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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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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外国选举投票时间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五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上月二十六日,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撤回其先前作出缩短下届区议会选举投票时间的决定。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选管会有否蒐集关於外国选举投票时间的资料;若有,详情为何;

(二)香港的投票时间与上文第(一)项答覆中的国家比较是否最长;及

(三)投票时间较香港短的国家有何配套措施便利选民投票?


答覆:

主席女士:

  在考虑是否缩短二○○三年区议会选举投票时间时,选管会已蒐集多个国家投票时间的资料,包括澳洲、加拿大、德国、日本、新西兰、新加坡、荷兰、英国和美国。大部分上述国家各级选举的投票时间为十至十三小时不等。唯一例外的是英国,该国投票站的开放时间为十五小时。

  在香港,区议会选举的投票时间为上午七时三十分至晚上十时三十分,共十五个小时。此时数较上述大部分国家的投票时数为多,与英国的投票时数相同。

  新加坡並无便利选民投票的特別安排。其他在第一段提及的国家则有不同形式的特別安排(如预先投票和邮递投票),但我们没有有关计划的全部详情。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