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政制事务局局长回应《2003年拨款条例草案》修正案致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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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四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回应刘慧卿议员就《2003年拨款条例草案》提出修正案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刘慧卿议员提出修正案,建议將政制事务局的资源,在2003-04年削减百分之三十。
其实大家听到今日的辩论,非常清楚,刘议员和民主派议员今日表达的是政治姿態,並不是客观的衡工量值。其实刘议员原先提这个问题,她自己也说,本来是考虑(削减)九成的,到財务委员会的时候就说不如六成,今日又说不如三成,由始至终,大家看得很清楚,刘议员是正在吹一种「无定向风」。
刘议员也非常坦然地,在上星期向报章解释,说明她的立场是缺乏科学客观的標准,由一位如此资深的立法会议员,提出一个如此「粗枝大叶,缺乏理据」的修正案,確实令人非常失望。
主席女士,说回政制事务局的工作,我在上星期已经將函件寄给所有议员,今日我不再详细重复,但我说几个重点:
首先,其实自去年七月我上任以来,我们政制事务局已处理了多项有关选举的政策问题。例如:为2003年区议会选举增加直选议席、为2004年立法会选举,定下了「5区、4至8席」的方案,及为立法会选举定下10元一票的资助计划。就大家最关心的2007年政制发展检討,其实我们也开始了我们的工作,正进行內部研究。这是第一方面。
第二方面,其实在回归后,政制事务局接管了多项新的工作,例如「主要官员问责制」的落实和检討,例如对台事务。这些新的责任,我们都是利用现有资源来处理。
主席女士,说到对台事务,我需要重申,特区政府是严格按照「钱七条」来办事。中华旅行社不是任何官方机构,所以刘议员应该尊重「一个中国」的原则,不应该给予任何台湾在港机构的人员任何官阶。主席,我一向是一个实事求是的人,我经常说,在处理对台事务,我们政制事务局有首长级的同事来处理有关事宜。我也说过有需要的时候,我作为局长,自己也会处理。我今日刚刚见过张良任先生,就香港和台湾两地非典型肺炎的情况交换了资讯。
说回我们的预算案,虽然我们的工作有所增加,但我们的编制和开支是准备减省的,而当前在11个决策局之中,我们的编制是最小的,预算也是最少。这已充份反映工作量及我们的职责专注性。有三、四点我想在这里提一提,我们常任秘书长的职级,已经决定由D8下调到D6;我们由今年年中会冻结一个D2级的首席助理秘书长职位和取消一个政务主任职位,他们的工作將会由局內其他同事分担。除了这些职位,我们也准备在未来一段日子,继续削减编制百分之十,也会压抑开支,务求可以共同解决財赤的问题。
刘议员表示,建议削减政制事务局开支的其中一个原因,其他议员也表示过,是因为他们不满我们在政制检討方面的进度。事实上,我已经多次跟刘议员沟通,也多次向她解释,我们准备的工作的最主要时段和考虑的是什么。或者我今日在此再说一遍,希望刘议员能够听得清楚。
我们的计划是在2003年集中內部研究,在2004年或2005年处理公眾諮询,在2006年我们希望可以处理本地立法的工作。
我在星期一见刘议员和其他团体代表的时候,也概括说过我们研究的三个范围。
第一,对於政制检討这个问题,社会上確实有很多不同的意见,我注意到无论就政制检討的方向、方式、重点、速度,不同阶层和界別的人士是有不同的意见。例如就立法会的组成,有意见认为应该增加直选议席,但也有意见认为应该保留功能界別的议席。我们处理政制检討,是会审慎考虑各方面的意见,务求將来建议的方案是可以照顾香港的长远利益。
第二方面,有很多实际的选举事宜安排,我们需要继续研究,例如每个选区的大小、选区选民的人数、每个选区应该分配多少议席,我们需要总结回归以来五年多的经验,然后务求可以达到配合社会將来的需要,订出方案。
第三方面,刘议员也提及过,我跟她討论过,《基本法》已经订了如何修改2007年之后的选举制度,是有机制的,我们需要研究启动这机制有何程序和所需的时间。
刘议员提到关於这两个《基本法》的附件,她表示不满意我们处理这研究的立场。其实,我在星期一跟她说,2008年第四届立法会的组成,经检討后,是可以根据《基本法》附件二作出修改。但至於第三任行政长官的选举方法是否可以根据附件一作出修改,我表示政府方面要作详细的研究,因为附件一的表述是「2007年以后各任行政长官」可以经附件一本身所订的机制作出修订,但因为「2007年以后」这个词的意思並非绝对清楚,我们需要审慎研究,我对刘议员的回应是我办事一向严谨,既然附件一最后一段的意思並非百分之一百清晰,我表示审慎处理才明確立场,这是负责任的做法。
刘议员其实无须担心。我们做研究,会非常认真。我也跟刘议员和其他团体的代表说过,我注意到萧蔚云教授在这问题有他的意见,我们会细心考虑。如果社会上有其他意见,我们也会考虑。
李柱铭议员刚才宣读了一些他认为是有用的资料,我多谢他,这些我们也知悉到。不过,说到李柱铭议员,我有两点评论。第一,李议员是资深大律师,他应该很清楚知道,如果有一段成文法,本身字面是不清楚的话,是需要非常小心处理,其实我们当前的態度是仅此而已。但有另外一点我需要表示怀疑,因为李柱铭议员经常在公开和不公开的场合,都很喜欢引用一些以讹传讹的证供,英文是hearsay evidence,不过,今日他所说的,我认为是hearsay non-evidence。我不知道他有什么事实根据。主席,我想问李议员,他在什么场合,听到我们那位司长、局长,確切告诉他,我们就2007年以后行政长官选举和立法会选举的组成,已经有定案。照我所知,主席女士,我们是未有定案,我们会认真研究和检討。
其实就《基本法》附件一这个问题,我很清楚知道刘议员在过去数年,也问过我们不少同事,一直以来,都未有人正面给予她一个答案。主席女士,其实在星期一,我是明確向刘议员表示过我目前的情况,这是一个绝对负责任的做法。我认为刘议员无理由不接受我这个立场,以及將我们的回覆扭曲、上纲上线。我的立场是依照《基本法》办事和做研究,有何不可?
主席女士,刘议员也提及有报章的报导,揣测眾局长对2007年政制检討表示「有意见」。看来刘议员也是喜欢道听途说,希望利用这些揣测性报导挑拨离间。
其实我们主要官员的团队,是共同支持《施政纲领》中提到,我们要为2007年之后的政制检討做適当准备,这是各司长、局长共同的立场。
今日司长、局长同事都在座。我可以清楚告诉刘议员和眾议员,我们在面对市民的诉求,是「同坐一条船」;在服务香港社会,是「上下一条心」。所以挑拨离间是不会得逞的。
其实,在今日短短的一个小时辩论,大家都看得清楚,支持刘议员动议的议员是用了两个技俩。一是希望眨低我们务实所做的工作;二是蓄意抹黑我们在 2007年政制检討所作的立场。
我想了良久,为何刘议员和其他议员这么希望提出这样的一个修正案?为何刘议员这般希望请我去电视台参加「一笔out销」节目?其实我並非一个难於应付的对手。但是可能刘议员认为,只要有我一天,她便不能「直捣黄龙」,將她自己关心2007年政制检討的方案落实。或者他们希望在他们的想法和政府之间,没有一个政策局跟他们周旋,她可以直接將意见交给选举事务处落实。
我是一个公道的人,会听任何意见。在议会內,在2月19日的动议辩论中,我们都听得很清楚。其实就2007年政制检討,在议会內外都有多种意见。不过,我尊重刘议员和眾同事、眾议员的意见。你们有你们的立场,我们有我们的承担。
主席女士,我也想谈谈问责制的问题,因为有好几位议员提过。其实,在处理问责制,譬如在提交六个月的报告,我是一直希望做一个平实的报告交给立法会。
当时我们提了数个重点。有关眾政策局及部门的改组,我们已经有一些进度,也看得清楚我们可以减省超过落实主要官员问责制所需的支出,每年是四千多万元。
我也介绍了我们在某几个局將常任秘书长由D8级降至D6级。这些都是市民大眾和立法机关都关心的事宜,落实问责制是否会令资源用得其所?
当时也有不少意见,问我们到底落实问责制是否有成效,是否可以面对社会的诉求和压力?
我很记得一月期间,在议会里討论施政报告、施政纲领时,我明確表明,譬如「仙股」事件,有主要官员的同事,愿意出来向公眾致歉,因应社会上的诉求,根据「问责」的精神承担责任,我们可以往前看。这正正是问责制其中一个我们可以看到在管治方面起了的改变。
有关今日的修正案,九至十个月以前,我愿意当政治任命官员时,我已经有充份的心理准备承受政治的压力,所谓「食得咸鱼抵得渴」。
主席女士,刘议员知否这项削减三成开支的建议会波及局內40多位公务员同事,其中过半属中下层的公务员,例如秘书、文员等职级的同事。
这些同事一向均非常认真地工作。如果刘议员今日的修正案得以落实,会影响公务员同事工作的稳定性。刘议员也承认没有科学根据提出这个修正案,基本上,她是希望上演政治把戏,將政治中立的公务员同事捲入爭议,这是一个不负责任、不合理的做法。
但我对刘议员这行动並不感到惊讶,因为这是她的一贯作风,处事往往有欠周详,多谈政治,少讲道理。
我一向都是相信「沟通要坦诚、辩论要真確」。
刘议员和民主派的议员很清楚说明,他们讲明是要惩罚政府,不是我个人。他们讲明这个立场,其实表明他们的想法及思维,是不再依规矩办事。
在立法会谈资源財务,是要讲客观的事实。但是今日用他们的政治立场,希望裁定本局值得与不值得存在,有欠公允。
主席女士,话说回来,其实我是非常欣赏刘议员对政制发展检討的热衷和执着。主席女士,如你容许的话,我想透过你跟刘议员说几句话。
其实,刘议员,你有你的执着,我们政府的同事也有我们的承担。
当你在多年前从事新闻工作时,我们政府的同事已开始跟进《联合声明》,成立中英联合联络小组。
当你以议员身分晋身立法机关时,我们开始跑入直路,为回归的工作做好最后几年的准备,例如成立终审法院、准备好特区护照和为香港人爭取免签证安排等等。
今天,当你积极推动政制检討的公眾諮询要早日展开,在我们方面政府的同事,其实是有系统地,有程有序地,按照《基本法》推动政制检討的工作。
自去年上任后,我跟刘议员有好几次会面,我很尊重她。每次与你会面、討论、辩论,我都是尽量希望有建设性、有积极意义。
去年九月刘议员带同不同团体的代表来我局商量一下,表达意见。当时我为政制检討定下三个原则。
第一是按基本法办事;第二是预留足够时间做公眾諮询的工作;第三,我们会留足够时间进行本地立法工作。
今年2月,立法会进行动议辩论时,我也就2007年以后政制发展检討开列了最重要的时段。
今个星期初,透过与刘议员和其他团体的会面,我再次向他们解释,我们就政制检討所准备做的研究工作涵盖的三个范围。刚才我也简略作出介绍。所以整体而言,主席女士,政制检討工作的轮廓,我已大致勾划出来。
主席女士,在议会內、在议会外,我们是共同处理许多香港人关心的事情。香港现在面对许多问题和挑战,政制检討是其中一个。我深信政府的同事很愿意与眾议员一条心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而我和我局同事在处理2007年之后的政制发展检討的议题,会一如以往,本着「求同存异,建立共识」的原则去处理。
主席女士,我恳请各位议员表决反对这项修正案。谢谢主席女士。
完
二○○三年四月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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