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制 发 展 专 责 小 组 第 四 号 报 告
地 区 研 讨 会 ( 新 界 西 )
( 二 零 零 五 年 三 月 五 日 )
第 四 组 讨 论 汇 报 要 点
小 组 主 持 : 罗 马 丽 华 女 士
行 政 长 官 产 生 办 法
选 举 委 员 会 的 人 数
- 嘉 宾 同 意 增 加 选 举 委 员 会 委 员 人 数 至 1 200人 , 既 符 合 循 序 渐 进 , 亦 可 吸 纳 不 同 阶 层 的 人 士 , 提 高 代 表 性 和 认 受 性 。
选 举 委 员 会 组 成
- 嘉 宾 建 议 增 加 的 界 别 分 组 包 括 分 区 委 员 会 、 村 代 表 、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代 表 、 妇 女 及 青 年 等 。 至 于 他 们 所 占 的 委 员 数 目 , 有 嘉 宾 认 为 应 考 虑 人 口 比 例 、 税 项 、 年 龄 等 因 素 。
- 嘉 宾 建 议 增 加 中 产 人 士 代 表 , 以 鼓 励 他 们 参 与 选 举 。
- 有 嘉 宾 建 议 在 选 举 委 员 会 中 非 功 能 组 别 的 代 表 应 占 一 半 , 并 应 尽 量 避 免 “ 一 人 多 票 ” 的 情 况 出 现 。
- 嘉 宾 认 为 现 时 的 界 别 分 组 有 重 覆 , 建 议 重 组 以 平 衡 各 阶 层 利 益 。
提 名 行 政 长 官 候 选 人 所 需 委 员 数 目
- 许 多 嘉 宾 建 议 降 低 提 名 所 需 人 数 至 50人 , 以 便 让 更 多 候 选 人 参 选 。
- 有 嘉 宾 建 议 以 所 得 提 名 人 数 筛 选 候 选 人 , 例 如 五 位 获 提 名 人 士 中 得 到 最 多 提 名 的 三 位 可 以 成 为 候 选 人 。
选 举 委 员 会 的 选 民 范 围 及 数 目
- 有 嘉 宾 认 为 应 该 降 低 年 龄 限 制 , 以 鼓 励 青 年 人 参 政 。
- 有 嘉 宾 建 议 取 消 团 体 票 , 但 亦 有 嘉 宾 赞 成 保 留 。
立 法 会 产 生 办 法
立 法 会 议 席 数 目
- 嘉 宾 都 赞 成 议 席 数 目 维 持 不 变 , 以 免 浪 费 时 间 和 公 帑 , 而 且 既 然 政 制 发 展 正 朝 着 最 终 实 行 普 选 的 方 向 迈 进 , 现 时 毋 须 在 议 席 数 目 上 有 任 何 变 动 。
功 能 团 体 所 选 出 的 议 席 数 目
- 有 嘉 宾 建 议 减 少 功 能 组 别 的 议 席 数 目 。
有 关 立 法 会 议 员 国 籍 的 规 定
- 有 嘉 宾 认 为 应 保 留 现 有 规 定 , 因 为 拥 有 外 国 国 籍 的 议 员 亦 会 照 顾 香 港 的 利 益 。 但 亦 有 嘉 宾 认 为 立 法 会 议 员 必 须 由 中 国 籍 人 士 担 任 , 以 确 保 他 们 对 香 港 有 承 担 。
其 他
- 有 嘉 宾 建 议 缩 小 分 区 直 选 的 选 区 , 因 为 现 时 议 员 难 以 兼 顾 整 个 选 区 的 事 务 。 但 也 有 嘉 宾 认 为 现 时 的 五 个 分 区 是 足 够 和 合 适 , 因 为 立 法 会 议 员 应 该 为 全 港 而 非 个 别 选 区 的 利 益 工 作 。
- 嘉 宾 认 为 需 要 检 讨 “ 比 例 代 表 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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