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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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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事务局局长就「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四號报告」议案辩论发言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一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就郑经翰议员提出的「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四號报告」议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们政府的同事很多谢今日多位议员的发言,他们是用了许多精神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向我们提出不少宝贵的意见。我想借这个机会就几个重点作一些回应。

回应原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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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经翰议员对专责小组第四號报告表示深切遗憾,他的理据是报告內既没有回应市民对普选的诉求,亦未有提出具体方案供市民討论。

  但这两论点均缺乏基础,亦与事实不符。

  人大常委会已经就○七、○八年不实行普选做了决定,有个別人士对这决定表示失望、不理解、有保留,这些反应和意见我们是尊重的,也如实向中央反映。

  因此,第四號报告其实完全没有「打斧头」。部分市民对双普选的诉求,连同专责小组在上一阶段諮询收到的所有建议,原文照录地纳入报告书之內。

  然而,有议员和市民有这方面的诉求,我们一直继续反映这些意见,我们都希望香港社会理解,除此之外,我们確实不可能进一步处理市民对○七、○八年普选这一方面的诉求。

  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关。特区政府作为一个特別行政区的政府,我们有责任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人大常委会既然已决定○七、○八年不实行普选,特区政府必须在这前提下处理○七、○八年的选举改革问题。

  专责小组在第四號报告中是有需要清楚表明不会进一步处理○七、○八年双普选的建议,因为我们不想大家仍然以为○七、○八年可能有普选,如果我们传递这方面的讯息是会製造误会,是不负责任的。

  郑经翰议员表示我们未有在第四號报告中开列具体修改方案。我们作出这样的安排,背后是有原因的。

  虽然大家对修改两个选举办法已有一些方向性的意见,但具体上如何落实和执行,依然存在分歧。例如就扩大选举委员会的选民基础的建议有多种,包括建议加入妇女界別、年青人界別、中小企业、增加区议会在选举委员会的代表等等,意见纷紜,现时不可能有定案。

  因此,我们决定在第四號报告中將大家的意见铺陈出来,让大家看清楚不同意见的整个频谱有多阔,继而鼓励大家在未来几个月以此为基础,就不同修改方案的优劣,进行深入的討论,取长补短,逐步缩窄分歧来建立共识。

  所以,第四號报告是第三號报告与第五號报告之间的「中转站」,铺陈了整体方向后,希望大家逐步凝聚共识,建立一个主流方案。

  我们期望今年年中左右,社会能够就○七、○八年的选举改革问题可以达成共识。届时,我们便会发表第五號报告,开列主流方案。

  李柱铭议员提到,我们在二○○三年提及工作时间表的问题,我们刚刚完成一年的公眾諮询工作。其实当时我们提及这项工作的大纲,都是说在二○○四年来作公眾諮询,二○○五年期间开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而在二○○六年,我们期望处理本地立法,我们依然循这整体时段来办事。

立法会议席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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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女士,我们在过去几个月收到的意见当中,有不少问题值得大家进一步深思和辩论。

  举例来说,就立法会议席应否增加这问题,正反双方都提出了不同的理据。支持增加议席的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第一,希望有更多议员能分担立法会繁重的工作。第二,提供更多机会予愿意加入政坛行列的人士参政,从而培训更多政治人才。

  李永达议员似乎对我提及政党的第二、三梯队这个问题有点敏感,確实,如何栽培政党的新一辈人士应当是由李永达议员和其他党魁来处理的议题。但从政府的角度看来,我们有责任进一步开放选举制度,从而创造新的空间,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方便愿意服务市民的人士参政,这是一个很显浅的道理。我们的看法是有积极性、前瞻性的,不可能一如李永达议员所说,添增政党之內的矛盾,如果有矛盾存在,是他们內部的事情。

  主席女士,我已经提及支持增加议席两方面的理据,我亦需要在此提一提,不支持增加议席,主要的理据是担心,如果我们增加譬如十个立法会议席,有一半是要增加功能(界別的)议席的;如果(对增加议席)有保留的人士担心,如果走这一步,会为未来迈向普选这最终目標,设置更多障碍。

  但其实我们不需要在这个阶段就抹杀这个可能性,新增的议席不论是直选或是功能议席、有什么代表性、有什么组別,有什么基础,我们可以討论,但这是一个需要在立法会內外大家继续来探討,然后才可以达成共识的议题。

普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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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著有很多议员提及普选的模式。我们在第四號报告內提出了两个有关连性的长远课题,即立法会的普选模式和功能界別的未来路向。

  《基本法》对普选行政长官的安排有一个比较清楚的勾划。《基本法》第四十五条表示先由提名委员会经民主程序提名后,然后普选產生行政长官。但对於普选立法会,《基本法》第六十八条只表示最终目標是全部议员由普选產生,模式是不清楚的。

  普选一个议会可以有多种的模式,直选可以是普选,间选都可以是普选。

  事实上,普选需要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则,这一点我们是清楚的。普选的目標,传统的「一人一票」分区直选的选举只是达至这理想目標、符合这原则的其中一种方式。

  「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歷史背景与社会状况,须用不同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如果有一个普选的模式,既能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则,又能符合香港本身的情况,我们实在不应在现阶段便否定它的可能性。

  在上一阶段的諮询,有意见提出长远而言,可以考虑將功能界別变成由专业团体、工会、商会等提出几名候选人,之后由市民「一人一票」选出业界的代表。这是一种建议,我们只是在第四號报告內反映这些意见。以往李家祥议员也提及过类似的模式,也有不同人士提出可设立两院制以保留功能界別在议会內的代表性及声音。

  李卓人议员非常担心、非常关心这套意见,是否只关乎立法会选举,而不是为將来行政长官提名委员会的模式铺路。我可以清楚回答李卓人议员,我们在第四號报告內反映的意见,是关乎立法会选举,而不关乎行政长官选举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虽然我们在处理○七、○八年两个选举办法时,没有需要为这些功能界別的长远发展路向有一个定案,但是我们相信现时多就这些议题作公开討论和深入研究,会有助我们釐定○七、○八年的选举模式,也有助我们考虑如何扩大这些选举模式的代表性。

普选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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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议员发言时都提到普选时间表的问题。他们希望有一个路綫图,说明香港长远的政制发展,好让各党派都有所准备,作出部署,亦可避免香港每隔几年便要承受因政制討论而带来的爭拗。

  正如我们在第四號报告当中指出,时间表是一个非常重要但亦甚为复杂的课题,专责小组认为应在日后適当时候才进一步处理,不过我们会继续听大家的意见,並会向中央反映大家提供的意见。

諮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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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收了大家对上次諮询安排的意见,我们会作出调整,扩阔諮询的范围,使更多市民能参与我们的諮询工作,表达意见。

  在未来的三个月,我们会走遍十八个区议会,直接听取各区区议员对政制发展的意见。我昨天到过屯门区议会,明天我会到南区区议会。

  此外,专责小组亦会委託民政事务总署举办公开论坛,欢迎有兴趣的市民参与。我们亦会继续安排地区研討会,让来自不同背景和界別的参与者能深入地探討个別的议题。市民也可继续透过电邮、传真和其他邮寄方式,给予我们书面意见。

「三方共识」、「四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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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女士,○七、○八年是我们迈向普选这最终目標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和中转站。我们不应该因为○七、○八年没有普选,便放弃推动两个选举制度向前发展的机会。不切实际的坚持有可能最终导致两个选举制度原地踏步,这不是创造普选的条件,反而会因此而背道而驰。

  我可以说在座六十位议员都是「民主派」,因为大家都支持民主,分別只在於对步伐的意见不一致,有些认为要走得快一些,有些则认为要走得比较稳健。

  虽然有这样的分歧,我希望大家原则上依然认同○七、○八年两个选举制度要进一步开放、让更多香港市民能够参与、增加议会和行政长官的代表性。这亦反映香港市民的普遍愿望。

  詹培忠议员提醒我们特区政府立场要鲜明。其实我们每一次在立法会进行有关政制发展的辩论时,我们也重申几个很根本的原则:第一,香港不是一个主权的体制;第二,宪制修改的问题,並非单是香港可以自行决定;第三,作为一个特別行政区,我们需要按照《基本法》的授权去办事。所以,李柱铭议员说,何时推动香港民主是单由香港决定,这是误导市民的。因为《基本法》的设计並非如是,《基本法》的设计是我们需要有「三方共识」、「四面合作」,才能成事。

  「三方共识」就是立法会支持、行政长官同意和中央认可。张文光议员和民主派朋友多次提到他们是代表百分之六十二的选民,但与此同时,其他议员也代表百分之三十八的选民。《基本法》的设计並非只是由地区直选的意见去统揽一切。

  「四面合作」是指在立法会內需要得到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因为立法会內有六十位议员,三十位是地区直选代表,另外三十位代表功能界別。所以,任何方案要取得立法会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不可以地区意见独大或是功能界別意见独大。在立法会內,我们需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才可以推动政制发展的改革。

  要求「三方共识」、「四面合作」並不稀奇,世界各地如果要有宪制上的改革,都需要过数关,一方面可以保持宪制稳定,另一方面可以確保任何改革有广泛和比较深层的支持。所以,我们呼吁大家要回到同一个起步点,就是根据人大常委会四月二十六日的决定和《基本法》,去考虑如何修改两个选举办法。

「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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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何俊仁议员提出过公投的意见,陈伟业议员也提出互信的重要性。要做好○七、○八年的工作,我们確实需要和中央保持沟通和建立互相的理解。提出公投动议,对建立互信没有帮助,是徒添障碍。所以,就公投的议题,特区政府立场非常明確,我们不会採纳任何偏离《基本法》的既定程序去处理政制发展事宜。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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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女士,谭耀宗议员发言时提到南亚海啸,令我想起在过去两个星期,看到不同政党愿意携手合作,共同賑灾。这显示政党之间,是可以放低门户之见,为香港共同做点实事。

  专责小组以至特区政府,绝不会放弃任何能改善两个选举制度的机会。我们衷心希望与议会內外各个政党和其他人士共同努力,使香港社会在这几年为政制发展做的准备工夫,最终能转化为实质的成果,使两个选举制度变得更为开放,更能符合香港社会的期望,使香港的民主进程更上一层楼。

  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辞,恳请各位议员反对郑经翰议员的议案。

  多谢主席女士。



二○○五年一月五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