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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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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事务局局长就修改行政长官產生办法议案提出动议致辞全文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修改行政长官產生办法的议案提出动议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谨动议通过以我名义提出在议程载列的第一项议案,即就修改行政长官產生办法的议案。稍后,我將动议另一项就修改立法会產生办法的议案。

政制发展专责小组於今年十月十九日发表第五號报告,就二零零七年行政长官和二零零八年立法会產生办法,提出建议方案。这套建议方案是经过十八个月广泛公眾諮询,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別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和去年四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出的《解释》及《决定》的规定下,带领香港政治体制朝向最终普选目標迈进的一套实质民主方案。

议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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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女士,请让我略为介绍议案的內容。根据《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四月六日关於《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四月二十六日关於二零零七年行政长官和二零零八年立法会產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政府动议通过就修改行政长官產生办法的议案。倘若议案得到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载於议案附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別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区行政长官的產生办法修正案(草案)》(下称「《附件一修正案(草案)》」),將呈请行政长官同意,並由行政长官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根据《附件一修正案(草案)》,二零零七年选出第三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由一千六百名委员组成,並维持四个界別。选举委员会任期五年。

  选举委员会第一、第二、及第三界別委员人数由目前各二百增至三百。就这三个界別內各界別分组所获配予的委员数目,政府认为原则上可根据目前界別分组委员数目按比例增加,但具体安排將在《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中处理。

  选举委员会第四界別委员数目由现时二百增至七百。根据政府的建议,全体区议员將纳入第四界別。由於第四界別包括全体立法会议员,倘若就修改立法会產生办法的议案获得通过,立法会议席数目只会在二零零八年才会由现时的六十席增至七十席,即是在选举委员会於二零零七年年初组成以后才增加。我们会在《条例草案》处理有关的过渡性安排。

  就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机制,根据《附件一修正案(草案)》,提名人数维持为全体委员人数的八分之一,即不少於二百名委员可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这安排可確保候选人得到一定程度的支持。

  就二零零七年行政长官的產生办法,政府亦提出考虑修订《行政长官选举条例》,以设立適当机制,规定在只有一名候选人获得有效提名的情况下,仍须继续进行选举程序。倘若议案获得通过,我们会在《条例草案》处理有关的具体安排。

  主席女士,政府发表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五號报告后,內务委员会在十月二十一日会议上成立研究政府有关建议的小组委员会,並由谭耀宗议员出任主席、杨孝华议员出任副主席。我在此谨代表政府向谭议员和杨议员致以衷心谢意,亦藉此机会多谢立法会秘书处的工作,以及参与此小组委员会所有议员所提出的意见。

  小组委员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包括在十一月十二日会见公眾人士。政府的同事透过委员会的会议,向各位议员详细解释政府的建议和立场,並回应议员的提问。我们亦细心聆听了议员的意见;当中不少对我们准备草擬《条例草案》的前期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主席女士,政府现时提出就修改行政长官產生办法的议案,內容字眼与小组委员会所研究的议案(草擬本)基本上一致。我们作出唯一的改动,是將载於第五號报告附件B內有关修改行政长官產生办法的《附件一修正案(草案)》下列字句刪除:

  「行政长官在任期內因故缺位,由该选举委员会选举產生的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为原行政长官未任满的剩余任期。新的行政长官任期届满,可连任一次。」

  这项刪除是经过仔细考虑小组委员会部分委员的意见后而作出的。我们认为这问题可通过本地法例处理:当我们將来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时,將在本地立法中明文规定补选產生的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届满后,只可连任一次。

方案得来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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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女士,特区政府要强调我们在第五號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方案对香港的民主发展十分重要。《基本法》已清晰地勾划出回归十年內香港的政制应当如何发展。现在我们是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向前迈向最终普选的目標。这方案无论是从实质上,或是从歷史意义中,都是有着关键和积极作用的一步。建议方案的重点,是藉着增强区议员在选举委员会的参与,提高行政长官產生办法的民主成分。我希望议员了解到,这方案实在得来不易。特区政府尽了最大的努力,在过去一年多进行了多轮广泛公眾諮询,並在社会各界眾多不同的意见及要求当中,找到了最合適的平衡点,回应了社会对政制发展的诉求,亦兼顾了社会各阶层、各界別利益的原则。

方案具民主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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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女士,有意见认为建议方案是「民主倒退」,我们绝对不认同这个看法。事实上,建议方案是一个民主进步的方案:

  第一方面,在二零零七年组成的选举委员会,將有超过四分之一的委员,包括超过四百名由地区直选產生的立法会议员和民选区议员,由全港三百多万已登记选民选举產生的。换言之,有超过四分之一的委员具有普选的选民基础。

  第二方面,五百二十九名区议员將佔选举委员会差不多三分之一的席位。相信行政长官选举各候选人將更加关注地区事务和市民的诉求。

  第三方面,方案有助提昇区议员的地位及角色。倘若方案获得通过,这將鼓励更多有能和有志之士参选区议会。这对进一步发展地方行政,以至培养政治人才和为普选创造有利条件,都有帮助。

方案获民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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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女士,建议方案自从今年十月推出以来,从不同机构所进行的民意调查,都清楚显示市民是支持建议方案的。与此同时,民意调查亦显示市民对订定普选时间表有所期望,但大部分市民却不会希望因为现阶段未能订立具体时间表,便否决政府的建议方案。换言之,市民期望能通过零七、零八的政改方案,令两个选举办法有所进步,与此同时亦希望能够早日订立普选时间表。特区政府认为这两方面的民意都是真確的,都应该得到尊重。大部分市民都是既有理想亦务实的,他们认为应先通过政改方案,让政制可以在零七、零八年朝着最终普选的目標迈进,並且积极展开有关普选路线图和时间表的討论。

  此外,在发表建议方案后,政务司司长隨即走访全港十八个区议会聆听他们对建议方案的意见,在此期间共有364位区议员发言,无论是否將委任区议员计算在內,支持方案的区议员都多於反对的,反映政改方案得到地区上的支持。

普选路线图及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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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女士,政府是以积极的態度正视社会对制订普选时间表和路线图的诉求。由行政长官主持的策略发展委员会辖下的管治及发展委员会已在十一月二十九日召开首次会议,正式启动香港社会內部有关普选路线图的討论。正如行政长官公开表示过,政府计划分两个阶段进行相关的工作。第一阶段先就进行普选的原则和概念进行討论,並且在明年暑假左右就这些討论作初步的总结;然后展开第二阶段的工作,研究和討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制度的设计,在二零零七年年初总结这方面的討论,並以此为基础,展开有关普选时间表的討论。

  主席女士,最终实行普选的目標已在《基本法》中清楚確立。中央对普选的態度是明確不过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十一月十八日会见行政长官时表示,支持香港特区依法循序渐进发展適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这是中央政府一贯的立场。全国人大常委会乔晓阳副秘书长在十二月二日与立法会议员、区议会主席及社会各界人士在深圳会面时亦曾经表示,认识到香港社会无论对零七、零八年的政改方案,以及对普选时间表都有民意的诉求,而这两个民意都应当得到尊重和重视。乔副秘书长亦认为可以就普选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进行广泛、充分的討论,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

  倘若建议方案获得通过,二零零七年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安排將更为民主开放。这对早日落实最终普选目標,是有相辅相成的作用。相反,如果我们这个方案不获得通过,对日后推动政制向前发展,將无可避免带来负面的影响,不利於早日实现普选。

区议会委任议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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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女士,特区政府理解社会对委任区议员参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的安排有所关注。在这方面,政务司司长已於日前公布有关调节委任区议员数目的安排及背后的考虑因素。倘若政府就二零零七/零八年的选举安排的建议方案获立法会通过,我们会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即新一届区议会会期开始时,减少委任区议员数目三分之一,即从102位委任区议员减至68位。此后,我们將在二零一一年底前按当时情况,主要是减少区议会委任议席后社会的反应和区议会运作的情况,决定是否把余下的68席委任数目在二零一二年全数取消,抑或在二零一二年先再减去一半至34席,以及在二零一六年完全取消委任议员的议席。

  这项调整措施是对关注区议会委任议席的意见的一项积极回应,希望这有助立法会议员支持议案。这项调整是整套政改方案一个的组成部分,但並不涉及亦不需要修改政府今天向立法会提出的议案內容。倘若议案获立法会通过,政府会在稍后通过本地立法落实有关委任区议员数目的调整。倘若议案不获立法会通过,则有关委任区议员数目的调整將不会执行,社会各界可以继续討论区议会委任制度的安排,例如在明年的区议会检討中继续跟进。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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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女士,这是我们首次根据《基本法》附件一的规定,提出修改行政长官的產生办法,希望取得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行政长官同意、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以推动香港的民主政制向前发展。在香港民主的发展歷程当中,这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政府以最大诚意,在过去两年竭尽所能,务求在社会建立最大的共识。如果方案能够成事,这不单让我们在二零零七/零八年可就香港的民主发展向前踏出实质的一步;更重要的,是可巩固特区和中央在政制发展议题上的互信基础,为早日实现普选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香港能否把握眼前的机遇,便要看各位议员的智慧和勇气。在座各位都是市民的代表。市民的意愿是再清楚不过:他们既希望早日有普选时间表,亦希望政府的零七/零八方案能够通过。他们不要看到原地踏步。所以我们恳请议员在投票表决时,会以市民大眾的意愿为依归,令香港政制发展走出一条日益宽阔、早日达至最终普选目標的道路。

  主席女士,我恳请议员支持议案。



2005年12月21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