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反 對 派 有 「 三 大 責 任 」 ( 只 有 中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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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為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今 日 ( 十 二 月 十 八 日 ) 出 席 「 香 港 各 界 青 年 和 學 生 政 改 論 壇 」 的 致 辭 全 文 :
早 晨 曾 (智 雄 )先 生 、 廖 官 (前 高 等 法 院 上 訴 法 庭 大 法 官 廖 子 明 先 生 )、 陳 (振 彬 )主 席 、 各 位 朋 友 、 各 位 青 年 界 的 朋 友 :
我 要 再 一 次 多 謝 大 家 在 星 期 日 大 清 早 , 冒 可 能 有 交 通 困 難 的 情 況 下 , 都 依 時 出 席 今 日 的 論 壇 。 我 覺 得 這 個 論 壇 安 排 的 時 間 是 剛 剛 好 。 立 法 會 在 下 星 期 三 就 要 就 第 五 號 報 告 的 議 案 表 決 。 在 星 期 日 我 們 可 以 做 最 後 一 輪 的 討 論 , 也 將 很 多 青 年 界 別 的 意 見 向 社 會 反 映 , 我 覺 得 非 常 有 意 思 , 也 十 分 適 時 。 我 想 從 三 方 面 向 大 家 作 一 個 簡 單 的 介 紹 , 我 希 望 趁 這 個 機 會 向 大 家 傳 達 這 三 個 重 要 的 訊 息 。
第 一 , 我 們 這 個 ○ 七 / ○ 八 的 政 改 方 案 是 灌 入 了 實 質 的 民 主 成 分 。
第 二 , 特 區 政 府 準 備 全 方 位 來 推 動 政 制 的 發 展 。
第 三 , 我 認 為 反 對 派 的 黨 派 有 「 三 大 責 任 」 。
實 質 民 主 成 分
我 先 與 大 家 講 第 一 個 訊 息 , 為 何 我 們 說 這 一 個 ○ 七 / ○ 八 的 選 舉 方 案 是 灌 入 了 實 質 的 民 主 成 分 。 根 據 《 基 本 法 》 的 規 定 和 人 大 常 委 會 去 年 的 決 定 , 我 們 在 ○ 七 年 和 ○ 八 年 雖 然 不 會 實 行 全 面 普 選 , 但 是 我 們 可 以 在 一 定 的 範 圍 內 , 將 香 港 政 治 體 制 裏 的 選 舉 制 度 , 盡 量 提 高 民 主 成 分 。 我 們 也 按 照 這 些 原 則 , 經 過 一 年 多 的 諮 詢 , 提 出 了 現 在 廣 泛 被 稱 為 「 區 議 會 方 案 」 的 兩 個 選 舉 制 度 。 我 們 就 是 利 用 區 議 會 的 議 員 在 地 區 裏 的 網 絡 和 市 民
的 支 持 的 基 礎 , 去 提 升 我 們 行 政 長 官 選 舉 和 立 法 會 選 舉 的 廣 泛 代 表 性 。 我 們 提 出 了 將 五 百 多 位 的 區 議 員 加 入 行 政 長 官 (選 舉 )的 選 舉 委 員 會 裏 , 又 將 這 五 百 多 位 的 區 議 員 互 選 六 席 的 立 法 會 議 席 來 代 表 不 同 地 區 的 意 見 。
在 做 方 案 的 過 程 中 , 我 們 作 了 另 一 個 決 定 , 就 是 今 後 不 再 增 加 傳 統 的 功 能 議 席 。 甚 麼 是 傳 統 的 功 能 議 席 呢 ? 現 在 (立 法 會 )有 三 十 個 功 能 界 別 的 議 席 。 在 六 十 位 立 法 會 議 員 中 , 有 一 半 是 屬 於 功 能 界 別 的 , 這 些 包 括 例 如 商 會 、 工 會 、 專 業 團 體 等 。 這 些 界 別 我 們 認 為 已 相 當 能 夠 廣 泛 代 表 香 港 各 行 各 業 各 階 層 , 所 以 我 們 在 這 裏 畫 了 一 條 線 。 今 後 如 果 要 再 參 與 香 港 的 政 治 , 就 要 從 地 區 紮 根 , 然 後 在 地 區 的 層 面 將 市 民 的 意 見 透 過 選 舉 委 員
會 , 透 過 立 法 會 來 反 映 。
有 人 說 我 們 這 個 「 區 議 會 方 案 」 未 能 夠 將 香 港 的 選 舉 制 度 帶 向 前 。 我 就 認 為 大 家 可 以 說 這 一 步 到 底 是 很 大 , 還 是 適 中 , 還 是 比 較 小 , 這 個 可 以 討 論 。 但 是 我 們 在 立 法 會 的 辯 論 中 , 有 人 說 這 個 是 民 主 倒 退 的 方 案 , 是 絕 對 不 符 事 實 , 是 一 個 顛 倒 黑 白 是 非 的 說 法 。 因 為 不 可 能 將 每 一 日 在 地 區 裏 為 市 民 努 力 的 區 議 員 , 說 成 他 們 沒 有 民 意 基 礎 。 有 人 可 以 辯 論 說 , 到 底 我 們 這 個 委 任 議 席 , 和 經 民 選 產 生 的 議 員 , 他 們 的 地 位 是 否 應 該 相 等 呢
? 有 人 可 以 爭 論 , 我 們 現 在 加 入 了 五 百 多 位 區 議 員 , 到 底 這 一 步 是 大 、 是 中 , 或 是 小 呢 ? 但 是 千 萬 、 千 萬 不 可 將 是 非 扭 曲 , 說 這 是 一 個 沒 有 民 主 成 分 的 方 案 。
實 質 的 民 主 成 分 已 經 是 不 少 了 , 因 為 我 們 是 將 所 增 加 的 整 十 席 的 立 法 會 議 席 , 都 是 經 地 區 直 選 或 間 選 產 生 。 現 在 有 六 十 席 , 將 來 增 加 到 七 十 席 , 五 席 是 由 直 選 產 生 , 五 席 是 由 區 議 員 互 選 產 生 , 所 以 都 是 由 地 區 的 直 選 或 間 選 產 生 。 我 們 會 有 六 成 的 議 席 在 二 ○ ○ 八 年 , 就 是 經 過 地 區 選 舉 產 生 的 , 所 以 這 個 灌 入 正 式 、 實 質 的 民 主 成 分 , ○ 七 / ○ 年 選 舉 的 方 案 是 實 在 的 。
全 方 位 發 展 政 制
第 二 , 為 甚 麼 我 說 我 們 是 全 方 位 發 展 民 主 呢 ? 因 為 除 了 這 個 ○ 七 / ○ 八 年 選 舉 方 案 我 們 是 提 了 出 來 準 備 推 動 , 我 們 開 展 了 其 他 幾 方 面 的 工 作 。 我 們 承 諾 明 年 第 一 季 我 們 會 推 出 一 分 諮 詢 文 件 , 提 出 如 何 加 強 區 議 會 的 職 能 和 角 色 。 行 政 長 官 在 十 月 的 施 政 報 告 裏 已 經 講 清 楚 , 希 望 今 後 區 議 會 可 以 參 與 管 理 多 些 地 區 的 設 施 , 例 如 游 泳 池 、 圖 書 館 、 社 區 會 堂 等 。 政 府 的 有 關 部 門 就 要 按 照 我 們 法 定 的 權 力 和 政 府 配 備 的 資 源 , 向 區 議 會 匯 報
。 只 要 辦 得 到 , 就 要 按 照 區 議 會 所 給 的 意 見 , 來 管 理 這 些 設 施 。 我 們 明 年 會 推 動 這 一 套 計 劃 。 我 們 也 希 望 這 些 職 能 的 拓 闊 , 可 以 幫 我 們 在 地 區 裏 繼 續 可 以 培 訓 更 多 的 政 治 人 才 , 讓 他 們 將 來 加 入 立 法 會 、 加 入 選 舉 委 員 會 的 時 候 , 有 更 多 管 理 地 區 事 務 的 經 驗 來 分 享 , 來 配 備 。
另 一 方 面 我 們 會 做 的 工 作 , 就 是 在 明 年 第 二 季 發 另 一 分 諮 詢 文 件 , 是 如 何 拓 闊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政 治 委 任 的 制 度 。 現 在 , 特 首 之 下 有 十 四 個 主 要 官 員 , 有 三 個 司 長 , 有 十 一 個 局 長 。 以 前 的 安 排 就 是 由 公 務 員 出 任 , 自 從 二 ○ ○ 二 年 開 始 , 是 由 政 治 委 任 的 官 員 來 出 任 。 五 年 一 任 , 由 特 首 提 名 , 中 央 委 任 。 我 們 是 與 提 名 我 們 的 特 首 共 同 進 退 , 那 就 是 一 個 班 子 來 (上 任 ), 一 個 班 子 一 起 轉 屆 。 這 是 正 確 的 一 步 , 但 是 單 是 走 這 一 步 未 足 夠 , 因
為 在 社 會 上 要 做 政 治 的 聯 繫 , 各 方 面 掌 握 市 民 和 不 同 界 別 的 工 作 其 實 很 多 。 單 憑 一 個 局 長 來 管 一 個 政 策 局 去 做 多 方 面 這 些 聯 繫 、 溝 通 的 工 作 , 並 不 足 夠 。
所 以 我 們 現 正 考 慮 是 否 在 局 長 之 下 , 多 設 一 些 中 層 的 職 位 , 是 可 以 向 外 開 放 的 , 有 政 黨 背 景 、 專 業 背 景 、 學 界 背 景 、 商 業 背 景 的 人 都 可 以 參 與 。 我 們 希 望 如 果 他 們 進 入 了 政 府 的 行 政 架 構 之 後 , 在 政 府 部 門 積 累 了 幾 年 的 經 驗 , 然 後 過 一 段 日 子 便 可 參 加 議 會 選 舉 , 區 議 會 選 舉 既 可 , 立 法 會 選 舉 也 可 以 。 當 行 政 經 驗 和 議 會 的 經 驗 都 具 備 時 , 再 過 一 段 日 子 就 可 以 邀 請 這 些 朋 友 進 入 政 府 擔 任 司 長 、 局 長 。 將 來 年 青 人 畢 業 的 時 候 , 就 有 一
個 政 治 階 梯 路 線 圖 可 以 看 得 清 楚 , 分 幾 個 階 段 去 參 政 、 從 政 。 其 實 也 不 必 畢 業 之 後 立 刻 去 參 政 , 可 以 好 像 今 日 有 一 些 青 年 工 業 家 的 朋 友 , 積 累 了 一 些 在 社 會 上 實 質 工 作 經 驗 後 才 從 政 也 可 。 如 果 我 們 走 了 這 幾 步 , 今 後 香 港 的 政 治 階 梯 、 進 程 表 更 加 清 楚 , 也 和 外 國 從 政 那 個 階 梯 比 較 相 近 , 因 為 我 見 到 在 外 國 的 政 黨 , 他 們 很 多 年 青 的 朋 友 讀 完 大 學 , 就 「 抓 車 邊 」 和 那 些 政 黨 資 歷 比 較 老 的 前 輩 去 「 登 台 跑 埠 」 參 與 競 選 活 動 , 然 後 積 累
了 一 些 經 驗 就 逐 步 去 參 政 。 所 以 我 覺 得 香 港 需 要 開 放 多 一 些 渠 道 , 我 們 整 個 政 治 體 制 和 政 治 傳 統 , 可 以 早 日 成 熟 的 機 會 便 比 較 大 。
除 了 做 ○ 七 / ○ 八 年 選 舉 方 案 , 除 了 就 區 議 會 作 檢 討 , 除 了 拓 闊 政 治 委 任 , 我 們 也 開 展 了 譜 出 普 選 路 線 圖 的 工 作 。 行 政 長 官 在 十 一 月 底 正 式 成 立 的 策 略 發 展 委 員 會 , 轄 下 有 一 個 管 治 和 政 治 發 展 小 組 。 我 們 在 這 個 小 組 裏 現 正 開 展 了 一 個 討 論 , 就 是 香 港 如 果 要 行 普 選 這 條 路 , 我 們 應 該 用 怎 樣 的 普 選 模 式 , 來 推 動 立 法 會 和 行 政 長 官 的 普 選 呢 ? 《 基 本 法 》 裏 講 到 行 政 長 官 的 普 選 , 那 個 模 式 比 較 清 楚 , 是 需 要 先 經 一 個 提 名 委 員 會 提 出 候
選 人 , 然 後 進 行 普 選 , 可 以 市 民 一 人 一 票 。 但 立 法 會 的 普 選 , 《 基 本 法 》 的 第 六 十 八 條 沒 有 第 四 十 五 條 講 行 政 長 官 的 普 選 那 樣 清 楚 , 只 單 講 我 們 最 終 目 標 是 全 體 議 員 是 普 選 產 生 。
但 現 時 的 實 況 是 我 們 已 經 有 一 半 的 議 席 是 功 能 界 別 產 生 的 。 這 些 功 能 界 別 的 代 表 和 他 們 代 表 的 團 體 , 如 果 有 一 日 我 們 要 走 向 普 選 , 我 們 一 定 要 得 到 他 們 一 定 程 度 的 支 持 才 可 以 走 。 因 此 《 基 本 法 》 要 求 要 有 三 分 二 的 立 法 會 議 員 同 意 , 才 可 以 將 我 們 這 個 選 舉 的 制 度 改 變 。 所 以 直 選 的 議 員 、 功 能 界 別 的 議 員 , 要 兩 下 合 為 一 , 大 家 都 同 意 才 可 以 走 這 條 路 。 所 以 我 們 希 望 可 以 透 過 這 個 策 略 發 展 委 員 會 的 討 論 , 我 們 在 未 來 一 年 左 右 , 將 這
些 普 選 的 模 式 討 論 得 透 徹 一 些 , 我 們 也 承 諾 了 在 二 ○ ○ 七 年 初 就 這 些 討 論 , 關 於 時 間 表 、 路 線 圖 、 普 選 模 式 這 些 討 論 總 結 一 下 。 我 們 相 信 這 提 供 了 一 個 很 好 的 基 礎 , 讓 我 們 今 後 再 進 一 步 探 討 如 何 訂 定 普 選 路 線 圖 、 時 間 表 。
所 以 對 特 區 政 府 來 說 , 我 們 的 態 度 很 清 楚 , 我 們 是 希 望 今 年 推 動 ○ 七 / ○ 八 年 兩 個 選 舉 方 案 , 可 以 灌 入 進 一 步 的 民 主 成 分 , 接 我 們 希 望 可 以 將 這 個 多 方 面 的 民 主 發 展 的 工 作 平 衡 並 進 來 推 動 。
反 對 派 的 「 三 大 責 任 」
談 到 我 第 三 個 訊 息 。 為 甚 麼 我 說 反 對 派 有 「 三 大 責 任 」 呢 ?
第 一 , 我 們 現 在 已 經 是 將 這 個 ○ 七 / ○ 八 的 方 案 全 面 向 香 港 社 會 介 紹 。 有 很 多 的 黨 派 , 不 同 的 團 體 都 支 持 我 們 這 個 方 案 。 我 認 為 反 對 派 、 泛 民 主 派 , 他 一 定 要 尊 重 香 港 市 民 的 意 見 來 就 這 個 選 舉 方 案 做 一 個 決 定 。 我 們 自 己 進 行 的 民 意 調 查 和 其 他 機 構 、 其 他 大 學 進 行 的 民 意 調 查 , 自 從 十 月 中 到 現 在 , 非 常 的 清 楚 , 是 有 大 約 一 半 或 以 上 的 市 民 , 支 持 ○ 七 / ○ 八 的 方 案 , 也 希 望 香 港 的 選 舉 制 度 有 所 進 步 。
大 家 看 到 , 例 如 中 大 近 日 的 調 查 , 他 們 也 說 有 百 分 之 五 十 六 的 市 民 希 望 立 法 會 通 過 這 個 方 案 , 不 要 因 為 這 個 未 有 普 選 時 間 表 便 否 決 這 個 方 案 。
中 大 調 查 也 顯 示 , 雖 然 有 超 過 百 分 之 六 十 的 市 民 希 望 我 們 早 日 定 出 一 個 普 選 的 時 間 表 , 但 是 我 們 已 經 開 始 了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 所 以 對 特 區 政 府 來 說 , 尊 重 市 民 的 意 見 來 辦 事 , 是 我 們 的 一 個 根 本 的 立 場 , 我 們 在 處 理 選 舉 制 度 和 時 間 表 的 問 題 上 平 衡 並 進 地 推 動 。
所 以 第 一 個 責 任 , 我 認 為 反 對 派 的 議 員 應 該 按 照 和 尊 重 市 民 的 意 見 來 辦 事 , 就 ○ 七 / ○ 八 的 方 案 做 表 決 。
第 二 , 我 認 為 反 對 派 的 議 員 亦 有 責 任 開 創 新 的 參 政 空 間 , 培 訓 地 區 的 政 治 人 才 。 我 在 今 年 年 初 第 一 季 , 走 訪 了 十 八 區 的 區 議 會 。 在 那 裡 , 我 看 到 很 多 的 區 議 員 , 他 們 都 是 多 年 在 地 區 工 作 , 有 頗 廣 泛 的 政 治 經 驗 , 對 香 港 有 抱 負 、 有 承 擔 , 是 希 望 更 上 一 層 樓 為 香 港 市 民 服 務 。 其 實 , 我 看 到 他 們 在 過 去 十 多 、 二 十 年 , 每 次 立 法 會 選 舉 都 是 做 「 莊 腳 」 , 幫 別 人 拉 票 , 自 己 未 有 機 會 上 位 , 一 展 拳 腳 。 今 日 , 政 府 已 經 把 方 案 放 在 大 家 面 前
, 有 十 個 新 的 立 法 會 議 席 , 可 以 直 選 、 間 選 去 競 爭 的 , 為 什 麼 這 些 反 對 派 的 議 員 , 特 別 是 做 不 同 民 主 派 政 黨 黨 魁 、 領 導 層 的 議 員 , 他 們 不 抓 緊 這 個 機 會 , 通 過 這 個 方 案 , 為 他 們 的 第 二 、 三 梯 隊 鋪 路 呢 ? 其 實 為 他 們 黨 內 和 香 港 整 體 的 利 益 , 都 是 應 該 通 過 這 個 方 案 。 邏 輯 上 , 不 通 過 (政 府 提 出 的 政 改 )方 案 是 說 不 通 的 。 所 以 , 第 二 個 責 任 , 反 對 派 為 了 培 訓 地 區 政 治 人 才 , 是 有 責 任 通 過 這 個 方 案 , 開 創 多 一 點 的 參 政 空 間 。
第 三 個 責 任 , 反 對 派 應 該 明 白 和 掌 握 一 個 根 本 的 道 理 ─ ─ 政 治 是 妥 協 的 藝 術 。 今 日 , 特 區 政 府 已 經 走 前 了 好 幾 步 , 也 擺 出 了 誠 意 、 方 案 在 檯 面 , 大 家 只 要 合 作 , 是 可 以 為 香 港 幹 到 一 番 事 業 的 。
多 年 來 , 反 對 派 和 泛 民 主 派 , 他 們 爭 取 幾 樣 事 情 : 第 一 , 他 們 告 訴 我 們 , 就 算 不 能 即 時 做 到 時 間 表 , 都 要 做 普 選 路 線 圖 , 這 一 步 我 們 已 經 正 在 走 。 第 二 , 不 要 再 增 加 功 能 議 席 。 我 們 亦 做 了 這 個 決 定 , 不 再 增 加 傳 統 的 功 能 議 席 , 現 在 再 增 加 的 是 地 區 的 功 能 議 席 。 第 三 , 他 們 常 常 說 我 們 應 該 鼓 勵 政 黨 的 發 展 , 今 次 開 創 的 新 的 參 政 空 間 , 完 全 是 為 了 政 黨 和 獨 立 的 候 選 人 可 以 多 參 政 而 提 出 的 。
雖 然 今 日 不 能 夠 一 蹴 而 就 , 即 時 定 下 普 選 的 時 間 表 和 路 線 圖 , 不 能 夠 向 香 港 社 會 全 面 交 代 何 時 走 到 普 選 的 最 終 目 標 。 但 是 我 很 肯 定 , 只 要 不 同 的 政 黨 和 議 員 , 大 家 今 次 能 夠 齊 心 協 力 , 通 過 ○ 七 / ○ 八 的 方 案 , 我 們 今 後 為 普 選 創 造 更 有 利 的 條 件 , 是 必 然 能 夠 辦 到 , 條 件 、 基 礎 會 更 加 廣 闊 。 所 以 , 我 作 最 後 的 呼 籲 , 不 同 的 政 黨 , 包 括 反 對 派 的 議 員 , 在 星 期 三 開 始 的 立 法 會 辯 論 , 要 通 過 ○ 七 / ○ 八 年 選 舉 的 方 案 , 把 這 個 局 面 變 成 多
贏 的 局 面 , 不 要 策 動 一 個 多 輸 的 局 面 。 多 謝 大 家 。
完
2 0 0 5 年 1 2 月 1 8 日 ( 星 期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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