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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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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局局长:绝不容许香港司法制度受亏损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三月二十三日)下午出席北区区议会会议前,会见传媒的答问內容(只有中文):

记者:....在什么情况下,你会考虑不干?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今早在有关特首选举的研討会內,有汤家驊议员、胡汉清大律师和几位讲者参加这个研討会。大家都对特首选举、新选出来的特首余下任期的问题发表了很多意见。

大家都很珍惜和珍重香港的法律制度、法治的原则。所以,我在回应时跟大家强调,香港在多年以来、回归之后七年多,虽然经过不少困难的事情和许多宪政上敏感的议题需要我们处理,但是香港的法治制度是丝毫无损的,我是强调这一点。而且,我希望跟大家表述清楚,我们这一辈的公务员、政府的同事,我们自八零年代已经是维繫香港这个制度,是孕育「一国两制」的成功落实。所以,我们每一个都会非常珍惜《基本法》赋予香港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例如,在回归前,我自己也有参与联络小组的工作,我们是很努力去做好这些「一国两制」的安排,例如成立终审法院,为香港安排好特区护照的签发。所以,简单一句的说,我们这一辈的政府同事是非常珍惜我们自己二十多年来与香港社会一起孕育的香港的制度,「一国两制」的落实。任何我们做的事情都会保护这一套制度,是不会容许香港的司法制度受到任何的亏损。到目前为止,亦没有任何的亏损。

记者:其实你在什么情况下会考虑不再做官员?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我跟今天的与会人士讲,我们是会尽最大的努力去维繫这个制度。而到目前为止,是有足够的条件给予我们继续强化香港的宪政制度和法治制度,没有任何问题是出现了。

记者:今早你亦讲过如果法治摧毁,你也不会做下去,你可不可以详细谈一谈,你在什么情况下,不会再做.....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我是告诉汤家驊议员和其他与会人士,我们跟他们一样,也珍惜这个制度,是会尽我们最大努力,继续强化这个制度,是解决这个特首选举的问题、余下任期的问题,我们是会完全依照《基本法》的原则和「一国两制」的设计,香港本身珍惜的法理、自由、人权、民主这一套理念去处理。

记者:今次你们递上立法会的文件很简单,只是会加上一条新条款,来釐定了余下的任期,有报道批评过政府这样做是为释法而铺路,你自己的看法是什么?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是理解了《基本法》的原则,是应该新选的特首做余下的任期,所以我们提出了一个直截了当、范围明確的条例草案,是处理这一部分的问题。我们希望可以爭取到立法会的支持,我相信香港社会基本上是接受这个方案,亦希望香港新的特首可以如期和依法在七月十日选出。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