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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瑞 麟 : 溝 通 對 話 有 助 建 立 共 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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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今 日 ( 七 月 三 十 日 ) 指 出 , 社 會 各 界 最 近 表 示 願 意 進 行 理 性 和 積 極 對 話 , 是 令 人 鼓 舞 的 發 展 。 如 果 大 家 能 善 用 近 日 祥 和 務 實 的 社 會 氣 氛 , 他 有 信 心 香 港 社 會 可 就 政 制 發 展 的 未 來 方 向 建 立 共 識 。

林 瑞 麟 在 香 港 民 主 促 進 會 今 天 舉 辦 的 午 餐 例 會 上 , 作 出 以 上 表 示 。

他 說 , 二 ○ ○ 四 年 九 月 的 立 法 會 選 舉 標 誌 著 香 港 政 制 發 展 的 下 一 個 里 程 。 在 香 港 的 選 舉 歷 史 上 , 我 們 首 次 有 三 百 二 十 萬 名 選 民 可 以 在 選 舉 中 投 票 。 此 外 , 百 分 之 五 十 的 立 法 會 議 員 會 由 直 選 產 生 。

他 說 : 「 《 基 本 法 》 中 訂 明 普 選 為 最 終 目 標 是 獲 得 各 方 的 接 受 和 認 同 的 , 這 包 括 香 港 市 民 、 參 政 團 體 、 特 區 政 府 和 中 央 。 因 此 , 目 前 有 關 政 制 發 展 的 討 論 , 焦 點 不 在 於 我 們 應 否 有 普 選 , 而 是 在 香 港 透 過 怎 樣 的 速 度 和 模 式 達 致 這 最 終 目 標 。 」

「 根 據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決 定 , 二 ○ ○ 七 年 和 二 ○ ○ 八 年 不 會 實 行 普 選 。 但 這 個 決 定 仍 給 予 我 們 不 少 改 動 的 空 間 。 」

林 瑞 麟 表 示 政 制 發 展 專 責 小 組 在 五 月 發 表 了 第 三 號 報 告 , 就 二 ○ ○ 七 年 行 政 長 官 和 二 ○ ○ 八 年 立 法 會 的 產 生 辦 法 , 列 出 可 考 慮 修 改 的 地 方 。

由 於 專 責 小 組 仍 在 進 行 公 眾 諮 詢 的 工 作 , 目 前 尚 未 是 時 候 作 出 結 論 。 然 而 , 他 跟 參 與 者 分 享 了 一 些 初 步 觀 察 。

他 表 示 : 「 第 一 , 有 意 見 支 持 增 加 選 舉 委 員 會 的 委 員 人 數 , 以 及 擴 闊 選 舉 委 員 會 委 員 的 選 民 基 礎 。 」

「 第 二 , 有 些 意 見 支 持 擴 闊 功 能 界 別 的 選 民 基 礎 。 」

「 第 三 , 有 市 民 支 持 將 立 法 會 議 席 數 目 維 持 在 六 十 , 但 有 較 多 意 見 認 為 可 考 慮 增 加 議 席 。 」

他 說 : 「 就 這 些 和 其 他 方 面 , 我 們 會 繼 續 收 集 公 眾 的 意 見 。 」

林 瑞 麟 表 示 選 舉 制 度 和 政 治 體 制 這 些 憲 制 硬 件 , 不 能 單 獨 運 作 。 我 們 需 要 合 適 的 政 治 軟 件 , 確 保 我 們 的 憲 制 硬 件 能 按 照 設 計 順 利 運 行 。

在 二 ○ ○ 二 年 引 入 的 問 責 制 , 正 是 為 建 立 這 政 治 軟 件 , 踏 出 重 要 的 一 步 , 讓 行 政 長 官 可 以 組 織 自 己 的 管 治 班 子 。

他 說 : 「 在 新 的 制 度 下 , 有 一 個 政 治 團 隊 負 責 香 港 特 區 的 管 治 。 政 治 任 命 官 員 須 承 擔 政 治 壓 力 , 而 高 級 公 務 員 則 可 以 不 偏 不 倚 和 專 業 地 執 行 職 務 。 大 家 試 想 想 , 如 果 沒 有 這 個 政 治 團 隊 , 最 近 一 些 政 治 事 件 會 對 公 務 員 體 系 帶 來 怎 樣 的 衝 擊 。 」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是 政 治 軟 件 的 另 一 個 主 要 組 成 部 分 。

他 解 釋 : 「 客 觀 事 實 顯 示 雙 方 的 工 作 關 係 大 體 上 是 奏 效 的 。 在 過 去 幾 年 , 立 法 會 通 過 了 差 不 多 所 有 政 府 提 出 的 重 要 法 案 , 合 共 一 百 二 十 五 條 。 過 程 中 涉 及 諮 詢 、 磋 商 和 ( 在 許 多 情 況 下 ) 妥 協 。 」

「 委 任 兩 大 政 黨 的 主 要 成 員 進 入 行 政 會 議 , 目 的 就 是 為 了 進 一 步 改 善 行 政 機 關 和 立 法 會 之 間 的 關 係 。 」

林 瑞 麟 歡 迎 近 月 來 香 港 的 政 治 氣 氛 變 得 較 前 包 容 和 融 洽 。 他 認 為 這 個 包 容 的 大 氣 氛 反 映 香 港 人 是 務 實 和 積 極 的 。

他 說 : 「 特 區 政 府 致 力 加 強 與 不 同 參 政 團 體 的 溝 通 。 我 們 亦 會 在 促 進 參 政 團 體 和 中 央 之 間 的 溝 通 和 聯 繫 上 採 取 積 極 的 態 度 。 」

「 四 月 中 , 我 們 安 排 了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代 表 , 與 立 法 會 議 員 和 參 政 團 體 的 代 表 進 行 會 面 。 」

他 表 示 : 「 所 有 立 法 會 議 員 已 被 邀 請 出 席 駐 港 解 放 軍 在 這 個 星 期 日 舉 行 的 一 項 紀 念 活 動 。 我 們 希 望 這 些 正 面 發 展 有 助 改 善 溝 通 對 話 。 」

林 瑞 麟 認 為 社 會 各 界 願 意 進 行 對 話 是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起 步 點 。

他 說 : 「 環 顧 世 界 各 地 , 要 解 決 複 雜 的 政 治 議 題 , 最 好 是 通 過 對 話 。 香 港 已 成 功 解 決 了 一 九 九 七 的 問 題 , 一 個 歷 史 遺 留 下 來 的 重 大 問 題 。 我 們 袛 要 拿 出 同 樣 的 政 治 勇 氣 和 決 心 , 香 港 社 會 是 有 能 力 為 二 ○ ○ 七 和 二 ○ ○ 八 年 訂 下 最 好 的 選 舉 安 排 。 」

林 瑞 麟 在 總 結 時 表 示 , 政 治 是 妥 協 的 藝 術 。 他 認 為 所 有 有 份 參 與 香 港 事 務 的 人 士 必 須 認 同 兩 項 原 則 。

「 第 一 , 我 們 必 須 尊 重 憲 制 秩 序 , 與 中 央 緊 密 合 作 , 共 同 推 動 香 港 的 政 制 發 展 。 這 個 看 法 在 近 幾 個 星 期 已 較 廣 泛 被 接 受 。 」

他 說 : 「 第 二 , 不 同 政 治 理 念 的 社 會 人 士 必 須 互 相 合 作 , 將 香 港 的 政 制 發 展 朝  普 選 這 最 終 目 標 , 向 前 推 進 。 大 家 應 該 求 同 存 異 , 擴 闊 共 通 點 。 」

二 ○ ○ 四 年 七 月 三 十 日 ( 星 期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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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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