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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瑞 麟 : 外 交 部 支 持 不 斷 提 升 香 港 的 國 際 參 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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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是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今 日 ( 一 月 二 十 日 ) 下 午 在 北 京 會 見 傳 媒 的 談 話 內 容 ( 中 文 部 分 )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今 次 訪 京 是 應 外 交 部 的 邀 請 , 我 們 每 年 互 訪 , 檢 討 一 下 香 港 的 對 外 事 務 安 排 。 今 天 早 上 見 了 周 文 重 副 部 長 和 條 法 司 的 同 事 。 外 交 部 非 常 支 持 不 斷 提 升 香 港 的 國 際 參 與 , 所 以 我 們 在 香 港 可 以 爭 取 到 世 貿 組 織 在 香 港 舉 行 部 長 級 會 議 , 外 交 部 非 常 歡 迎 。 另 一 方 面 , 外 交 部 也 大 力 支 持 成 功 為 香 港 爭 取 到 國 際 電 訊 聯 盟 在 二 ○ ○ 六 年 期 間 在 香 港 舉 辦 國 際 會 議 , 這 是 第 一 次 在 瑞 士 以 外 舉 辦 這 個 國 際 級 會 議 , 我 相 信 對 香 港 提 升 電 訊 業 和 對 香 港 成 為 國 際 電 訊 樞 紐 可 以 進 一 步 有 幫 助 。

明 日 我 會 見 國 務 院 港 澳 辦 的 同 事 , 我 會 趁 這 個 機 會 向 他 們 介 紹 兩 方 面 的 工 作 。 第 一 方 面 是 我 們 發 出 政 制 發 展 第 四 號 報 告 之 後 , 已 經 在 香 港 開 展 公 眾 諮 詢 的 工 作 ; 第 二 方 面 是 我 們 近 日 已 經 就 「 9 + 2 」 在 四 川 舉 行 秘 書 長 會 議 , 向 國 務 院 港 澳 辦 介 紹 一 下 最 新 的 情 況 。

訪 問 完 北 京 之 後 , 我 會 去 南 京 , 這 給 我 一 個 機 會 進 一 步 認 識 一 下 長 三 角 的 發 展 , 和 我 們 「 9 + 2 」 的 發 展 , 我 相 信 有 參 考 的 作 用 。 在 南 京 方 面 的 安 排 , 配 合 江 蘇 省 外 事 辦 , 由 他 們 來 安 排 。

記 者 : 就 國 際 會 議 , 有 沒 有 與 外 交 部 講 , 要 求 中 央 領 導 人 出 席 ? 會 有 什 麼 高 級 領 導 出 席 ? 有 沒 有 與 外 交 部 ......政 制 發 展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因 為 這 些 是 國 際 會 議 , 我 相 信 相 關 的 中 央 部 門 會 參 加 , 至 於 詳 情 怎 樣 安 排 , 我 們 有 關 的 政 策 局 在 適 當 時 候 會 處 理 。

至 於 香 港 的 政 制 發 展 , 中 央 有 關 部 門 當 然 關 心 , 外 交 部 的 同 事 也 都 會 關 心 。 我 有 向 他 們 講 解 一 下 , 現 在 我 們 已 發 出 第 四 號 報 告 , 也 已 經 在 香 港 開 展 公 眾 諮 詢 的 工 作 , 我 們 希 望 在 今 年 年 中 可 以 基 本 上 達 成 一 個 共 識 , 推 動 一 個 主 流 方 案 , 往 後 處 理 《 基 本 法 》 附 件 一 和 附 件 二 的 修 改 。 他 們 對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都 繼 續 關 心 。

記 者 : 立 法 會 討 論 哀 悼 辯 論 「 流 會 」 , 這 個 有 兩 方 面 。 第 一 , 你 對 「 流 會 」 ......第 二 , 陳 佐 洱 先 生 說 他 覺 得 立 法 會 議 員 在 趙 紫 陽 逝 世 方 面 搞 靈 堂 或 哀 悼 , 是 違 反 《 基 本 法 》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我 們 很 尊 重 立 法 會 主 席 的 地 位 和 她 的 判 斷 , 立 法 會 內 部 的 事 務 應 該 由 她 按 照 會 議 常 規 來 處 理 , 我 相 信 各 方 面 都 會 尊 重 她 的 決 定 , 我 也 希 望 不 同 黨 派 繼 續 尊 重 立 法 會 主 席 的 決 定 , 在 立 法 會 內 辦 事 。 至 於 陳 佐 洱 主 任 的 說 話 , 我 想 他 表 達 了 這 是 中 央 管 理 的 事 , 我 們 在 香 港 管 好 自 己 的 事 宜 。

記 者 : 作 為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你 會 否 覺 得 陳 佐 洱 先 生 說 的 違 反 了 《 基 本 法 》 是 ......, 會 否 不 同 意 他 的 觀 點 ? 是 否 真 的 違 反 《 基 本 法 》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我 相 信 我 們 在 香 港 作 為 特 區 政 府 , 作 為 立 法 會 , 都 要 按 照 《 基 本 法 》 辦 事 。

記 者 : ......趙 紫 陽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就 這 個 問 題 , 中 央 已 經 表 達 了 立 場 , 特 區 政 府 沒 有 進 一 步 的 補 充 。

記 者 : 說 回 程 序 方 面 , 立 法 會 昨 日 的 情 況 , 你 覺 得 ......有 兩 邊 ......, 范 徐 麗 泰 認 為 他 們 不 符 合 議 事 規 則 , 另 一 邊 沒 有 出 席 ......「 流 會 」 。 你 覺 得 這 兩 方 面 是 否 符 合 會 議 程 序 , 或 者 ......情 況 是 否 合 理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每 一 位 議 員 在 立 法 會 運 作 , 每 個 黨 派 所 作 的 決 定 , 他 們 自 己 會 就 會 議 常 規 有 所 交 代 , 有 任 何 判 斷 都 應 該 交 由 立 法 會 主 席 決 定 。 我 明 日 與 不 同 的 部 委 見 面 後 , 希 望 有 機 會 再 與 大 家 談 話 。

記 者 : 范 太 說 「 流 會 」 影 響 立 法 會 的 形 象 , 你 是 否 贊 同 這 個 說 法 ? 亦 有 人 形 容 今 次 是 一 場 鬧 劇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我 希 望 、 我 亦 相 信 不 同 的 議 員 和 黨 派 , 最 終 都 要 回 返 到 立 法 會 的 議 事 常 規 來 辦 事 。 政 府 方 面 , 我 們 會 按 照 政 策 的 議 程 和 尊 重 立 法 會 的 會 議 常 規 來 推 動 我 們 的 議 案 、 法 案 及 有 關 預 算 案 的 建 議 。 政 府 方 面 很 願 意 和 立 法 會 配 合 。 謝 謝 大 家 。

( 請 同 時 參 閱 英 文 部 分 )

二 ○ ○ 五 年 一 月 二 十 日 ( 星 期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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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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