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政制事务局局长就要求行政长官辞职议案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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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回应「要求行政长官辞职」议案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刘慧卿议员与多位议员发言时都提及有关政制发展的事宜,我在此作几点回应。
自回归以来的政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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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议中提及政制发展自回归以来停滯不前,这绝对与事实不符。事实是自回归以来,香港的政制按照《基本法》继续循序渐进发展。
根据《基本法》的规定,第一任行政长官由400人组成的推选委员会选出;第二任行政长官由共有800名成员的选举委员会选出。委员会代表着不同界別,包括劳工界、社会服务界、基层界別、宗教界、专业界、商界和政界等,这是符合《基本法》要求委员会需要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规定的。
立法会的直选成分也按照《基本法》的规定逐步递增。直选议席从第一届的20席增加至第二届的24席。到明年九月的选举,直选议席將进一步增加至30席,佔立法会半数议席,和1997年以后的第一届立法会,即1998年选出的立法会比较,直选议席数目將增加百分之五十。
所以香港自回归以来,政制发展是依照《基本法》的蓝图稳步向前,这是一个事实。
2007年后政制发展检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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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未来的政制发展,《基本法》订明香港的选举制度要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制定,最终目標是达致普选。《基本法》的有关附件也订下了修改2007年以后选举办法的有关程序。我们会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就2007以后的政制发展进行检討。
前期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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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团体
目前我们正就政制检討进行前期工作,工作包括两方面。第一方面,我们跟不同的团体见面,听取他们对政制发展的意见。第二方面,我们在局內继续进行內部研究。这两方面的工作,我们一直都有进展。
在过去一段时间,我见过不同的团体,透过不同渠道收集他们的意见,这些团体包括政党、工会、学者、商会、专业团体、议政团体等等。
他们给我的意见大体上分为两类。一方面是有关选举制度本身,有不少参与直选的政党、政团和团体,他们整体而言都是希望直选的成分在2007年之后可以增加;但另一方面,不少专业团体和其他团体、其他界別的代表,有很多意见都认为功能界別议席,今后要予以保留,这些是不同的意见。
另一方面,有关公眾諮询的工作,有不同团体给了不同的意见。有团体认为我们应该尽快开展公眾諮询的工作,有其他认为我们应该稍后才开始。
所有关於选举制度和諮询方面的程序、时间表的意见,对我们制定计划是有帮助的。
公眾諮询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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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因为政制发展关乎香港的未来,我们处理政制发展的工作,必然会认真和全面。从现在到2006/2007年,有三年多时间,我们会確保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广泛公眾諮询,按需要处理《基本法》所订下的修改选举办法程序,以及处理本地立法的工作。
行政长官已经表示会在2004年展开公眾諮询的工作。我今天较早前在回应杨森议员的口头质询时,也提及特区政府会就检討时间表的问题在2003年年底之前作一个决定,並在作出决定后,向立法会交代。
政府的基本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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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今日下午,我也向各位议员表明了特区政府在处理政制检討时的基本態度,就此,我只是撮要复述三点。
第一,我们会在公眾諮询的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之后,才定出最后建议,供立法会审议。
第二,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在2007年以后特区的选举制度如需修改,须先经立法会三分之二议员通过,才可以推动。换言之,我们需要在立法会內外都广泛吸取民意,取得广泛共识,才可以推动这方面的工作。
第三,特区政府绝对希望以开放和兼听的態度,处理2007年以后政制发展的工作,我们务求可以缔造新的发展空间,好让更多有心参与选举和参与服务香港市民的人士能够参政。
主席女士,吴靄仪议员和其他几位议员提醒我们,香港的问题不单是经济方面,这个道理我们当然明白。经济对香港非常重要,所以特区政府一直以来都是致力推动经济復苏,这是符合香港的利益。但与此同时,特区政府绝对明白香港市民对政制发展是有诉求、有期望的,所以我们在处理2007年以后政制发展检討的工作,是会尽量谋求新的发展空间,我们会继续为此而努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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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总括而言,我认为第一方面,回归以来香港政制按照《基本法》稳步向前发展,这是不爭的事实。
第二方面,至於2007年以后,我是绝对不愿意见到香港的政制发展原地踏步,我期望跟在座每一位议员和政党可以紧密合作,我们共同制定一套符合《基本法》、符合香港社会整体利益的政制发展方案。只要大家愿意「齐心协力、求同存异、建立共识」,我相信这工作是可以办得到的。
主席女士,我恳请各位议员反对刘慧卿议员今日的动议。
完
二○○三年十月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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