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會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就 「 遺 憾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否 決 2007年 及 2008年 普 選 」 議 案 發 言 全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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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是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昨 日 ( 五 月 十 九 日 ) 在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 就 何 俊 仁 議 員 所 提 「 遺 憾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否 決 2007年 及 2008年 普 選 」 議 案 和 梁 耀 忠 議 員 的 修 正 案 的 發 言 全 文 :
主 席 女 士 :
剛 才 律 政 司 司 長 向 大 家 講 述 了 中 央 政 府 在 香 港 政 制 發 展 事 宜 上 的 角 色 , 以 及 人 大 常 委 會 4月 6日 的 解 釋 和 4月 26日 的 決 定 的 憲 制 基 礎 。 律 政 司 司 長 也 跟 大 家 說 過 在 作 出 有 關 解 釋 和 決 定 前 , 人 大 常 委 會 是 充 分 考 慮 了 港 人 的 意 見 。 就 這 方 面 , 我 想 跟 大 家 多 說 幾 點 。
港 人 的 民 主 訴 求
原 動 議 表 示 「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決 定 完 全 漠 視 了 香 港 市 民 對 民 主 的 普 遍 訴 求 」 。 要 判 斷 這 問 題 的 是 與 非 , 我 們 必 須 清 楚 知 道 香 港 社 會 對 民 主 的 普 遍 訴 求 究 竟 是 什 麼 回 事 , 以 及 對 政 制 發 展 香 港 社 會 是 否 有 共 識 或 依 然 有 分 歧 。
有 人 會 指 出 民 意 調 查 已 提 供 了 一 切 的 答 案 。 他 們 表 示 根 據 這 些 調 查 , 一 直 以 來 有 相 當 數 目 的 受 訪 者 是 支 持 在 07、 08年 實 行 普 選 。
但 根 據 專 責 小 組 在 過 去 幾 個 月 收 集 得 來 的 社 會 意 見 , 無 疑 當 中 有 不 少 市 民 支 持 盡 早 實 現 普 選 , 但 同 時 也 有 不 少 團 體 和 人 士 認 為 過 急 的 政 制 發 展 步 伐 , 只 會 適 得 其 反 , 不 利 香 港 的 長 期 繁 榮 和 穩 定 。
這 兩 種 截 然 不 同 的 意 見 , 說 明 了 一 個 事 實 : 雖 然 香 港 市 民 普 遍 認 同 《 基 本 法 》 中 訂 明 以 普 選 為 政 制 發 展 的 最 終 目 標 , 但 香 港 社 會 對 邁 向 這 最 終 目 標 的 速 度 和 模 式 依 然 存 在 較 大 的 分 歧 。
我 們 要 對 普 選 問 題 達 成 廣 泛 共 識 , 須 顧 及 社 會 上 一 般 意 見 , 以 及 不 同 界 別 和 階 層 的 意 見 。 亦 是 因 為 這 個 考 慮 , 《 基 本 法 》 附 件 一 和 附 件 二 規 定 任 何 產 生 辦 法 的 修 改 , 須 得 到 立 法 會 全 體 議 員 三 分 之 二 支 持 和 行 政 長 官 同 意 。 這 確 保 地 區 直 選 的 代 表 和 功 能 團 體 的 代 表 能 充 分 反 映 香 港 社 會 整 體 和 不 同 界 別 的 意 見 , 確 保 達 成 共 識 的 過 程 當 中 香 港 社 會 能 夠 體 現 「 均 衡 參 與 」 。
在 專 責 小 組 過 去 幾 個 月 的 工 作 當 中 , 不 同 團 體 和 人 士 均 清 楚 告 訴 我 們 他 們 求 變 的 意 願 , 希 望 現 時 的 選 舉 制 度 能 有 所 改 變 。 這 不 但 是 回 應 《 基 本 法 》 中 循 序 漸 進 的 要 求 , 大 家 也 希 望 改 變 可 以 帶 來 新 氣 象 , 可 以 改 善 香 港 的 管 治 。
人 大 常 委 會 4月 26日 的 決 定 確 定 07、 08年 的 選 舉 辦 法 可 以 修 改 , 就 是 給 予 市 民 大 眾 求 變 的 訴 求 一 個 直 接 和 積 極 的 回 應 。 因 此 , 我 們 不 能 同 意 原 動 議 表 示 有 關 決 定 是 漠 視 了 市 民 對 政 制 發 展 的 訴 求 。 亦 因 為 這 個 原 因 , 我 們 不 能 接 受 梁 耀 忠 議 員 撤 回 有 關 決 定 的 建 議 。
專 責 小 組 第 三 號 報 告
主 席 女 士 , 根 據 《 基 本 法 》 有 關 規 定 和 人 大 常 委 會 4月 26日 的 決 定 , 專 責 小 組 在 上 星 期 二 發 表 了 第 三 號 報 告 , 羅 列 有 哪 些 方 面 有 關 選 舉 制 度 可 以 修 改 。
就 行 政 長 官 選 舉 方 面 , 可 修 改 的 範 圍 包 括 選 舉 委 員 會 的 人 數 和 組 成 , 以 及 選 舉 委 員 會 的 選 民 範 圍 及 數 目 。
至 於 立 法 會 選 舉 方 面 , 可 考 慮 修 改 的 地 方 包 括 立 法 會 議 席 數 目 、 功 能 界 別 的 選 民 範 圍 及 數 目 , 以 及 容 許 擁 有 外 國 居 留 權 人 士 參 選 的 安 排 等 。
除 此 之 外 , 如 果 大 家 對 這 些 範 圍 以 外 的 議 題 有 任 何 意 見 的 話 , 也 可 以 隨 時 向 專 責 小 組 提 出 , 我 們 樂 意 聽 取 。
為 協 助 大 家 思 考 和 討 論 有 關 問 題 , 專 責 小 組 會 在 5月 及 6月 期 間 , 聯 同 中 央 政 策 組 舉 辦 多 場 研 討 會 , 邀 請 社 會 各 界 集 思 廣 益 , 共 同 探 討 如 何 為 2007年 行 政 長 官 選 舉 和 2008年 立 法 會 的 選 舉 , 設 計 一 套 既 符 合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決 定 , 又 能 兼 顧 香 港 長 遠 利 益 的 具 體 產 生 辦 法 。 我 們 正 安 排 在 5月 24日 舉 行 首 場 研 討 會 。
主 席 女 士 , 專 責 小 組 第 三 號 報 告 發 表 後 , 社 會 不 同 黨 派 的 反 應 不 一 。 有 些 團 體 表 示 會 積 極 參 與 專 責 小 組 的 諮 詢 工 作 , 向 我 們 提 出 方 案 。 大 家 如 果 有 方 案 提 出 的 話 , 歡 迎 在 8月 31日 前 , 向 專 責 小 組 遞 交 意 見 書 。 如 有 需 要 , 我 們 會 安 排 與 有 關 團 體 和 人 士 會 面 , 討 論 相 關 的 意 見 。
另 一 方 面 , 個 別 團 體 和 人 士 認 為 這 次 諮 詢 只 不 過 是 一 場 數 字 遊 戲 , 也 有 意 見 認 為 報 告 內 容 膚 淺 , 沒 有 對 症 下 藥 。 有 些 團 體 亦 表 示 不 準 備 參 與 專 責 小 組 諮 詢 的 工 作 。
面 對 這 些 言 論 , 主 席 女 士 , 我 想 作 以 下 的 回 應 。
第 一 方 面 , 無 疑 大 家 未 來 提 出 的 具 體 方 案 和 我 們 要 研 究 的 問 題 , 都 會 涉 及 好 幾 方 面 的 數 字 , 例 如 已 有 建 議 表 示 要 擴 大 選 舉 委 員 會 的 委 員 數 目 , 以 及 增 加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數 目 , 但 這 些 數 字 背 後 是 有 更 深 層 的 意 義 。 它 們 代 表 我 們 可 以 進 一 步 放 闊 選 民 基 礎 , 進 一 步 開 放 行 政 長 官 和 立 法 會 選 舉 讓 更 多 有 志 服 務 香 港 市 民 的 人 士 可 以 參 與 選 舉 , 可 以 投 身 公 共 服 務 , 可 以 晉 身 立 法 會 , 這 些 都 是 很 有 意 思 的 , 完 全 不 單 是 數 字 那 麼 簡 單 。
第 二 方 面 , 我 們 同 意 部 分 人 士 的 看 法 , 香 港 當 前 面 對 的 管 治 問 題 是 大 家 需 要 正 視 的 。 專 責 小 組 沒 有 迴 避 這 些 問 題 。 我 們 在 第 二 號 報 告 中 已 詳 細 列 出 了 我 們 的 看 法 。 我 們 也 同 意 要 改 善 管 治 不 能 純 粹 由 選 舉 制 度 入 手 , 是 要 更 多 客 觀 條 件 的 配 合 , 而 社 會 是 需 要 討 論 這 些 問 題 , 並 且 決 定 如 何 作 出 跟 進 。
但 由 於 這 是 一 項 長 遠 的 工 程 , 因 此 我 們 在 第 三 號 報 告 中 , 先 邀 請 大 家 集 中 討 論 選 舉 制 度 的 問 題 。 但 正 如 我 剛 才 所 講 , 如 果 大 家 有 選 舉 制 度 以 外 的 建 議 想 提 出 , 我 們 都 歡 迎 大 家 的 意 見 。
第 三 方 面 , 有 部 分 團 體 和 人 士 目 前 表 示 不 會 參 與 專 責 小 組 的 諮 詢 工 作 。 選 舉 事 宜 影 響 香 港 每 一 個 界 別 、 每 一 個 階 層 , 所 以 每 一 個 界 別 、 每 一 個 階 層 都 應 該 積 極 參 與 討 論 。 我 們 衷 心 希 望 有 關 團 體 和 人 士 能 理 性 和 冷 靜 地 重 新 考 慮 他 們 的 立 場 , 肩 負 責 任 , 共 同 為 香 港 建 立 共 識 。
歡 迎 各 界 提 出 方 案
主 席 女 士 , 普 選 是 《 基 本 法 》 為 政 制 發 展 訂 下 的 最 終 目 標 , 這 是 不 變 的 事 實 , 也 是 中 央 在 不 同 場 合 多 次 重 申 的 目 標 。 在 第 三 號 報 告 發 表 後 , 大 家 討 論 的 焦 點 不 應 再 停 留 在 有 普 選 抑 或 無 普 選 上 , 而 是 要 轉 移 到 現 有 的 基 礎 上 , 我 們 在 07、 08年 這 兩 個 選 舉 制 度 , 如 何 能 夠 在 邁 向 普 選 的 歷 程 上 抵 達 一 個 「 中 轉 站 」 。
在 思 考 這 問 題 時 , 我 們 一 方 面 須 保 留 「 均 衡 參 與 」 的 元 素 , 另 一 方 面 亦 希 望 能 進 一 步 開 放 給 更 多 有 志 參 與 選 舉 事 務 的 人 , 可 以 提 高 這 個 制 度 的 代 表 性 。
不 同 人 對 這 兩 方 面 的 優 次 比 重 和 平 衡 , 有 不 同 的 看 法 , 因 而 我 相 信 今 後 提 出 會 牽 涉 到 各 式 各 樣 選 舉 模 式 和 方 案 。 在 星 期 一 的 政 制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上 , 有 議 員 問 專 責 小 組 可 否 提 供 進 一 步 指 引 , 說 明 什 麼 方 案 是 符 合 , 什 麼 方 案 是 不 符 合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決 定 。
在 目 前 階 段 , 專 責 小 組 無 意 就 這 方 面 提 供 補 充 資 料 , 因 為 我 們 希 望 大 家 能 夠 在 最 闊 的 空 間 中 , 設 計 和 討 論 不 同 的 方 案 。
但 我 可 以 跟 大 家 說 ,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決 定 是 非 常 清 晰 的 , 香 港 在 2007年 和 2008年 是 不 實 行 行 政 長 官 和 立 法 會 進 行 普 選 的 方 案 。 因 此 , 以 間 選 形 式 實 行 普 選 的 方 案 , 都 有 可 能 與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決 定 出 現 矛 盾 , 亦 難 以 取 得 《 基 本 法 》 要 求 三 方 的 共 識 。
如 果 大 家 花 時 間 循 這 個 方 向 去 構 思 方 案 , 我 恐 怕 只 會 是 緣 木 求 魚 , 成 功 機 會 非 常 有 限 。 任 何 日 後 推 動 的 方 案 , 必 須 根 據 《 基 本 法 》 和 人 大 常 委 會 於 4月 26日 的 決 定 的 範 圍 內 提 出 。
主 席 女 士 , 今 日 有 很 多 人 提 到 言 論 自 由 的 問 題 , 如 果 你 容 許 , 我 也 想 作 幾 點 回 應 。
我 一 向 都 很 欣 賞 張 文 光 議 員 的 文 筆 和 詞 鋒 , 我 覺 得 他 的 文 化 水 平 好 比 五 四 運 動 的 文 學 風 采 。 在 欣 賞 張 文 光 議 員 的 文 筆 風 采 之 餘 , 我 對 他 對 香 港 時 下 局 面 的 判 斷 不 敢 苟 同 。
在 過 去 20年 , 其 實 有 不 少 人 士 不 斷 預 測 香 港 的 沉 淪 。 83年 的 時 候 , 我 們 見 過 香 港 港 元 對 美 金 是 9元 6角 ; 87年 的 時 候 我 們 見 過 股 災 ; 九 二 年 過 後 , 因 為 政 制 的 爭 論 , 有 很 多 人 為 香 港 的 前 途 擔 心 ; 80年 代 、 90年 代 有 好 幾 次 移 民 潮 。 但 時 至 今 日 , 香 港 依 然 是 屹 立 不 倒 , 依 然 是 一 個 很 成 功 的 社 會 和 經 濟 體 系 , 為 什 麼 呢 ? 因 為 香 港 人 爭 氣 , 我 們 能 夠 處 變 不 驚 。 今 日 我 們 依 然 應 該 用 同 樣 的 精 神 來 面 對 政 制 發 展 , 比 較 困 難 和 富 爭 議 性 的 議 題
。
但 說 回 言 論 自 由 , 主 席 女 士 , 我 在 過 去 幾 年 的 日 子 , 處 理 過 新 聞 統 籌 的 工 作 , 我 所 認 識 香 港 的 媒 介 , 前 線 的 記 者 、 同 事 、 朋 友 , 他 們 每 日 都 是 「 鐵 腳 、 馬 眼 、 神 仙 肚 」 , 去 做 採 訪 , 做 報 道 。 做 主 編 的 朋 友 , 他 們 經 過 亞 洲 金 融 風 暴 的 日 子 , 每 一 個 報 館 、 電 台 、 電 視 台 都 面 對 經 濟 的 困 難 , 工 作 的 壓 力 , 他 們 依 然 很 努 力 維 護 新 聞 自 由 , 以 及 他 們 的 專 業 精 神 , 去 努 力 做 工 作 。 所 以 我 相 信 他 們 不 應 該 跟 從 一 些 聳 人 聽 聞 的 說 法 。 香 港 的 言
論 自 由 正 正 是 因 為 數 以 千 計 的 新 聞 從 業 員 , 是 不 會 受 到 虧 損 。 我 認 識 的 這 班 朋 友 , 他 們 對 言 論 自 由 和 他 們 的 專 業 操 守 , 是 有 承 擔 、 有 抱 負 , 會 堅 持 的 。
所 以 我 說 只 要 一 日 有 香 港 的 傳 媒 界 別 , 只 要 一 日 有 立 法 會 , 只 要 一 日 有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的 同 事 , 願 意 接 受 媒 介 、 立 法 會 、 市 民 大 眾 的 問 責 和 質 詢 , 香 港 必 然 繼 續 有 言 論 自 由 , 香 港 的 社 會 必 然 是 活 潑 和 有 生 氣 。
主 席 女 士 , 所 以 作 一 個 總 結 , 我 認 為 歷 史 會 證 明 張 文 光 議 員 今 日 對 香 港 社 會 前 景 的 氣 象 預 測 是 會 被 証 明 是 錯 誤 的 。
主 席 女 士 , 在 過 去 數 天 , 有 不 少 人 士 談 論 到 獨 立 的 議 題 , 今 日 的 辯 論 中 , 也 有 議 員 提 及 到 , 在 這 裏 , 我 想 重 申 我 們 的 立 場 。 我 們 認 為 , 絕 大 部 分 香 港 市 民 是 愛 國 的 , 是 支 持 回 歸 的 , 是 認 同 國 家 發 展 的 。 我 也 相 信 任 何 倡 議 香 港 獨 立 的 立 埸 , 在 香 港 社 會 是 沒 有 市 場 的 , 也 不 會 得 到 市 民 支 持 的 。
較 早 時 , 曾 鈺 成 議 員 已 經 引 述 了 朱 育 誠 先 生 的 發 言 , 將 整 個 情 況 擺 得 清 楚 。 其 實 在 處 理 政 制 發 展 的 事 宜 方 面 , 有 一 個 重 要 的 角 度 , 就 是 各 位 議 員 要 接 受 按 照 《 基 本 法 》 和 國 家 憲 法 , 中 央 對 香 港 的 政 制 發 展 是 有 權 有 責 , 有 決 定 權 , 有 主 導 權 。 但 在 這 個 大 原 則 下 , 在 座 的 議 員 和 你 們 代 表 的 黨 派 採 取 什 麼 政 治 立 場 , 大 家 各 自 決 定 , 由 大 家 向 公 眾 解 釋 。
結 語
主 席 女 士 , 人 大 常 委 會 對 07、 08年 的 選 舉 方 法 作 出 決 定 後 , 我 們 必 須 在 這 範 圍 內 運 作 。 務 實 的 香 港 人 會 向 前 看 , 會 認 為 爭 取 到 多 少 空 間 , 我 們 便 充 分 善 用 多 少 空 間 。
香 港 社 會 會 期 望 立 法 會 、 行 政 長 官 和 中 央 能 根 據 《 基 本 法 》 賦 予 他 們 的 角 色 , 各 司 其 職 , 共 同 為 香 港 未 來 的 政 制 發 展 闖 開 新 的 局 面 。
有 人 說 : 「 政 治 是 謀 求 共 識 的 藝 術 。 」 將 這 句 說 話 套 用 於 我 們 當 前 的 挑 戰 , 是 適 合 不 過 。 如 果 我 們 當 中 依 然 有 人 妄 顧 必 須 要 得 到 三 方 共 識 的 現 實 , 仍 然 堅 持 己 見 , 寸 步 不 移 , 甚 至 希 望 通 過 理 性 討 論 以 外 的 渠 道 企 圖 改 變 局 面 , 我 相 信 可 以 成 事 的 機 會 很 渺 茫 。
如 果 有 這 樣 的 情 況 發 生 , 我 相 信 香 港 市 民 的 失 望 會 更 加 大 , 我 們 也 未 必 是 好 好 承 擔 了 我 們 作 為 社 會 政 治 領 袖 當 有 的 職 責 。
所 以 我 認 為 面 對 當 前 的 局 面 , 我 們 最 重 要 的 是 要 幹 實 務 , 而 不 是 不 斷 糾 纏 於 無 謂 的 爭 拗 。
我 相 信 只 要 我 們 共 同 願 意 為 香 港 做 點 事 , 願 意 放 下 成 見 , 擺 出 誠 意 , 盡 量 嘗 試 , 從 對 方 的 角 度 來 考 慮 問 題 , 看 看 大 家 的 看 法 , 我 們 總 有 一 天 有 機 會 是 可 以 達 成 共 識 的 。
主 席 女 士 , 我 謹 此 陳 辭 , 懇 請 議 員 反 對 何 俊 仁 議 員 的 原 動 議 和 梁 耀 忠 議 員 的 修 正 案 。 多 謝 主 席 女 士 。
完
二 ○ ○ 四 年 五 月 二 十 日 ( 星 期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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