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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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修订法例,为二○○四年第三届立法会的选举安排,提供適当的法律依据。
政制事务局发言人说,主要的修订已载於2003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草案並將於明日(二月二十一日)刊登宪报。
发言人说,其中一项修订是第三届立法会由地方选区直选產生的议席,將按照《基本法》的规定,由二十四席增至三十席。此外,不会再有议员由选举委员会选出。
根据草案,全港將分为五个地方选区,各设四至八个议席。有关地方选区选举其他安排(例如二○○○年选举名单投票制)的条文,会继续適用於二○○四年立法会选举。
他说:「这个方案预留了足够空间,让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决定是否维持现行五个地方选区的划界,不作更改。减少对现行选区划界作出变动,对选民、候选人、政党和政团均带来方便。」
功能界別选举方面,现有界別的数目及组成在二○○四年立法会选举保持不变。但是某些功能界別的选民范围会適度调整,確保选民的组成能充分反映有关界別的最新情况。
他说︰「这包括更改某些团体选民名称,或因应法定註册/发牌制度的改变而更新资格標准;刪除停止运作的法团;加入与现有团体选民地位相若的新法团等。」
发言人说当局在过去两个月广泛諮询有关界別后,並不认为適宜在二○○四年的立法会选举扩大医学界功能界別以纳入註册中医。
他说︰「鑑於医生/牙医和中医的背景及培训方式有异,而中西医医学理论又各有不同,因此,医生、牙医及中医的某些代表均曾表示怀疑以单一个医学界功能界別代表能否同时兼顾医生/牙医以及中医的利益。」
关於选举开支限额,发言人说这五个地方选区的选举开支限额须根据区內人口每人1.5元计算,並调整至五十万元整数。功能界別选举方面,將沿用二○○○年功能界別选举中所採用的四级选举开支限额。
为促进政党及政团发展和支持独立候选人,当局將实施一项计划,向候选人名单或候选人根据其得票数目而提供財政资助,以补贴其部分选举开支。同时,地方选区选举和功能界別选举的候选人现享有的免费邮递服务,由两轮减为一轮。
候选人可获的资助额,是將有关候选人名单或候选人取得的有效选票数目乘以指明资助额(即10元)而得出。至於自动当选的候选人,可获的资助额则是將有关选区的登记选民数目的一半乘以指明资助额而得出。
不过,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可获的最高资助额为其申报选举开支的一半,或是其申报选举开支与申报选举捐赠的差额。如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申报的选举捐赠多於其申报的选举开支,便不会获得资助。
他说︰「此举可避免候选人从参选中谋取金钱上的利益。」
选管会將制定附属法例,以落实在选票上印上候选人所属政党或组织的名称和標誌或候选人照片的建议。
条例草案將於二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和二读。
完
二○○三年二月二十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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