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检討区议会的职能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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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一日)立法会会议刘皇发议员的提问和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二○○四年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会在適当时候检討区议会的职能和组成。区议员均希望政府能尽快进行有关检討,以进一步加强区议会在地区事务上的角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当局將於甚么时候开始进行有关检討,以及预计的检討工作时间表;
(二) 有关检討所涵盖的范畴;及
(三) 將会怎样就有关检討諮询公眾?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刘皇发议员的问题,我们答覆如下:
(一) 行政长官在二○○四年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会在適当时候检討区议会的职能和组成。政府现时正集中处理修改二○○七/○八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办法的工作,待这方面的工作较为成熟时,政府將开始着手处理区议会检討的工作。现阶段政制事务局会继续与民政事务局和其他有关政策局及部门紧密合作,就检討工作作適当准备。现时我们的计划是希望可以在二○○五年十月与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討论有关检討的事宜。待订定了工作计划的进一步详情,我们会作出公布。
(二) 检討范围將包括区议会的角色、功能及组成,以及其他有关课题。在检討过程中,我们將参考有关法律条文、设立地方行政计划的根本理念、政府在二○○一年发表的区议会检討工作小组报告所载的建议,以及第二届区议会自二○○四年一月成立以来的运作经验。
(三) 我们在检討过程中,会发表諮询文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立法会、区议会以及公眾人士等。待订定了公眾諮询的详细安排后,我们会向市民公布。
完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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