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务局局长出席政制发展研討会后的答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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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出席香港岛各界联合会「纪念《基本法》颁布十四周年──政制发展研討会」后与记者的答问全文(只有中文):
记者:局长,可否讲一讲三十日那天为甚么是人大到深圳而不是你们上京呢?那天的行程是甚么?会与哪些人会面?
政制事务局局长:详情仍有待中央有关部门的安排,但据我理解,人大常委是会委派代表到深圳接见我们三人专责小组,这亦是他们方面的安排。照我的理解,港区人大和政协常委亦会在当天下午获得接见,不过这是我所理解的消息。
记者:...请讲一讲有关收集到的各界的意见...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已会见了七十多个团体及个別人士,而他们都有就政制发展的原则问题和法律程序问题向我们讲解了他们的看法。我们在过去两个多月所收集到的书面意见,我们已在各区民政处存放了他们的意见书,大家都可以参阅。我们在下星期的第一份报告书会讲及法律程序的问题,我们总结在社会上收集到的意见,以及会讲专责小组就这五个法律程序的看法。
记者:局长,觉不觉得到深圳是一个边缘、离开中央的地方,代表中央政府不太重视政制发展小组的工作呢?
政制事务局局长:照我理解,这是一个实际的安排,因为除了接见三人专责小组,与我们商討法律程序的问题,及给我们一个机会讲解香港社会的意见,照我理解,他们亦要接见港区的人大及政协常委的代表,我相信这是一个实际及方便的安排。
记者:昨日陈日君说,如果释法,可能令市民长期受压,最后不排除会抗议、革命,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在香港处理政制发展事宜是按照《基本法》的,我们是遵从《基本法》当中循序渐进的原则及按照香港的实际情况,只要按照香港的《基本法》办事,必然可以维持香港社会的安定和繁荣,我相信市民都是理解的。
记者:到深圳是否一个突然的安排,..是否即日来回?
政制事务局局长:一直的理解都是到深圳的。我们在等待安排的详情。我相信既然是在三十日上午大家在深圳会面,应该可以当日內返回香港。详情方面,等他们安排了会面才说。
记者:你在演讲中提及广大的香港人士都很欢迎九六年人大释法的结果,但会不会可以看得到今天的反响,相对来说,与较早时的討论的迴响相当大,为什么可以將这两个例子相比?你会否觉得其实不是同一层面,香港市民未必...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我们每次处理释法的事宜,大家都在累积一些新的经验。照我的回忆,在当年,九六年就中国国籍法在香港的实施作出法律的解释,就这一个问题,香港最少已经討论了一、两年,而当年市民都有许多焦虑,如果他们移居外国后返港,可否保留永久居民的身份呢?可否保留中国国籍呢?將来可否领取特区护照呢?会否影响他们持有外国护照作为旅游证件呢?解决了这个实际问题,香港社会是欢迎的。
今日我们就政制发展的事宜,固然在香港是有多方面的意见,亦要再努力才可达成共识的。但我们在实践「一国两制」及推动政制发展的工作,我相信只要大家有一个求同存异、建立共识的原则及目標,循这方向可以妥善处理。过了一段日子后,大家回想便更加理解今日释法的行动是为香港解决了一个实际的问题。
记者:今次的释法越早做对香港越有利,若然是这样,为什么特区政府一直都没有向中央提请释法,要处於这么被动的地位呢?
政制事务局局长:政制发展事宜根据宪法、根据《基本法》,中央在宪制层面是有权责去审议的。中央作此决定,我深信是有见及释法可为我们解决一个实际的问题,釐清这些法律程序,容许香港可就政制发展的工作往前看,我相信这是符合香港的利益的。
完
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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