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會 見 傳 媒 談 話 全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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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是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今 日 ( 五 月 二 十 八 日 ) 上 午 出 席 《 兩 岸 關 係 發 展 論 壇 》 後 , 與 傳 媒 的 談 話 內 容 ( 只 有 中 文 ) :
記 者 : 曾 先 生 已 宣 佈 參 加 行 政 長 官 補 選 , 局 長 你 作 為 負 責 選 舉 的 主 要 官 員 , 會 否 因 要 避 嫌 而 不 幫 助 曾 先 生 助 選 ?
局 長 : 我 們 作 為 主 要 官 員 , 如 果 支 持 任 何 一 位 候 選 人 , 或 參 與 他 們 的 競 選 活 動 , 須 按 照 問 責 官 員 守 則 和 胡 法 官 發 出 的 選 舉 指 引 辦 事 。 基 本 上 , 要 防 止 和 迴 避 任 何 利 益 衝 突 。 如 果 我 們 參 與 競 選 活 動 , 要 先 重 做 好 自 己 的 公 職 。
記 者 : 你 的 身 分 較 為 特 別 , 因 為 你 是 負 責 這 個 選 舉 的 問 責 官 員 , 你 會 否 特 別 避 嫌 而 不 幫 助 他 ( 曾 先 生 ) 助 選 或 參 與 任 何 這 類 的 政 治 活 動 , 即 使 是 公 餘 的 時 間 ?
局 長 : 有 關 這 個 選 舉 的 實 際 運 作 , 是 由 選 舉 管 理 委 員 會 獨 立 管 轄 。 選 舉 事 務 處 直 接 受 選 舉 管 理 委 員 會 的 指 導 來 做 工 作 。 所 以 有 關 今 次 行 政 長 官 選 舉 , 政 制 事 務 局 最 重 要 的 工 作 基 本 上 已 經 完 成 , 就 是 要 處 理 向 中 央 提 請 報 告 , 透 過 國 務 院 尋 求 人 大 常 委 會 的 釋 法 , 以 及 在 香 港 的 立 法 會 通 過 法 例 修 訂 。 我 們 最 重 要 的 任 務 現 在 已 經 完 成 , 往 後 我 或 任 何 一 個 主 要 官 員 , 我 們 參 加 任 何 有 關 競 選 活 動 支 持 曾 先 生 參 選 , 當 然 要 按 照 守 則 和 選 舉 管
理 委 員 會 規 定 的 指 引 辦 事 。
記 者 : 是 否 擔 心 政 制 發 展 專 責 小 組 本 身 是 曾 蔭 權 先 生 、 你 和 梁 司 長 三 人 組 成 , 現 在 ( 曾 先 生 ) 辭 了 職 , 會 否 影 響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
局 長 : 政 制 發 展 專 責 小 組 第 四 號 報 告 書 的 公 眾 諮 詢 工 作 , 我 們 在 五 月 底 就 會 完 成 。 過 去 這 個 星 期 , 雖 然 曾 司 長 已 經 提 出 請 辭 , 但 我 們 的 工 作 如 常 繼 續 進 行 。 我 們 亦 接 見 過 不 少 團 體 , 他 們 提 過 意 見 書 , 我 們 亦 和 他 們 開 會 , 聽 聽 他 們 的 意 見 。 所 以 到 五 月 底 之 後 , 我 們 會 開 始 草 擬 第 五 號 報 告 書 的 工 作 , 歸 納 我 們 收 到 的 意 見 , 我 們 亦 會 準 備 好 新 的 行 政 長 官 選 出 之 後 , 就 任 之 後 向 他 匯 報 。 爭 取 在 2005年 下 半 年 , 盡 快 將 主 流 方 案 和 第 五 號
報 告 書 發 表 , 向 公 眾 交 代 , 也 要 爭 取 立 法 會 的 支 持 。
記 者 : 但 曾 蔭 權 是 不 是 小 組 的 主 席 ?
局 長 : 小 組 主 席 是 政 務 司 司 長 , 現 在 曾 蔭 權 先 生 提 出 請 辭 , 如 果 國 務 院 批 准 他 的 請 辭 , 他 不 會 再 處 理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 現 在 我 、 律 政 司 司 長 和 署 理 政 務 司 司 長 孫 明 揚 先 生 都 關 心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 多 謝 大 家 。
完
二 ○ ○ 五 年 五 月 二 十 八 日 ( 星 期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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