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會 六 題 : 普 選 的 時 間 表 及 進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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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是 今 日 ( 十 一 月 二 日 ) 立 法 會 會 議 張 文 光 議 員 的 提 問 和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的 答 覆 :
問 題 :
政 府 上 月 就 2007年 行 政 長 官 及 2008年 立 法 會 產 生 辦 法 提 出 一 套 建 議 方 案 , 沒 有 包 括 普 選 行 政 長 官 及 全 體 立 法 會 議 員 ( 簡 稱 「 雙 普 選 」 ) 的 時 間 表 及 具 體 進 程 。 就 此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鑒 於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常 務 委 員 會 否 決 在 2007年 及 2008年 實 行 雙 普 選 , 在 過 去 一 年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有 沒 有 就 制 訂 關 於 落 實 雙 普 選 的 具 體 時 間 表 及 進 程 , 與 中 央 政 府 商 討 ; 若 有 , 結 果 是 甚 麼 ; 及
( 二 ) 有 什 麼 具 體 工 作 安 排 全 體 立 法 會 議 員 前 往 北 京 訪 問 , 以 便 他 們 就 包 括 何 時 及 如 何 落 實 雙 普 選 在 內 的 政 制 發 展 事 宜 , 向 中 央 政 府 官 員 反 映 港 人 意 見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就 張 文 光 議 員 的 提 問 的 第 一 部 分 , 政 制 發 展 專 責 小 組 自 去 年 12月 發 表 第 四 號 報 告 後 , 收 到 的 公 眾 意 見 當 中 部 分 有 提 及 達 致 普 選 時 間 表 的 問 題 。 正 如 我 們 在 第 五 號 報 告 的 第 5.26段 中 表 示 , 目 前 社 會 上 對 訂 立 達 致 普 選 時 間 表 的 問 題 有 不 同 意 見 。 有 意 見 認 為 應 在 2012年 實 行 「 雙 普 選 」 ; 也 有 意 見 建 議 應 在 2017年 甚 至 更 後 的 時 間 。 另 一 方 面 , 社 會 上 仍 有 意 見 要 求 中 央 重 新 考 慮 在 2007/ 08年 實 行 全 面 普 選 。 更 有 意 見 認 為 根 本 毋 須 設 任 何
時 間 表 。 社 會 上 就 此 議 題 仍 然 眾 說 紛 紜 , 難 以 在 短 期 內 達 致 共 識 。 專 責 小 組 認 為 應 先 行 集 中 處 理 2007/ 08年 選 舉 辦 法 , 並 在 符 合 《 基 本 法 》 和 去 年 4月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決 定 的 框 架 下 , 在 第 五 號 報 告 中 提 出 政 府 的 建 議 方 案 。 專 責 小 組 與 中 央 有 關 部 門 有 保 持 溝 通 , 並 已 把 所 收 集 到 的 意 見 和 建 議 連 同 第 五 號 報 告 全 部 提 交 中 央 。
就 問 題 的 第 二 部 分 , 行 政 長 官 在 9月 底 率 領 立 法 會 議 員 訪 問 珠 三 角 多 個 城 市 。 這 次 訪 粵 之 行 能 順 利 進 行 , 有 賴 中 央 全 力 的 支 持 和 廣 東 省 政 府 的 全 面 配 合 。 正 如 行 政 長 官 在 完 成 該 次 訪 問 後 向 傳 媒 表 示 , 廣 東 之 行 是 一 個 很 好 的 開 始 。 他 希 望 這 次 訪 問 可 以 為 日 後 更 多 的 溝 通 提 供 基 礎 。 我 們 會 就 這 次 訪 問 進 行 總 結 , 並 會 繼 續 推 動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 希 望 假 以 時 日 能 促 成 議 員 訪 京 之 行 。
完
2 0 0 5 年 1 1 月 2 日 ( 星 期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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