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會 一 題 : 政 府 回 應 去 年 遊 行 人 士 訴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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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是 何 秀 蘭 議 員 今 日 ( 六 月 三 十 日 ) 在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的 提 問 和 政 務 司 司 長 曾 蔭 權 的 口 頭 答 覆 :
問 題 :
去 年 7月 1日 50萬 人 上 街 遊 行 的 事 件 距 今 已 有 1年 , 有 團 體 計 劃 在 本 年 7月 1日 再 舉 行 遊 行 。 就 此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在 過 去 1年 曾 經 採 取 甚 麼 措 施 、 提 出 甚 麼 政 策 及 推 出 甚 麼 項 目 , 以 回 應 參 與 去 年 遊 行 人 士 所 提 出 包 括 關 於 民 主 進 程 在 內 的 訴 求 ; 及
( 二 ) 警 方 有 甚 麼 應 變 措 施 , 協 助 參 與 本 年 7月 1日 遊 行 的 人 士 順 利 完 成 遊 行 , 以 避 免 去 年 遊 行 人 士 受 到 長 時 間 暴 曬 及 無 法 起 步 的 情 況 再 次 出 現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就 問 題 的 第 一 部 分 , 去 年 七 一 遊 行 的 發 生 , 源 自 多 項 因 素 , 誘 發 點 是 就 《 基 本 法 》 第 二 十 三 條 ( "第 二 十 三 條 ") 立 法 而 引 起 的 疑 慮 , 以 及 對 政 府 施 政 的 不 滿 。 此 外 , 不 少 參 與 遊 行 的 市 民 對 當 時 因 「 沙 士 」 而 進 一 步 惡 化 的 經 濟 情 況 , 感 到 擔 心 和 憂 慮 。 也 有 市 民 在 遊 行 中 表 達 對 政 制 發 展 的 訴 求 。
關 於 第 二 十 三 條 立 法 , 特 區 政 府 在 去 年 七 一 遊 行 之 後 不 久 已 決 定 擱 置 立 法 。 我 們 目 前 沒 有 計 劃 向 立 法 會 重 提 立 法 建 議 。 如 果 將 來 有 這 樣 的 計 劃 , 我 們 必 定 會 進 行 全 面 的 諮 詢 , 特 別 和 立 法 會 通 力 合 作 。
過 去 十 二 個 月 裏 , 我 們 積 極 改 善 及 加 強 公 共 ?籵 噶 m系 統 , 為 未 來 可 能 再 出 現 的 疫 症 作 好 準 備 。 新 的 防 禦 措 施 包 括 成 立 衛 生 防 護 中 心 、 訂 定 整 體 應 變 機 制 並 進 行 演 習 、 透 過 資 訊 科 技 偵 查 傳 染 病 、 加 強 與 內 地 和 海 外 醫 護 機 構 的 聯 繫 , 以 及 在 公 立 醫 院 增 設 隔 離 設 施 等 。 我 們 會 繼 續 保 持 高 度 警 覺 、 絕 不 鬆 懈 。
關 於 經 濟 情 況 , 特 區 政 府 過 去 一 年 採 取 了 多 項 措 施 振 興 經 濟 。 這 包 括 落 實 去 年 與 內 地 簽 訂 的 更 緊 密 經 貿 安 排 , 積 極 參 與 由 香 港 、 澳 門 和 九 個 內 地 省 份 的 泛 珠 三 角 合 作 論 壇 , 以 及 進 一 步 推 動 「 個 人 遊 」 計 劃 和 發 展 人 民 幣 業 務 。 我 們 亦 引 進 了 多 間 大 型 國 企 和 民 企 來 港 上 市 , 並 且 成 功 為 「 五 橋 一 隧 」 發 債 , 進 一 步 鞏 固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的 地 位 。
數 據 顯 示 , 特 區 政 府 推 動 經 濟 轉 型 的 政 策 已 初 見 成 效 。 今 年 第 一 季 的 經 濟 增 長 達 到 百 分 之 6.8, 預 計 第 二 季 的 經 濟 增 長 數 字 有 可 能 接 近 或 達 到 雙 位 數 。 最 新 公 布 的 失 業 率 是 二 十 六 個 月 以 來 最 低 的 , 而 僱 員 薪 金 下 調 的 情 況 亦 明 顯 改 善 。 此 外 , 房 地 產 價 格 的 回 穩 亦 大 大 紓 緩 了 負 資 產 的 問 題 。
雖 然 經 濟 情 況 好 轉 , 但 特 區 政 府 並 不 就 此 滿 足 。 特 區 政 府 會 繼 續 和 社 會 各 界 為 經 濟 轉 型 共 同 努 力 , 建 立 有 利 經 濟 增 長 的 條 件 , 創 造 商 機 , 盡 量 推 動 行 業 發 展 , 帶 動 就 業 。 特 區 政 府 也 會 繼 續 投 放 資 源 , 幫 助 香 港 勞 動 人 口 提 升 就 業 技 能 , 以 應 付 經 濟 轉 型 的 需 要 。
在 政 制 發 展 方 面 , 政 府 是 支 持 和 積 極 推 動 香 港 政 制 向 前 發 展 的 。 今 年 一 月 初 , 行 政 長 官 宣 布 成 立 政 制 發 展 專 責 小 組 。 專 責 小 組 透 過 不 同 渠 道 , 在 高 度 透 明 的 運 作 下 , 廣 泛 聽 取 了 社 會 各 界 及 人 士 的 意 見 。 專 責 小 組 成 立 的 三 個 月 內 , 就 與 超 過 八 十 多 個 團 體 和 人 士 會 面 。 二 月 初 , 專 責 小 組 與 中 央 有 關 部 門 在 北 京 會 面 , 就 政 制 發 展 事 宜 交 換 意 見 。 三 月 底 和 四 月 中 , 專 責 小 組 就 《 基 本 法 》 中 涉 及 政 制 發 展 的 法 律 程 序 和 原 則 問 題 , 發 表 第
一 號 和 第 二 號 報 告 。 在 人 大 常 委 會 就 《 基 本 法 》 有 關 條 文 作 出 解 釋 和 決 定 前 , 專 責 小 組 曾 到 深 圳 , 向 人 大 常 委 會 官 員 反 映 香 港 市 民 的 意 見 和 解 釋 特 區 政 府 對 有 關 問 題 的 看 法 。
我 們 理 解 部 分 市 民 對 人 大 常 委 會 決 定 的 失 望 , 也 理 解 他 們 對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釋 法 會 否 影 響 香 港 的 高 度 自 治 的 憂 慮 。 我 們 明 白 在 「 一 國 兩 制 」 的 實 踐 過 程 中 , 仍 有 市 民 未 就 此 完 全 釋 除 對 兩 地 法 制 不 同 而 產 生 的 疑 慮 。 我 們 會 繼 續 就 此 方 面 多 作 解 釋 。 同 時 , 中 央 及 特 區 政 府 會 堅 守 按 《 基 本 法 》 辦 事 , 維 護 「 一 國 兩 制 」 及 香 港 現 有 的 價 值 觀 , 這 些 都 是 中 央 , 特 區 政 府 及 香 港 市 民 重 視 的 。
普 選 始 終 是 《 基 本 法 》 訂 明 的 最 終 目 標 。 現 時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決 定 , 給 予 香 港 社 會 不 少 的 空 間 去 改 進 行 政 長 官 和 立 法 會 的 選 舉 方 法 。 為 協 助 社 會 根 據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決 定 推 動 香 港 的 政 制 發 展 , 專 責 小 組 已 於 五 月 發 表 第 三 號 報 告 , 詳 細 列 出 兩 個 選 舉 方 法 可 以 考 慮 修 改 的 地 方 。 我 趁 此 機 會 , 多 謝 社 會 各 界 人 士 熱 心 參 與 專 責 小 組 舉 行 的 跨 界 別 小 組 研 討 會 , 使 社 會 能 夠 融 合 不 同 意 見 , 討 論 合 適 香 港 政 制 發 展 的 各 個 方 案 。 專 責 小 組 也 已 開 始
舉 辦 更 多 的 跨 界 別 小 組 討 論 , 讓 更 多 不 同 的 團 體 , 中 產 及 基 層 人 士 參 與 廣 泛 討 論 政 制 方 案 , 對 政 制 發 展 方 案 安 排 作 出 個 人 的 貢 獻 。
政 府 深 切 了 解 , 市 民 期 望 政 府 改 善 施 政 , 加 強 管 治 , 期 望 政 府 能 更 好 回 應 市 民 的 訴 求 。 行 政 長 官 在 今 年 的 施 政 報 告 中 , 已 提 出 一 系 列 改 善 管 治 的 措 施 。 我 們 尤 其 重 兩 方 面 的 工 作 , 包 括 加 強 對 公 共 政 策 的 研 究 和 吸 納 更 多 中 產 階 層 人 士 的 意 見 。
有 關 公 共 政 策 的 研 究 , 中 央 政 策 組 已 開 展 工 作 , 積 極 與 社 會 人 士 討 論 如 何 推 動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和 培 植 有 關 人 才 , 並 已 組 成 包 括 學 者 、 專 家 、 專 業 人 士 、 研 究 及 智 囊 機 構 的 專 家 小 組 , 手 研 究 推 動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和 培 養 有 關 人 才 的 種 種 方 法 。 此 外 , 中 央 政 策 組 現 正 通 過 廣 泛 諮 詢 , 挑 選 具 前 瞻 性 和 逼 切 性 的 重 要 政 策 研 究 項 目 , 盡 快 開 展 研 究 。
此 外 ,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今 年 四 月 已 開 始 定 期 召 開 焦 點 小 組 會 議 , 邀 請 以 中 產 階 層 為 主 的 地 區 人 士 , 一 起 就 各 項 公 共 事 務 及 公 眾 所 關 注 的 議 題 參 與 討 論 並 發 表 意 見 , 使 政 府 在 擬 訂 有 關 政 策 時 可 以 更 充 份 掌 握 中 產 階 層 的 觀 點 及 意 見 。 我 們 會 委 任 更 多 中 產 階 層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及 專 業 人 士 進 入 政 府 的 諮 詢 組 織 , 並 且 加 強 與 以 中 產 階 層 人 士 為 骨 幹 的 政 治 、 社 會 、 文 化 、 宗 教 及 專 業 團 體 的 接 觸 。 我 們 會 與 學 術 界 建 立 更 密 切 的 合 作 關 係 , 在 決 策
過 程 之 中 更 多 吸 納 學 者 的 研 究 成 果 和 專 門 知 識 。 我 們 現 正 通 過 多 個 渠 道 , 密 切 聯 繫 各 行 各 業 和 各 界 別 有 代 表 性 的 團 體 和 機 構 , 積 極 物 色 人 才 。
就 問 題 的 第 二 部 分 , 警 方 每 次 處 理 公 眾 集 會 及 遊 行 , 均 依 照 法 例 規 定 辦 事 , 對 於 七 月 一 日 的 遊 行 活 動 , 亦 不 例 外 。 任 何 公 眾 活 動 , 只 要 是 合 法 而 和 平 地 進 行 的 , 警 方 都 會 盡 力 協 助 活 動 順 利 進 行 。
有 關 今 年 七 一 遊 行 活 動 , 警 方 會 參 考 去 年 的 經 驗 , 再 因 應 今 年 的 情 況 , 與 主 辦 者 互 相 配 合 , 務 求 作 出 合 適 的 安 排 , 讓 遊 行 安 全 而 順 利 地 舉 行 。 警 方 會 與 主 辦 者 保 持 密 切 聯 絡 , 了 解 活 動 的 最 新 進 展 , 以 便 調 配 人 手 及 作 出 交 通 管 理 。 只 要 主 辦 人 士 及 參 加 者 與 警 方 充 分 合 作 , 依 從 在 場 警 務 人 員 的 指 示 , 相 信 今 年 七 一 遊 行 可 以 順 利 進 行 。
完
二 ○ ○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星 期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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