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传媒查询关於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向英国国会提交的「香港半年报告书(二○○七年七月至十二月)」中对香港政制发展及新闻自由的评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今日(三月二十七日)作出回应。
发言人说:「我们欢迎报告的结论,指『一国两制』原则继续行之有效,而香港的权利和自由亦得到尊重。」
发言人表示,在香港的歷史上,是《基本法》为香港政制发展第一次订下普选的最终目標。
他说:「落实普选的时间表已经订下来。」
他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决定》,虽然在二○一二年不会实行普选,但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两个选举办法,可以作出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適当修改。」
「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亦明確了达至普选的时间表。根据《决定》,香港可於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而在行政长官普选后,立法会全部议员可於二○二○年由普选產生。这为香港的政制发展迈出至为重要的一步。」
发言人补充,正如民意调查显示,《决定》是受到市民大眾所接受。由中文大学在一月份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超过七成市民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他说:「中央和特区政府致力按照《基本法》达至普选。现在普选时间表已订定,特区政府会努力就如何使二○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进一步民主化,在社会凝聚共识,为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及二○二○年普选立法会铺路。」
「我们已在策略发展委员会之下成立政制发展专题小组,为二○一二年的选举办法展开討论。我们希望专题小组可於今年年中左右总结討论,特区政府会於今年第四季归纳就修改二○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可考虑的方案,並尽早作下一轮的公眾諮询。」
「按照《基本法》实行普选是我们的內部事务。香港特区及中央会按照《基本法》处理有关事宜。」
在新闻自由方面,发言人说:「香港一向尊重言论及新闻自由。香港的新闻业发展蓬勃,超过四十份日报及六百八十份周刊在香港出版。此外,香港是许多国际新闻机构、报章及电子传媒机构的主要业务基地。」
他说:「一如以往,香港的传媒继续担任积极监察政府的角色。在香港,传媒可以自由报道,广泛並自由地討论本港及外地新闻,以及政府政策、计划及工作。」
「香港新闻界的权利和自由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所保障,新闻自由是捍卫自我审查的最有效方法。但最终,新闻从业员必须自行维护他们行业的诚信。」
完
2008年3月2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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