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談 現 今 政 制 利 與 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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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是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今 日 ( 二 月 五 日 ) 出 席 香 港 華 仁 書 院 文 化 大 使 團 舉 辦 的 《 聯 校 文 化 論 壇 2 0 0 5 》 致 辭 全 文 ( 只 有 中 文 ) :
校 長 、 各 位 同 學 、 各 位 朋 友 :
回 到 母 校 永 遠 都 是 更 加 開 心 的 , 三 十 多 年 , 在 這 個 h a l l ( 禮 堂 ) 談 話 , 通 常 都 是 在 那 一 邊 , 今 次 第 一 次 在 這 一 邊 。 我 覺 得 安 排 有 進 步 , 看 來 當 年 我 們 在 學 生 會 辦 聯 校 的 活 動 , 我 們 試 過 辦 第 六 屆 中 學 生 聯 校 研 討 會 , 也 好 像 今 日 這 般 , 有 三 十 至 四 十 間 學 校 參 加 , 人 數 比 今 日 多 一 點 。 當 年 我 們 的 議 題 是 「 中 學 生 辦 課 外 活 動 對 社 會 的 價 值 」 。 今 日 大 家 的 議 題 的 層 次 更 高 , 所 以 我 先 恭 喜 大 家 。
凡 事 都 有 一 個 過 程 , 我 們 讀 書 有 個 過 程 , 讀 完 小 學 讀 中 學 , 讀 完 中 學 讀 大 學 ; 政 制 發 展 也 有 一 個 過 程 , 我 們 看 比 較 先 進 的 民 主 國 家 , 例 如 英 國 , 它 的 民 主 政 制 已 經 發 展 了 好 幾 百 年 , 時 至 今 日 , 今 日 他 們 仍 在 討 論 他 們 的 上 議 院 應 該 如 何 改 革 。 我 們 今 日 也 在 討 論 我 們 的 政 制 應 該 如 何 改 革 。 我 認 為 我 們 的 政 制 有 進 步 、 有 平 衡 、 有 目 標 的 。 有 進 步 是 因 為 九 七 年 之 前 , 政 府 的 首 長 是 由 英 國 委 任 , 現 在 我 們 有 一 個 選 舉 的 制 度 來 產 生 ; 有 進
步 是 因 為 自 八 五 年 至 今 , ( 立 法 會 ) 已 經 全 面 由 民 選 的 議 員 、 功 能 界 別 選 舉 的 議 員 組 成 ; 有 平 衡 , 因 為 《 基 本 法 》 對 香 港 的 政 制 的 設 計 有 兩 方 面 , 地 區 有 權 「 話 事 」 , 不 同 業 界 亦 都 有 權 「 話 事 」 , 不 是 側 向 某 一 方 面 , 這 是 「 一 國 兩 制 」 本 身 的 設 計 的 一 部 分 。
我 經 常 和 楊 森 、 A u d r e y ( 余 若 薇 ) 、 A l b e r t ( 鄭 經 翰 ) 在 立 法 會 內 外 傾 談 , 都 深 深 感 受 到 , 他 們 認 為 為 何 有 六 成 市 民 選 泛 民 主 派 的 議 員 , 為 何 他 們 的 意 見 , 例 如 ○ 七 、 ○ 八 年 要 有 雙 普 選 , 不 就 可 以 確 立 呢 ?
但 《 基 本 法 》 本 身 的 設 計 不 是 這 樣 , 第 一 , 不 是 地 區 的 代 表 「 話 晒 事 」 , 亦 都 不 是 功 能 議 席 的 「 話 晒 事 」 。 第 二 , 香 港 本 身 無 權 作 這 個 最 後 的 決 定 , 香 港 的 制 度 是 由 中 央 政 府 為 香 港 訂 立 , 《 基 本 法 》 內 有 一 些 規 則 。 如 果 我 們 要 改 這 個 制 度 , 香 港 內 部 先 要 有 三 方 面 的 合 作 , 要 有 功 能 議 席 的 代 表 、 地 區 議 席 的 代 表 三 份 之 二 的 支 持 才 可 以 改 , 然 後 要 行 政 長 官 同 意 , 這 是 香 港 內 部 的 三 方 共 識 。 然 後 香 港 和 北 京 大 家 要 配 合 , 人 大 常 委 會
要 同 意 我 們 的 提 出 方 案 , 才 可 以 推 行 , 因 為 好 像 楊 森 所 說 , 香 港 不 是 一 個 主 權 的 體 制 , 但 其 實 這 就 是 最 重 要 的 憲 制 事 實 。 A l b e r t ( 鄭 經 翰 ) 指 我 們 要 說 真 相 , 這 是 最 重 要 的 一 個 重 點 , 香 港 本 身 不 能 夠 決 定 這 一 類 制 度 怎 樣 行 , 但 我 們 不 要 太 過 貶 低 這 個 制 度 。
剛 才 余 若 薇 議 員 說 , 我 說 過 功 能 議 席 是 等 於 普 選 , 我 沒 有 這 樣 說 過 。 我 沒 有 說 過 我 們 現 在 這 一 類 功 能 議 席 要 永 遠 保 留 。 大 家 要 不 斷 進 步 , 我 只 是 向 立 法 會 和 公 眾 反 映 過 , 政 府 在 做 公 眾 諮 詢 期 間 , 有 人 提 出 過 可 否 有 一 日 由 商 會 、 由 工 會 、 由 其 他 的 專 業 團 體 提 ( 名 ) 一 些 候 選 人 , 由 市 民 一 人 一 票 選 出 , 我 說 這 些 大 家 可 以 討 論 一 下 , 討 論 一 下 是 否 由 市 民 一 人 一 票 選 出 的 業 界 代 表 都 是 符 合 普 及 和 平 等 的 原 則 。 如 果 討 論 一 下 都 不 可 以 ,
這 是 否 民 主 呢 ? 但 不 要 緊 , 香 港 很 自 由 , 我 們 什 麼 都 可 以 辯 論 一 下 。
我 覺 得 大 家 要 看 得 清 楚 一 點 , 香 港 需 要 很 多 類 的 政 治 人 才 , 地 區 直 選 的 政 治 人 才 有 他 們 的 貢 獻 , 在 現 在 這 個 時 空 , 功 能 組 別 選 出 來 的 代 表 都 有 他 們 的 貢 獻 。 其 實 有 很 多 泛 民 主 派 的 朋 友 都 是 從 功 能 議 席 產 生 的 , M a r t i n ( 李 柱 銘 ) 、 華 叔 ( 司 徒 華 ) 都 是 , 很 多 這 一 類 人 士 , 法 律 界 ( 功 能 組 別 ) 也 有 民 主 派 的 代 表 ( 被 選 入 立 法 會 ) 。
我 覺 得 有 一 樣 事 情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 大 家 不 要 將 香 港 現 有 的 制 度 太 過 貶 低 , 我 們 可 以 討 論 如 何 進 步 , 但 大 家 要 認 清 楚 幾 點 事 實 :
第 一 , 香 港 很 自 由 。 香 港 是 亞 洲 區 內 最 自 由 的 一 個 地 區 , 「 無 疆 界 記 者 」 這 個 團 體 早 幾 個 月 前 做 了 一 個 調 查 , 一 百 六 十 七 個 國 家 和 地 區 之 中 , 香 港 的 自 由 排 行 第 三 十 四 , 在 亞 洲 區 內 是 首 屈 一 指 的 。 「 傳 統 基 金 」 已 經 連 續 十 一 年 , 將 香 港 評 為 最 自 由 的 經 濟 體 系 。 所 以 自 由 是 難 能 可 貴 的 , 我 們 要 好 好 利 用 , 亦 要 利 用 這 自 由 去 幫 助 推 動 香 港 的 民 主 發 展 。
第 二 , 香 港 的 法 治 制 度 非 常 健 全 。 其 實 , 我 在 立 法 會 看 到 有 余 若 薇 議 員 幾 位 大 律 師 , 有 其 他 黨 派 的 律 師 , 大 家 參 與 政 治 的 辯 論 和 體 制 , 我 感 到 十 分 高 興 。 香 港 需 要 這 類 的 人 才 , 亦 需 要 其 他 的 政 治 人 才 。 香 港 的 司 法 制 度 其 實 是 達 到 國 際 水 平 的 , 我 們 的 終 審 法 院 , 有 來 自 英 國 、 澳 洲 、 紐 西 蘭 的 高 層 法 官 參 與 判 決 , 這 是 世 界 上 獨 有 的 安 排 。
第 三 點 事 實 是 , 香 港 十 分 廉 潔 , 香 港 的 制 度 十 分 開 放 、 透 明 。 雖 然 我 們 現 在 不 是 一 個 由 全 面 直 選 產 生 的 政 府 和 議 會 , 但 在 香 港 沒 有 一 件 事 情 可 以 避 免 在 公 眾 討 論 , 其 實 我 們 政 府 的 同 事 是 非 常 願 意 將 所 有 大 家 關 心 的 事 情 , 公 開 討 論 和 交 代 。 所 以 香 港 現 在 的 制 度 、 由 政 府 提 出 的 法 案 和 預 算 案 , 一 定 要 有 立 法 會 的 支 持 才 可 以 政 令 執 行 呢 ? 這 與 外 國 民 主 化 社 會 行 政 , 立 法 之 間 互 相 制 衡 、 互 相 配 合 ( c h e c k s a n d b a l a n
c e s ) 是 非 常 相 近 的 。 話 說 回 來 , 我 們 現 在 最 重 要 討 論 的 是 什 麼 呢 ? 如 何 將 香 港 的 政 制 往 前 推 動 , 就 此 , 我 們 政 府 同 事 的 目 標 十 分 明 確 。
第 一 , 我 們 希 望 經 過 ○ 五 、 ○ 六 年 , 我 們 繼 續 做 公 眾 諮 詢 及 修 改 《 基 本 法 》 、 修 改 本 地 立 法 , 將 香 港 的 制 度 進 一 步 往 前 推 動 , 進 一 步 開 放 , 增 加 我 們 兩 個 選 舉 制 度 的 代 表 性 和 市 民 的 參 與 。
第 二 , 我 們 如 果 能 夠 開 放 多 些 空 間 , 例 如 增 加 多 些 議 席 , 便 會 有 空 間 予 有 心 服 務 市 民 的 政 治 人 才 成 為 候 選 人 , 為 大 家 服 務 。
不 要 因 為 我 們 在 ○ 七 、 ○ 八 年 未 可 以 達 到 最 終 的 普 選 目 標 , 我 們 便 裹 足 不 前 , 這 是 不 可 以 的 。 因 為 香 港 這 個 地 方 , 各 行 各 業 、 各 階 層 都 相 信 要 有 進 步 。 大 家 讀 書 每 一 年 都 要 升 班 , 所 以 我 們 的 選 舉 制 度 亦 要 「 升 班 」 , 如 果 大 家 努 力 , 或 者 今 次 可 以 「 跳 班 」 , 完 成 中 五 , 成 績 不 錯 , 可 以 快 點 晉 升 大 學 , 不 用 讀 中 六 。
今 次 我 們 六 位 朋 友 先 向 大 家 開 始 介 紹 , 稍 後 有 一 個 小 小 的 討 論 , 之 後 有 機 會 提 問 時 , 我 們 進 一 步 交 換 意 見 。 多 謝 大 家 。
完
二 ○ ○ 五 年 二 月 五 日 ( 星 期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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