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的開始

新聞發布

新聞發布


林 瑞 麟 : 香 港 民 主 進 程 不 斷 有 進 步
* * * * * * * * * * * * * * *

以 下 是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林 瑞 麟 今 日 ( 十 月 六 日 ) 在 政 府 總 部 會 見 傳 媒 的 談 話 內 容 ( 中 文 部 分 ) :

記 者 : 局 長 , 美 國 國 會 報 告 認 為 香 港 的 高 度 自 治 … … , 可 否 回 應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就 美 國 國 會 這 個 報 告 , 我 有 幾 點 回 應 。 首 先 , 我 們 希 望 美 國 國 會 方 面 要 理 解 , 香 港 在 民 主 進 程 上 不 斷 有 進 步 。 第 三 屆 立 法 會 已 經 有 百 分 之 五 十 的 議 席 由 直 選 產 生 。 第 二 方 面 , 他 們 應 該 理 解 , 普 選 這 個 最 終 目 標 , 在 香 港 , 北 京 , 國 內 各 方 面 都 支 持 , 現 在 我 們 在 香 港 要 討 論 的 是 步 伐 和 形 式 的 問 題 。 第 三 點 大 家 要 謹 記 的 是 香 港 不 是 一 個 主 權 的 體 制 , 所 以 我 們 需 要 與 北 京 配 合 , 需 要 按 照 《 基 本 法 》 和 人 大 的 決 定 來 推 動 香 港 的 政 制 發 展 , 這 本 身 就 是 「 一 國 兩 制 」 的 安 排 , 並 不 會 削 弱 香 港 的 高 度 自 治 。 所 以 , 最 終 一 句 , 我 希 望 美 國 方 面 尊 重 一 個 原 則 , 香 港 的 事 務 由 香 港 按 照 《 基 本 法 》 來 處 理 。

記 者 : 報 告 提 到 中 央 的 連 串 行 動 令 民 主 派 有 些 憂 慮 。

政 制 事 務 局 局 長 : 其 實 自 回 歸 以 來 , 中 央 、 特 區 政 府 、 香 港 各 方 面 大 家 都 是 完 全 按 照 《 基 本 法 》 辦 事 , 大 家 都 很 努 力 將 「 一 國 兩 制 」 和 「 高 度 自 治 」 的 安 排 全 面 落 實 , 亦 可 以 成 功 落 實 。 我 相 信 只 要 現 在 大 家 努 力 將 政 制 發 展 的 事 宜 充 分 討 論 , 大 家 抱  求 同 存 異 、 建 立 共 識 的 心 和 這 個 方 向 , 我 們 可 以 辦 得 成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

( 請 同 時 參 閱 英 文 部 分 。 )

二 ○ ○ 四 年 十 月 六 日 ( 星 期 三 )

回上頁

2004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無障礙網頁嘉許計劃WCAG 2.0 AAValid HTML 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