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务局局长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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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四月四日)上午在香港大会堂出席「基本法实施十周年暨颁布十七周年研讨会」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政制事务局局长:大家好。我知道大家有些问题想问一问,或者我先作出几点回应,好吗?因为昨天我们发表了一些文档后,反对派的议员有几点回应。今天我需要澄清特区政府的立场。
首先,我认为李卓人议员昨日的言论,始终是一些流于口号式的回应,立论亦差之毫厘、缪以千里。在现阶段,特区政府是完全没有否决任何普选的方案,我们只不过指出了一项事实,就是在立法会里现时是没有足够的支持要实时取消三十个功能界别的议席。
在二十一位议员提出的方案中,他们表示要在二○一二年进行双普选。现时他们代表了立法会内部分人士的意见,有二十一票是支持这个方向;但他们能否再争取多十九票呢?如果他们能够争取多十九票,都支持取消这三十个功能界别的议席,那么我们可以再次研究的基础就会坚实很多。
其实这一类辩论,我们以前在立法会也曾做过。记得在动议辩论中我指出,我们要争取到三分之二的议员支持,实施普选立法会,就要有功能界别的议席起码要十票,再加上地区直选议席的三十票,才可成事。民主党有议员说,要争取这十票是十分困难的。我再说,不单止要争取这十票困难,就算是获取这十票,在有三十票的直选议席中,也不是全数会支持二○一二年普选立法会的。因为起码有两席是自由党的成员,而他们是支持要分三届才普选立法会。
所以,我们昨天只是向大家反映这个政治现实,我们是需要大家多点商量、讨论、放下成见,才会有机会可以办得成这件事。
第二方面我要表明的,是特区政府并没有,因为我们第三任行政长官的选举,有梁家杰先生参选,现时就要建议提高提名的门槛。
其实,我们的态度是很开放的。我们在二○○五年已经清楚表达了我们的立场,因为当时我们已经提出了二○○七年的选举委员会是要增加至一千六百人,当中包含四百位直选的区议员,而这些区议员当中,起码有一半是属于泛民主派的;再加上在专业界和其他界别的票数,已经有了「入场券」。我们已经在二○○五年充分准备进行一项有竞争的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
所以,我们昨天所发出的文档,只不过是向大家表明,我们在上一次即一月份的策略发展委员会(策发会)讨论,有部分委员提议我们今后的提名委员会门槛要增加至百分之二十或者百分之二十五,这只是反映了部分人士的意见。
反对派的议员提出了二十一位议员的方案,他们经常要求特区政府要在绿皮书中载行。我们今日只不过是把部分策发会委员的意见载行在策发会的文档,如果这样也不可以的话,我觉得这是一个很不公平的游戏(规则)。反对派议员不可以单单以他们的意见为主,各方面人士所表达的意见、不同党派和不同团体所提出的方案,我们在现阶段也需要互相尊重和兼容,要比较开放讨论才可以的。
第三点,我亦希望回应一下,有关昨天陈太(陈方安生女士)和反对派议员曾经会面,他们再一次提出在二○○八年立法会的选举,是否可以把功能界别的选民基础扩阔,改变选举的制度。其实在二○○五年我们已经表明,因应立法会未能够争获取三分之二的议员支持二○○七/○八的选举方案,我们便须按照第二任行政长官的选举产生办法和第三届立法会的选举产生办法来办事。这个原地踏步的局面,并不是特区政府所希望见到的,但这是反对派议员他们没有尊重有百分之六十市民支持的二○○七/○八方案,否决了这套方案而导致的政治现实。
在现阶段,我们亦已仔细研究过,譬如陈太建议我们把三十个功能界别的议席合并为十个,到底是否行得通呢?我们的结论是不大行得通。因为把一些性质不同的界别合并,譬如把渔农与工业界合并,渔农只得百多个的团体,而工业界则有一千多个,这些界别之间能否认同这样合并呢?又例如把医学界别大约一万个医生和牙医,与护理界有三万多个护士及其他护理界人士合并,这些界别相互之间是否同意呢?所以我们的结论是,在现阶段,大家应该集中精神、时间和能力,就普选的模式、路线图和时间表,更充分地讨论和尽量收窄分歧,这是香港社会当前最重要的任务。
最后,我想讲一讲,大家要知道推动政制改革是艰难的。我们在二○○五年提出过区议会方案,尽了很大努力,当年我们争取到三十四票。实情是我们一谈到普选模式的实质,分歧是必然会出现的。你们看一看近日反对派自己的内部讨论,他们在泛民主派已经流失了四票,只有二十一票支持他们的方案。所以实质的讨论是需要的,但大家永远要把持着一种心态,就是要放下成见、求同存异,不要空喊口号,这样我们才会有机会为香港找到一套普选的答案。
记者:昨日陈太(陈方安生女士)会见泛民,除了特首的普选外,还讨论了区议会是否可予以委任的问题,请问这是否有可能做到?
政制事务局局长:就区议会的委任制度,我们在二○○五年已经表达立场了。我们当时是希望二○○七/○八年的政改方案可以通过,我们当时亦表示可以在两至三届的时间取消这些委任议席。但那是一个一篮子的做法,既然现在二○○七/○八的行政长官与立法会选举方案是原地踏步,我们当前未有计划要改变区议会的组成。
我们并且会在二○○八年年初开端,在港、九、新界十八区都会实施区议会的职能提升,因此我们需要保留在区议会的任务经验,而这些委任的区议员是有他们的贡献的。
记者:你曾多番强调因二○○五年(政改方案不获通过)的关系,情况当前仍原地踏步,会否考虑...陈太的方案,例如扩大选民基础...?
政制事务局局长:在政治、宪制和法律程序的层面,我们都通盘考虑过。我们的判断是在未来一年多,香港社会和特区政府、立法会,要集中注意力把普选的方案谈得透彻,希望可以在二○○七年至二○一二年间有一套答案、有一套计划,可以为香港落实普选;这是我们的当前急务。二○○八年的立法会选举,我们是会依照二○○四年第三届立法会的选举模式,这也是可行的。这是一个先后和缓急次序的问题。
记者:过去的立法会选举(举行)之前,你们局方都会做一些法例上的技术性修订任务,例如更改《立法会选举条例》。请问今年会不会更改《立法会选举条例》?如果不会的话,是否意味着民主派没有机会可以提出修订以扩大功能界别的选民基础,例如「董事票」?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每一次在立法会选举前,我们都会有一些技术性的修订,例如功能组别中的团体名称,有时是由有限公司变为另一些团体;又或者一些团体在组织上有改变。这类技术上的修订,我们是会做的。但是比较根本的修订,现在我们的政策思维都是会依照第三届立法会(选举)的选举模式来办事。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07年4月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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