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政制事务局局长动议修订《2003年立法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致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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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六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修订《2003年立法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动议修订《2003年立法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修订內容一如议程所印载。
刚才我曾简述建议修改《2003年区议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的因由。《2003年立法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的內容与先前我提及的《2003年区议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相类似,因此我们建议循同一方向修改《2003年立法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同样地,这些建议修订已获得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的同意。
多谢主席女士。
完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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