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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号报告

第五号报告

政 制 发 展 专 责 小 组 第 四 号 报 告
地 区 研 讨 会 ( 新 界 西 )
( 二 零 零 五 年 三 月 五 日 )

第 三 组 讨 论 汇 报 要 点
小 组 主 持 : 欧 阳 崇 勋 先 生

行 政 长 官 产 生 办 法

选 举 委 员 会 的 人 数

  • 嘉 宾 都 赞 成 选 举 委 员 会 应 让 各 界 人 士 有 机 会 参 与 , 并 建 议 增 加 委 员 数 目 至 1 600人 。

选 举 委 员 会 组 成

  • 嘉 宾 建 议 若 选 举 委 员 会 增 至 1 600人 , 每 界 别 应 增 至 400人 。

  • 嘉 宾 认 为 需 要 调 整 现 时 的 界 别 分 组 , 增 加 新 的 界 别 分 组 。 有 嘉 宾 提 出 增 加 中 医 、 妇 女 等 界 别 的 代 表 。

  • 嘉 宾 对 是 否 增 加 区 议 员 代 表 的 数 目 意 见 分 歧 。 有 嘉 宾 认 为 区 议 员 可 以 参 与 选 举 委 员 会 , 反 对 的 嘉 宾 则 认 为 区 议 员 来 自 不 同 的 政 党 和 背 景 , 而 每 个 政 党 的 人 数 都 有 所 不 同 , 每 位 议 员 对 整 个 行 政 长 官 选 举 的 影 响 力 都 会 不 同 , 所 以 他 们 不 适 宜 参 与 选 举 委 员 会 。

提 名 行 政 长 官 候 选 人 所 需 委 员 数 目

  • 嘉 宾 都 同 意 若 选 举 委 员 会 委 员 为 1 600人 , 则 100人 的 规 定 是 恰 当 的 , 因 为 这 已 是 总 人 数 的 十 六 分 之 一 , 已 等 同 降 低 了 参 选 的 门 槛 , 有 利 鼓 励 更 多 人 参 选 。

  • 嘉 宾 都 赞 成 候 选 人 应 得 到 跨 界 别 的 委 员 提 名 。 有 嘉 宾 建 议 可 在 每 个 界 别 设 立 人 数 上 、 下 限 , 或 候 选 人 应 得 到 每 个 界 别 某 个 比 率 的 支 持 , 亦 有 嘉 宾 认 为 有 关 规 定 可 具 弹 性 。

选 举 委 员 会 的 选 民 范 围 及 数 目

  • 嘉 宾 都 支 持 扩 大 选 民 范 围 及 数 目 。

  • 嘉 宾 认 为 应 逐 渐 将 团 体 票 改 为 个 人 票 , 以 扩 大 参 与 性 。

其 他

  • 许 多 嘉 宾 认 为 只 要 行 政 长 官 是 爱 国 爱 港 的 话 , 他 是 否 有 政 党 背 景 并 不 重 要 。 但 亦 有 嘉 宾 认 为 若 行 政 长 官 有 政 党 背 景 , 既 有 利 政 党 发 展 , 亦 有 利 施 政 。

  • 嘉 宾 都 认 同 普 选 是 最 终 目 标 , 亦 希 望 可 在 2012年 实 现 , 但 需 要 其 他 条 件 配 合 。 届 时 如 条 件 尚 未 成 熟 , 可 以 根 据 情 况 作 出 调 整 。

立 法 会 产 生 办 法

立 法 会 议 席 数 目

  • 许 多 嘉 宾 认 为 应 增 加 议 席 的 数 目 , 以 体 现 循 序 渐 进 的 精 神 。 嘉 宾 都 同 意 增 至 70席 。

分 区 直 接 选 举 所 选 出 的 议 席 数 目

  • 为 了 确 保 均 衡 参 与 , 嘉 宾 都 认 为 分 区 直 选 应 增 加 至 35席 。

立 法 会 功 能 界 别 所 选 出 的 议 席 数 目

  • 为 了 确 保 均 衡 参 与 , 嘉 宾 都 认 为 功 能 组 别 应 增 加 至 35席 。

功 能 组 别 的 选 民 范 围 及 数 目

  • 嘉 宾 认 为 要 扩 大 选 民 的 基 础 , 并 将 团 体 票 逐 步 改 为 个 人 票 , 以 确 保 均 衡 的 参 与 。

  • 有 嘉 宾 提 议 重 组 功 能 界 别 。

  • 有 嘉 宾 建 议 新 增 中 药 及 中 资 企 业 的 组 别 。

有 关 立 法 会 议 员 国 籍 的 规 定

  • 嘉 宾 的 意 见 不 一 , 但 大 多 数 嘉 宾 认 为 可 维 持 现 时 《 基 本 法 》 的 规 定 , 只 要 是 爱 国 爱 港 人 士 , 就 算 拥 有 外 国 国 籍 亦 可 成 为 立 法 会 议 员 。

其 他

  • 有 嘉 宾 提 出 来 自 分 区 直 选 的 议 员 代 表 基 层 声 音 , 而 功 能 界 别 的 议 员 则 代 表 专 业 界 及 其 他 界 别 声 音 。 因 此 , 为 了 体 现 均 衡 参 与 的 原 则 , 应 保 留 功 能 组 别 。

  • 有 嘉 宾 提 出 不 希 望 再 出 现 有 功 能 组 别 候 选 人 自 动 当 选 的 情 况 。

  • 嘉 宾 都 希 望 可 在 2012年 实 行 普 选 , 但 若 到 时 条 件 未 成 熟 的 话 , 普 选 时 间 可 以 调 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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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重 要 告 示 最 近 修 订 日 期 : 2007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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