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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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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李卓人议员有关普选的言论

  政府发言人回应今日(二月十二日)李卓人议员在香港电台播出的「给香港的信」中有关普选的言论时,表示政府是有决心按照《基本法》推动政制发展的。

  发言人说:「李议员表示我们的选举制度单是为工商界赋予权力的说法並不正確。我们的功能界別涵盖了商会、专业团体、工会和其他行业,例如教师和社会工作者等。这体现了均衡参与的原则。」

  「策略发展委员会的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委员会)於一月二十日的会议上,对普选的概念和原则作了详细的討论。委员大体上认同普选的概念应该是包括平等和普及的原则;整体而言,普选的制度应该是一人一票的制度,並可以直接或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

  「此外,有委员提出普选並不等於要求每个人的选举权必然完全绝对均等。事实上,以香港的地区选举为例,不同选区的议席相对登记选民数目的比例可以有一个合理幅度的差距。」

  发言人说,行政长官率先於去年十一月透过委员会展开有关普选路线图的討论。行政长官已经表示,策发会的目標是在二零零六年年中总结有关普选的原则和概念的討论,及於二零零七年年初总结有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制度设计的討论。

  发言人说:「就普选的模式和路线图的討论作出总结后,我们便可在此基础上,展开有关普选时间表的探討。」

  「至於立法会长远的组成,及如何演变到全面普选全体立法会议员,我们正透过委员会的討论跟进这些议题。」

  发言人表示:「政府对长远如何处理立法会內功能界別的议席,並未有一个定案。政府乐意考虑社会上不同界別人士提出的不同意见。」



2006年2月12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