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制 發 展 報 告 納 入 人 大 常 委 會 議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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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人 大 常 委 會 委 員 長 會 議 今 天 ( 四 月 十 九 日 ) 決 定 把 行 政 長 官 就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制 發 展 提 交 的 報 告 納 入 人 大 常 委 會 會 議 議 程 , 並 將 於 四 月 二 十 五 及 二 十 六 日 會 議 上 討 論 一 事 , 行 政 長 官 董 建 華 發 表 以 下 聲 明 :
「 我 十 分 感 謝 人 大 常 委 會 把 我 於 上 周 提 交 關 於 香 港 政 制 發 展 的 報 告 , 納 入 他 們 於 四 月 二 十 五 及 二 十 六 日 舉 行 的 會 議 議 程 。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安 排 , 反 映 中 央 對 報 告 及 香 港 政 制 發 展 的 高 度 重 視 。
「 我 期 望 人 大 常 委 會 在 考 慮 我 的 報 告 後 , 能 早 日 確 定 二 ○ ○ 七 年 及 二 ○ ○ 八 年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行 政 長 官 和 立 法 會 產 生 辦 法 可 以 修 改 , 以 便 我 們 可 以 盡 早 為 香 港 的 政 制 發 展 推 展 下 一 步 的 工 作 。
「 政 制 發 展 專 責 小 組 星 期 四 ( 四 月 二 十 二 日 ) 會 應 邀 前 往 深 圳 , 向 人 大 常 委 會 代 表 介 紹 小 組 的 第 二 號 報 告 。 」
完
二 ○ ○ 四 年 四 月 十 九 日 ( 星 期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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