下 基 本 方 針 政 策 , 以 及 確 立 了 管 理 香 港 事 務 的 人 應 是 愛 祖 國 、 愛 香 港 的 香 港 人 。
自 回 歸 以 來 , 中 央 和 特 區 政 府 均 依 照 《 基 本 法 》 落 實 「 一 國 兩 制 」 , 不 存 在 任 何 對 《 基 本 法 》 中 關 於 政 治 體 制 規 定 的 重 新 演 繹 。
特 區 政 府 鼓 勵 香 港 社 會 討 論 《 基 本 法 》 中 有 關 政 治 體 制 的 原 則 及 法 律 程 序 問 題 , 是 希 望 不 同 團 體 和 人 士 多 發 表 意 見 , 對 問 題 加 深 了 解 , 共 同 為 日 後 政 制 發 展 的 工 作 打 好 穩 固 的 基 礎 。
完
二 ○ ○ 四 年 二 月 十 五 日 ( 星 期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