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務 司 司 長 發 表 政 制 發 展 專 責 小 組 第 二 號 報 告 書 記 者 會 答 問 全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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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為 政 務 司 司 長 曾 蔭 權 今 日 ( 四 月 十 五 日 ) 下 午 在 政 府 總 部 新 翼 會 議 廳 發 表 政 制 發 展 專 責 小 組 第 二 號 報 告 書 會 見 傳 媒 的 答 問 全 文 ( 中 文 部 分 ) :
記 者 : 其 實 我 看 到 報 告 第 三 章 , 有 關 小 組 對 香 港 現 時 實 際 情 況 的 看 法 , 說 得 很 清 楚 的 就 是 在 吸 納 和 培 養 政 治 人 才 方 面 仍 未 很 足 夠 , 需 要 較 長 的 時 間 和 一 個 過 程 , 而 參 政 團 體 還 未 夠 全 面 成 熟 。 今 次 小 組 對 於 現 在 的 現 實 有 這 個 看 法 時 , 如 果 這 樣 推 論 的 話 , 二 ○ ○ 七 年 至 二 ○ ○ 八 年 普 選 似 乎 並 不 循 序 漸 進 , 這 個 推 論 合 理 嗎 ? 即 是 基 於 這 個 實 際 情 況 , 二 ○ ○ 七 年 至 二 ○ ○ 八 年 就 不 符 合 循 序 漸 進 地 普 選 吧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不 會 作 出 這 個 結 論 。 第 一 方 面 , 第 三 章 是 講 述 了 香 港 現 時 的 情 況 , 我 們 如 實 報 導 香 港 實 際 情 況 就 是 這 樣 , 我 們 沒 有 作 出 一 個 價 值 觀 的 評 斷 。 我 們 第 二 號 報 告 書 的 結 論 , 根 本 是 在 回 應 市 民 的 訴 求 , 我 們 令 到 政 制 有 所 改 善 , 可 以 向 前 發 展 , 可 以 擴 大 市 民 參 政 的 空 間 , 亦 加 強 希 望 香 港 管 治 的 能 力 我 們 的 管 治 效 率 , 我 們 完 全 沒 有 排 除 到 普 選 的 可 能 性 。 普 選 決 定 不 在 於 專 責 小 組 , 是 在 於 立 法 會 大 多 數 人 的 意 願 、 行 政 長 官
同 意 和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決 定 , 這 是 我 們 下 一 步 的 工 作 。 但 最 重 要 的 是 我 們 在 第 三 章 是 說 出 香 港 的 現 時 情 況 , 我 們 沒 有 加 諸 任 何 價 值 觀 的 判 斷 。
記 者 : 司 長 , 你 說 沒 有 在 報 告 裏 加 入 任 何 價 值 觀 , 但 看 下 去 , 可 能 是 有 人 有 不 同 的 看 法 , 例 如 你 所 列 出 的 九 點 裏 , 最 後 第 七 及 第 八 點 , 很 明 顯 是 關 於 立 法 會 裏 有 沒 有 各 個 階 層 的 參 與 以 及 兼 顧 各 個 階 層 的 利 益 。 似 乎 對 於 立 法 會 的 選 舉 是 否 能 夠 普 選 是 否 定 了 , 說 到 要 有 功 能 組 別 , 甚 至 在 你 第 五 章 第 二 十 節 說 到 , 由 於 姬 鵬 飛 主 任 說 過 附 件 二 的 立 法 會 表 決 程 序 , 所 以 在 你 那 份 報 告 裏 提 到 「 任 何 方 案 亦 要 顧 及 對 立 法 會 表 決 程 序 規 定 的 影
響 」 是 否 亦 是 顯 示 了 分 組 點 票 這 件 事 未 來 在 方 案 裏 也 應 該 繼 續 存 在 。 因 為 如 果 沒 有 理 解 錯 的 話 , 你 這 份 報 告 會 成 為 行 政 長 官 報 告 的 附 件 提 交 人 大 常 委 , 如 果 人 大 常 委 一 旦 拍 板 , 你 這 份 報 告 所 有 的 意 見 及 一 些 限 制 應 該 順 利 成 章 成 為 普 選 , 即 香 港 一 直 以 來 討 論 政 改 的 限 制 , 似 乎 你 加 入 了 很 多 你 們 的 主 觀 價 值 及 指 示 傾 向 於 內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們 在 三 個 月 裏 會 見 了 很 多 團 體 , 聽 取 了 很 多 意 見 , 亦 與 中 央 作 了 很 多 溝 通 , 我 們 開 宗 明 義 在 開 始 工 作 時 希 望 達 到 一 個 目 標 , 就 是 在 程 序 問 題 方 面 以 及 原 則 問 題 方 面 , 我 們 希 望 能 夠 加 深 諒 解 各 方 面 的 意 見 , 做 出 一 個 好 的 基 礎 , 在 這 個 基 礎 上 我 們 作 出 考 慮 各 個 方 案 。 在 過 程 中 , 我 們 羅 列 數 個 大 原 則 要 考 慮 的 問 題 , 這 些 羅 列 的 問 題 大 家 都 知 道 我 那 十 二 條 問 題 裏 有 七 條 是 有 關 於 原 則 性 的 , 現 時 我 們 覺 得 原 則 性 問 題 方 面
, 聽 取 了 各 方 的 意 見 , 根 據 以 前 《 基 本 法 》 的 文 獻 , 加 上 中 央 政 府 各 部 門 的 意 見 , 然 後 才 作 出 我 們 所 列 出 這 幾 個 因 素 。 我 再 提 出 一 點 , 這 九 個 要 考 慮 的 因 素 並 不 是 條 件 , 沒 有 量 化 , 亦 沒 有 做 到 比 重 , 但 我 覺 得 任 何 方 案 能 夠 愈 接 近 , 能 夠 體 會 到 , 能 夠 考 慮 到 這 方 面 所 有 的 因 素 , 我 相 信 能 夠 達 到 社 會 共 識 的 機 會 比 較 高 , 但 愈 偏 離 這 些 因 素 太 遠 的 話 , 可 能 成 功 的 機 會 會 比 較 低 , 所 以 在 這 情 況 下 提 出 , 我 只 作 為 一 個 公 眾 討 論 的 基 礎 。
記 者 : 報 告 中 提 到 民 意 調 查 顯 示 五 至 六 成 受 訪 者 支 持 普 選 行 政 長 官 和 立 法 會 , 大 部 分 市 民 聲 音 都 是 這 樣 , 你 們 認 不 認 同 在 ○ 七 / ○ 八 年 普 選 是 一 個 適 當 和 可 行 的 方 法 ? 若 不 是 的 話 , 又 是 甚 麼 原 因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們 所 說 的 是 , 我 們 今 次 所 做 的 工 作 是 提 出 《 基 本 法 》 在 政 制 發 展 中 的 原 則 上 的 問 題 。 我 們 還 未 尋 求 到 各 個 方 案 有 怎 樣 的 成 敗 、 好 處 或 壞 處 。 第 三 章 說 出 香 港 現 時 情 況 的 事 實 , 亦 有 提 及 香 港 人 對 某 個 方 案 的 訴 求 , 但 這 裏 卻 沒 有 作 出 詳 細 探 討 , 我 們 只 是 就 原 則 上 的 問 題 作 出 總 結 。 這 些 總 結 我 們 覺 得 在 第 五 章 羅 列 出 來 的 是 希 望 任 何 提 出 方 案 的 人 都 要 考 慮 各 個 因 素 。 但 正 如 我 剛 才 所 提 及 , 我 們 打 開 討 論 之 門 , 打 開 我 們
新 的 一 頁 。 我 們 可 以 在 此 情 況 下 , 希 望 人 大 常 委 會 同 意 特 首 的 建 議 , 我 們 便 可 以 立 刻 展 開 這 方 面 的 討 論 , 擴 大 了 各 方 面 考 慮 的 具 體 的 機 會 。 我 相 信 這 是 我 們 今 日 的 目 標 , 對 於 具 體 上 是 怎 樣 的 更 改 方 法 , 我 想 在 下 一 步 的 工 作 我 們 才 會 做 。
記 者 :你 說 你 們 對 這 方 面 是 沒 有 任 何 決 定 , 但 是 你 們 意 見 一 直 對 循 序 漸 進 , 如 剛 才 有 傳 媒 朋 友 問 董 先 生 時 , 你 們 說 是 要 有 次 序 及 秩 序 地 前 進 , 也 應 該 分 階 段 , 以 及 要 按 部 就 班 , 這 其 實 是 否 暗 示 如 果 在 二 ○ ○ 七 和 二 ○ ○ 八 年 普 選 的 話 , 便 是 一 步 到 位 ? 是 否 可 以 這 樣 理 解 ? 如 果 不 是 , 你 們 的 理 解 又 是 怎 樣 ?
政 務 司 司 長 : 關 於 循 序 漸 進 , 據 人 大 法 工 委 李 飛 副 主 任 所 說 , 是 很 艱 難 用 法 律 定 義 來 定 釋 和 囊 括 所 有 意 義 。 實 際 上 , 對 於 循 序 漸 進 方 面 是 意 見 紛 紜 , 我 們 專 責 小 組 從 三 方 面 看 這 個 問 題 , 我 們 一 方 面 從 歷 史 背 景 來 看 , 由 八 十 年 代 開 始 , 循 序 漸 進 怎 樣 在 香 港 社 會 演 繹 , 有 關 政 制 發 展 , 由 八 十 年 代 開 始 有 選 舉 , 直 至 現 時 今 次 九 月 的 選 舉 , 會 使 立 法 會 有 一 半 是 普 選 議 席 , 另 一 半 則 是 功 能 團 體 的 議 席 的 過 程 。 ( 我 們 的 看 法 ) 亦 反 映 了 在
憲 制 上 的 文 件 內 , 姬 鵬 飛 主 任 在 一 九 九 ○ 年 所 說 循 序 漸 進 的 概 念 。 再 加 上 循 序 漸 進 字 面 本 身 的 解 釋 而 做 出 我 們 的 總 結 。 但 如 剛 才 所 說 , 我 很 明 白 這 些 意 見 在 社 會 上 是 十 分 紛 紜 。 最 重 要 的 是 , 政 制 發 展 是 不 能 讓 社 會 和 經 濟 帶 來 任 何 不 穩 定 的 風 險 , 香 港 畢 竟 是 一 個 小 地 方 , 是 一 個 向 外 型 的 經 濟 體 系 , 我 們 的 社 會 經 濟 不 能 承 受 任 何 重 大 的 風 險 。 最 重 要 的 是 , 據 我 們 所 理 解 , 循 序 漸 進 是 要 有 秩 序 地 前 進 , 當 中 有 逐 步 的 過 渡 , 有 不 同 階
段 的 演 變 , 以 達 到 普 選 的 最 終 目 標 , 其 演 變 過 程 是 不 能 停 滯 不 前 , 而 是 分 階 段 地 演 進 , 亦 不 能 發 展 過 快 , 要 根 據 特 區 的 實 際 情 況 來 漸 進 。 這 是 我 們 聽 取 了 普 羅 大 眾 以 及 中 央 有 關 人 士 對 這 方 面 的 意 見 後 而 所 作 出 的 總 結 , 並 做 出 這 個 決 定 。 但 對 於 普 選 , 我 們 並 沒 有 定 案 , 而 且 我 們 所 提 出 的 是 九 個 因 素 中 要 考 慮 的 其 中 一 個 因 素 , 對 於 將 來 我 們 去 更 改 方 案 時 , 這 是 我 們 要 考 慮 的 因 素 之 一 。
記 者 : 但 從 八 十 年 代 發 展 至 現 在 , 如 果 我 們 在 二 ○ ○ 七 和 二 ○ ○ 八 年 便 普 選 , 是 否 一 步 到 位 呢 , 還 是 不 是 , 但 已 經 是 按 部 就 班 ?
政 務 司 司 長 : 這 是 香 港 人 應 該 值 得 一 起 討 論 的 問 題 。
記 者 : 你 在 報 告 內 提 到 要 考 慮 到 內 地 的 實 際 情 況 時 。 除 了 特 區 之 外 , 也 會 考 慮 到 內 地 的 情 況 , 可 不 可 以 解 釋 一 下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的 報 告 書 內 說 得 清 清 楚 楚 , 這 是 香 港 的 實 際 情 況 。 只 是 內 地 和 外 國 的 情 況 有 影 響 到 香 港 的 情 況 時 , 我 們 才 會 考 慮 到 這 些 。 部 分 人 的 意 見 是 這 樣 的 , 是 從 香 港 出 發 點 來 看 的 。
記 者 : 董 先 生 和 你 都 形 容 這 是 國 家 大 事 , 與 民 意 相 比 , 要 聽 從 中 央 的 意 見 較 重 要 , 還 是 香 港 的 民 意 較 重 要 ?
政 務 司 司 長 : 民 意 的 取 向 也 是 國 家 大 事 。 處 理 這 些 問 題 , 必 定 要 採 納 各 方 面 的 意 見 , 最 終 目 標 都 是 以 維 持 香 港 的 繁 榮 安 定 為 最 重 要 , 在 憲 法 裏 演 進 。
記 者 : 剛 才 有 記 者 問 到 程 序 大 家 到 都 很 清 楚 , 都 不 會 猜 測 常 委 會 何 時 批 准 我 們 修 改 。 但 我 想 知 政 府 自 己 一 定 有 一 個 時 間 表 , 就 是 何 時 可 以 推 出 具 體 的 方 案 給 公 眾 諮 詢 。 會 不 會 在 九 月 立 法 會 選 舉 前 或 之 後 呢 ?
政 務 司 司 長 : 第 一 個 步 驟 要 等 人 大 做 了 決 定 , 我 相 信 這 會 決 定 下 一 步 工 作 的 時 間 表 。 將 來 我 做 諮 詢 工 作 會 按 部 就 班 來 做 , 這 是 一 項 嚴 謹 的 工 夫 , 一 定 要 讓 多 方 面 的 人 提 出 意 見 供 參 詳 , 讓 他 們 提 出 意 見 來 討 論 , 亦 不 會 這 麼 快 做 出 一 個 方 案 來 給 大 家 討 論 的 。 我 很 相 信 最 主 要 是 要 看 下 一 步 , 人 大 何 時 作 出 決 定 , 我 們 才 會 鋪 排 下 一 步 的 工 作 。
記 者 : 司 長 , 請 問 人 大 常 委 會 需 在 何 時 回 覆 你 , 你 有 沒 有 一 個 時 間 表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們 做 了 我 們 的 工 作 , 我 們 不 能 夠 要 求 人 大 在 何 時 回 覆 我 們 這 件 事 。
記 者 : 我 們 沒 有 決 定 權 , 是 否 交 給 人 大 常 委 會 後 , 我 們 就 要 等 一 段 很 長 的 時 間 , 請 問 需 時 多 久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很 相 信 人 大 常 委 會 是 知 道 香 港 人 對 這 件 事 是 很 急 的 , 人 大 常 委 會 以 往 亦 很 重 視 香 港 現 時 的 發 展 情 況 , 我 很 相 信 他 們 一 定 會 關 注 這 件 事 , 一 定 會 跟 著 程 序 處 理 行 政 長 官 給 他 們 的 報 告 。
記 者 : 報 告 裏 沒 有 提 到 七 . 一 遊 行 , 亦 沒 有 提 及 其 他 遊 行 , 你 是 否 覺 得 遊 行 並 不 是 香 港 實 質 情 況 , 或 者 不 能 反 映 到 民 主 訴 求 呢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們 亦 有 考 慮 這 一 點 。 七 . 一 遊 行 有 很 多 個 原 因 , 你 可 記 得 最 主 要 的 是 有 關 二 十 三 條 的 討 論 , 亦 有 些 是 因 經 濟 情 況 而 發 牢 騷 或 不 滿 意 , 有 些 人 亦 不 滿 意 我 們 特 區 政 府 的 表 現 , 所 以 是 有 很 多 原 因 的 。 是 否 和 政 制 發 展 有 直 接 關 係 , 我 們 恐 怕 拉 不 上 關 係 。 我 們 收 到 的 七 百 三 十 多 份 意 見 書 內 , 只 有 十 三 份 是 提 及 七 . 一 遊 行 是 作 為 支 持 ○ 七 / ○ 八 普 選 , 但 亦 有 十 份 是 提 出 七 . 一 遊 行 是 表 達 不 支 持 ○ 七 / ○ 八 普 選 。 從 整 個 數
字 來 看 我 覺 得 是 一 個 少 數 , 所 以 我 們 沒 有 在 報 告 書 內 提 及 。 但 是 最 重 要 的 是 我 們 說 出 關 於 直 接 普 選 的 研 究 及 普 查 , 我 們 在 這 個 報 告 書 內 有 處 理 及 照 顧 這 一 點 。
記 者 : 但 其 實 元 旦 遊 行 也 有 用 普 選 作 為 其 主 題 ?
政 務 司 司 長 : 對 普 羅 大 眾 有 關 普 選 的 訴 求 , 我 們 已 在 第 三 章 處 理 了 。 對 於 行 政 長 官 的 普 選 及 立 法 會 的 普 選 都 有 超 過 五 成 人 支 持 。
記 者 : 我 想 跟 進 剛 才 你 對 於 如 何 看 民 意 的 問 題 , 其 實 這 個 報 告 書 看 起 來 是 很 割 裂 的 , 第 三 章 和 第 四 章 是 提 及 民 意 的 看 法 , 第 五 章 是 你 的 看 法 。 但 第 五 章 的 內 容 跟 以 前 你 所 收 集 的 民 意 似 乎 不 太 拉 得 上 關 係 , 很 多 時 候 , 你 所 作 出 的 結 論 都 是 訴 諸 於 內 地 的 權 威 , 譬 如 姬 鵬 飛 主 任 , 甚 至 一 名 內 地 草 委 以 前 所 撰 寫 的 一 本 書 , 你 也 拿 出 來 做 引 證 。 其 實 以 後 繼 續 諮 詢 時 , 市 民 如 何 覺 得 向 你 提 交 意 見 後 , 你 是 吸 納 到 而 作 為 你 的 結 論 , 以 後 會 怎
樣 做 呢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希 望 你 看 看 我 們 所 有 收 到 的 附 件 和 意 見 , 各 位 是 可 以 省 覽 得 到 的 。 我 們 在 整 個 過 程 中 不 單 是 透 明 度 高 , 亦 採 取 持 平 和 中 肯 的 態 度 來 對 待 向 我 們 所 表 達 的 意 見 , 而 作 出 我 們 自 己 的 結 論 。 第 五 章 的 結 論 是 根 據 在 各 方 面 搜 集 的 意 見 , 我 們 在 第 二 章 說 出 程 序 , 在 第 四 章 說 出 我 們 所 收 集 的 意 見 , 以 及 跟 中 央 的 討 論 過 程 中 所 作 出 的 總 結 論 , 而 且 第 五 章 的 結 論 都 是 圍 繞 《 基 本 法 》 憲 制 上 的 需 要 而 引 申 出 來 , 並 沒 有 大 問 題 , 是
原 則 上 的 問 題 , 這 些 都 是 在 草 擬 《 基 本 法 》 釐 定 後 , 一 直 都 是 說 循 序 漸 進 、 一 國 兩 制 和 行 政 主 導 , 都 是 圍 繞 這 幾 個 大 問 題 而 作 出 我 們 認 為 要 考 慮 的 因 素 。 所 以 , 我 們 覺 得 這 些 因 素 亦 反 映 到 香 港 人 在 這 次 討 論 期 間 向 我 們 所 表 達 的 意 見 、 中 央 表 達 的 意 見 , 以 及 我 們 研 究 所 得 出 的 結 論 。
記 者 : 其 實 是 否 與 你 之 前 所 做 的 諮 詢 似 乎 已 經 拉 不 上 關 係 ? 因 為 說 到 最 後 的 問 題 , 你 卻 說 回 其 實 最 初 中 央 官 員 的 看 法 , 即 是 你 在 過 去 個 多 月 所 做 的 諮 詢 , 似 乎 幫 不 到 你 作 出 結 論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相 信 我 們 今 次 的 結 論 是 我 們 在 今 次 所 聽 到 各 個 普 羅 大 眾 向 我 們 表 達 的 意 見 , 以 及 我 們 與 中 央 溝 通 後 的 結 論 而 得 出 , 我 希 望 你 們 在 看 過 我 們 所 收 到 的 所 有 意 見 書 之 後 , 我 相 信 你 亦 會 達 到 同 一 個 結 論 。
記 者 : 報 告 中 提 到 在 衡 量 實 際 情 況 時 , 除 了 考 慮 市 民 訴 求 外 , 還 要 檢 視 其 他 因 素 , 包 括 市 民 對 一 國 兩 制 和 《 基 本 法 》 認 識 程 度 、 公 民 參 政 意 識 、 參 政 團 體 成 熟 度 等 等 。 但 加 入 這 些 因 素 後 , 會 否 讓 人 覺 得 , 在 日 後 考 慮 一 個 具 體 方 案 時 , 是 沖 淡 了 市 民 訴 求 一 環 的 重 要 性 。 報 告 中 亦 有 提 到 , 對 實 際 情 況 時 每 人 也 有 不 同 想 法 , 尤 其 是 市 民 對 一 國 兩 制 和 《 基 本 法 》 的 認 識 程 度 很 難 有 一 個 標 準 , 日 後 會 是 怎 樣 衡 量 呢 ? 是 否 進 行 一 個 大 型 調
查 , 還 是 在 諮 詢 時 特 別 設 立 這 樣 的 具 體 問 題 向 市 民 發 問 呢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想 對 於 實 際 情 況 , 對 普 羅 市 民 來 說 是 有 著 不 同 的 判 斷 和 著 眼 點 , 這 是 十 分 自 然 的 事 情 , 當 每 人 的 背 景 、 經 濟 情 況 或 價 值 觀 不 同 的 時 候 , 他 對 這 些 問 題 自 然 會 有 不 同 的 判 斷 和 見 解 。 我 們 認 為 每 人 的 判 斷 和 見 解 也 有 其 道 理 , 主 要 是 我 們 不 要 以 為 我 們 自 己 講 的 是 絕 對 正 確 , 別 人 所 講 的 是 不 正 確 , 我 們 只 要 排 除 這 樣 的 態 度 來 看 問 題 是 最 重 要 的 。 你 看 見 我 們 剛 才 所 說 和 羅 列 出 來 的 東 西 , 我 們 並 無 把 它 量 化 , 亦 沒 有 作 出 任
何 比 重 , 我 們 只 是 說 這 些 是 香 港 的 實 際 情 況 , 是 需 要 考 慮 , 是 考 慮 因 素 的 一 部 分 , 任 何 方 案 將 來 提 出 時 也 要 經 過 這 些 測 試 , 看 一 看 有 沒 有 考 慮 到 這 些 個 別 因 素 , 如 果 最 接 近 的 話 , 我 相 信 能 夠 達 到 共 識 的 機 會 比 較 高 。 我 們 覺 得 這 些 是 將 來 若 然 要 審 視 各 個 方 案 時 所 必 須 要 經 過 的 步 驟 , 但 不 是 設 下 任 何 條 件 , 只 不 過 是 給 各 位 考 慮 時 , 經 過 三 個 月 討 論 之 後 , 經 過 各 方 討 論 之 後 , 這 些 是 我 們 將 來 嚴 格 審 定 方 案 時 的 考 慮 因 素 。
記 者 : 害 怕 讓 人 覺 得 你 沖 淡 市 民 訴 求 這 一 環 嗎 , 因 為 加 入 了 其 他 因 素 ?
政 務 司 司 長 : 市 民 訴 求 是 今 次 整 個 政 制 發 展 的 主 導 , 我 們 為 何 要 做 這 件 事 幹 , 行 政 長 官 為 何 這 麼 快 就 把 他 的 報 告 書 交 給 中 央 亦 是 反 映 出 市 民 訴 求 , 中 央 為 何 釋 法 , 清 楚 地 講 出 將 來 我 們 考 慮 產 生 方 法 的 程 序 亦 回 應 到 市 民 的 訴 求 , 這 是 我 們 的 主 路 , 但 我 們 認 為 做 這 個 主 路 之 前 , 我 們 一 定 要 想 一 想 其 背 後 的 考 慮 , 將 其 講 出 和 羅 列 出 來 。
記 者 : 你 剛 才 說 市 民 是 整 套 政 制 發 展 的 主 導 , 今 次 主 要 是 回 應 市 民 的 訴 求 。 但 剛 才 行 政 長 官 說 你 們 所 羅 列 的 九 個 原 則 , 以 至 行 政 長 官 提 交 的 報 告 裏 , 其 實 是 結 合 了 三 樣 東 西 。 可 否 把 這 九 個 考 慮 因 素 向 我 們 解 釋 , 那 些 是 市 民 的 訴 求 ? 那 些 是 中 央 跟 你 們 溝 通 後 的 結 果 ? 那 些 是 《 基 本 法 》 的 規 定 呢 ? 我 已 看 過 你 的 匯 編 , 裏 面 有 一 些 並 不 是 市 民 的 訴 求 , 或 者 是 市 民 提 得 很 少 的 。 你 可 否 解 釋 一 下 那 九 項 因 素 在 這 三 個 類 別 的 比 重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再 說 一 次 , 我 們 那 九 個 因 素 是 沒 有 做 比 重 的 , 亦 不 會 有 優 先 次 序 。 但 最 重 要 是 它 反 映 了 我 們 憲 制 上 的 結 構 、 憲 制 上 的 規 定 。 有 些 有 關 「 一 國 兩 制 」 的 條 款 , 我 剛 才 所 說 市 民 是 根 本 沒 有 需 要 討 論 , 他 們 全 部 都 是 同 意 的 。 他 們 討 論 的 篇 幅 是 很 少 的 。 有 關 於 循 序 漸 進 及 實 際 情 況 方 面 的 篇 幅 多 一 點 , 亦 在 我 的 報 告 反 映 出 來 。 我 們 所 說 的 關 於 實 際 情 況 、 循 序 漸 進 、 均 衡 參 與 , 這 些 都 是 屬 於 我 們 收 到 普 羅 大 眾 的 意 見 而 反 映
出 來 所 作 出 的 結 論 。 最 後 , 有 關 我 們 維 護 資 本 主 義 制 度 , 關 於 最 後 一 條 的 因 素 , 我 亦 反 映 了 一 方 面 是 憲 制 上 的 需 要 , 一 方 面 亦 是 普 羅 大 眾 所 關 注 和 憂 慮 的 事 情 。
記 者 : 首 四 項 呢 ?
政 務 司 司 長 : 首 四 項 , 你 所 說 的 是 「 一 國 兩 制 」 的 情 況 , 那 些 是 憲 制 上 的 規 定 。 那 些 是 市 民 大 眾 有 提 及 他 們 是 同 意 的 。 我 們 的 九 項 , 你 記 得 我 們 的 十 二 條 問 題 中 , 首 三 條 市 民 在 這 方 面 是 很 少 異 議 , 大 部 分 是 同 意 的 , 所 以 我 們 羅 列 了 出 來 。
記 者 : 在 5.12段 內 , 小 組 認 為 行 政 和 立 法 的 關 係 現 在 是 不 能 配 合 , 影 響 了 施 政 效 率 。 可 否 具 體 說 影 響 了 甚 麼 施 政 效 率 ?
政 務 司 司 長 : 最 重 要 的 是 , 我 們 說 出 一 個 事 實 , 雖 然 現 在 我 們 有 很 多 議 案 和 法 律 提 案 的 申 請 , 立 法 會 都 會 批 准 , 但 在 過 程 中 確 實 是 很 緊 張 。 而 且 現 時 的 關 係 , 不 單 我 們 行 政 機 關 覺 得 是 在 有 改 善 的 階 段 , 而 且 立 法 機 關 亦 覺 得 需 要 有 改 善 的 空 間 。 在 這 方 面 , 我 們 承 認 有 一 個 問 題 存 在 。 這 個 問 題 要 解 決 的 話 , 便 需 要 雙 方 面 繼 續 努 力 , 行 政 機 關 和 立 法 機 關 也 要 努 力 。 但 我 們 想 提 出 , 如 我 們 要 提 出 新 方 案 來 修 改 立 法 會 的 產 生 方 法 時 , 必
須 要 考 慮 不 要 使 現 時 還 未 充 分 配 合 的 情 況 惡 化 , 就 是 這 樣 的 意 思 。
記 者 : 所 以 如 果 行 政 長 官 是 在 ○ 七 年 普 選 的 話 , 它 的 認 受 性 大 了 , 會 否 使 行 政 和 立 法 的 關 係 好 轉 。 這 是 一 個 考 慮 條 件 , 可 以 有 機 會 ......
政 務 司 司 長 : 這 是 部 分 人 所 持 的 意 見 , 亦 有 部 分 人 認 為 普 選 帶 出 一 個 完 全 不 是 你 所 說 的 效 果 , 而 是 一 個 相 反 的 效 果 。 但 這 不 是 我 們 今 次 所 討 論 的 題 目 , 我 們 的 題 目 是 說 出 選 舉 制 度 的 原 則 性 問 題 , 我 們 希 望 在 處 理 了 這 個 問 題 後 , 才 談 方 案 的 問 題 。
記 者 : 你 這 九 個 因 素 是 否 為 更 改 行 政 長 官 和 立 法 會 選 舉 辦 法 設 下 更 多 關 卡 ? 如 果 基 於 這 九 個 因 素 , 要 達 到 的 話 , 香 港 需 要 進 行 普 選 是 否 基 本 上 是 非 常 渺 茫 的 一 件 事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不 會 用 折 光 鏡 看 這 九 個 因 素 的 問 題 , 我 希 望 正 面 看 這 些 問 題 。 我 們 的 結 論 是 我 們 討 論 了 這 些 因 素 , 把 我 們 政 制 發 展 的 原 則 更 透 明 化 說 出 來 , 使 到 各 方 知 道 有 關 人 士 對 於 這 個 問 題 的 顧 慮 。 舖 排 了 出 來 , 大 家 討 論 後 , 我 相 信 是 促 進 了 大 家 對 政 制 發 展 的 討 論 , 方 便 了 各 方 面 提 出 方 案 , 更 有 助 於 各 方 面 達 成 共 識 。 我 相 信 要 這 樣 看 我 現 時 所 說 要 考 慮 的 因 素 , 才 是 正 確 的 方 法 。
記 者 : 你 說 你 們 沒 有 排 除 過 任 何 方 案 , 包 括 ○ 七 / ○ 八 。 換 句 話 說 是 否 ○ 七 / ○ 八 年 普 選 是 不 會 與 你 們 所 有 的 原 則 及 因 素 相 違 背 呢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們 所 說 的 是 原 則 的 問 題 , 不 要 將 原 則 配 合 某 一 個 方 案 來 看 , 這 些 原 則 亦 是 透 過 我 們 廣 泛 的 諮 詢 而 得 出 的 結 論 。 我 想 最 重 要 的 是 , 有 沒 有 普 選 的 決 定 不 是 專 責 小 組 在 這 一 步 的 工 作 , 而 且 根 本 最 後 的 決 定 是 屬 於 立 法 會 、 屬 於 行 政 長 官 , 及 屬 於 人 大 常 委 的 決 定 。 我 相 信 我 們 說 出 這 些 顧 慮 及 因 素 , 對 於 支 持 普 選 的 人 , 他 們 亦 可 以 考 慮 到 這 些 因 素 , 我 們 要 看 方 案 的 設 計 是 怎 樣 。
記 者 : 5.23段 所 提 九 項 的 第 六 項 有 關 實 際 情 況 , 提 到 有 很 多 的 原 則 , 譬 如 法 律 地 位 、 政 制 發 展 階 段 、 「 一 國 兩 制 」 、 《 基 本 法 》 認 識 程 度 、 公 民 意 識 等 。 似 乎 你 們 的 結 論 說 香 港 未 具 備 有 這 些 條 件 , 專 責 小 組 有 何 建 議 , 會 做 甚 麼 去 創 造 這 些 修 條 件 , 令 這 些 條 件 成 熟 , 以 達 到 具 備 普 選 的 條 件 呢 ? 特 別 是 政 治 人 才 方 面 , 政 黨 法 方 面 , 政 黨 法 說 了 很 多 年 都 沒 有 結 果 。
政 務 司 司 長 : 政 黨 法 就 我 所 知 是 管 制 政 黨 發 展 的 , 亦 未 必 是 為 政 黨 發 展 而 辦 事 的 , 要 明 白 政 黨 法 的 理 論 才 可 以 。 在 這 樣 開 放 的 社 會 內 , 我 不 覺 得 培 植 任 何 政 黨 發 展 是 政 府 的 責 任 , 這 應 是 政 黨 本 身 的 責 任 。 但 政 府 有 責 任 鼓 勵 市 民 參 與 政 治 活 動 、 參 與 選 舉 的 活 動 、 參 與 管 治 的 操 作 。 好 像 在 下 一 次 選 舉 , 我 們 的 法 例 已 經 容 許 了 每 一 個 參 選 人 有 十 元 的 補 助 , 我 們 有 這 麼 一 個 安 排 去 鼓 勵 人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的 工 作 。 但 是 培 植 、 鼓 勵 政 黨 的 發
展 , 是 社 會 的 一 個 自 然 現 象 , 不 是 政 府 的 責 任 。
記 者 : 會 不 會 多 撥 資 源 去 協 助 政 黨 發 展 , 鼓 勵 多 些 人 參 政 ?
政 務 司 司 長 : 我 們 現 時 已 經 這 樣 做 。 鼓 勵 多 些 人 參 政 是 我 們 的 期 望 , 在 這 方 面 亦 有 安 排 了 資 源 。
( 請 同 時 參 閱 英 文 部 分 )
完
二 ○ ○ 四 年 四 月 十 五 日 ( 星 期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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