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国兴法官再获委任为选管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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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已再度委任胡国兴法官为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主席,任期三年,由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止。有关任命已在今日(九月十九日)的宪报刊登。
政府发言人说:「在胡法官领导下,选管会在確保香港选举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方面,成绩斐然。」
发言人说:「再度委任胡法官出任选管会主席,有助保持选管会工作的延续性及保留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胡国兴法官一九九七年首度获委任为选管会主席。
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欢迎有关任命。林瑞麟说:「我们將与选管会紧密联繫,筹备即將举行的各个选举。」区议会选举將在今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举行,立法会选举则在明年九月举行。
完
二○○三年九月十九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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