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出席策略发展委员会(策发会)政制发展专题小组第二次会议后,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中文部分):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多谢大家今日到来採访,跟进策发会政制专题小组第二次会议。今日有二十五位非官方委员参与会议,大家都非常踊跃发言,討论关於立法会二○一二年的选举方案。大家充分表达各方面的意见。让我循着討论文件向大家交代一下。
第一方面的重点是,大部分发言的委员都认同可以在二○一二年考虑增加立法会的议席。他们有多方面的理据,包括认为现时立法会要处理很多方面的立法工作,人手不很足够,议员的工作非常吃重,往往分身不暇,也有委员提到条例草案委员会的工作往往要花很多时间和精神。
第二方面,比对香港与外国议会的组成,在香港人口对议席的比例比较高,大约每十一万人才有一个议席,而在很多欧洲国家和一些亚洲地方,都是数万人便有一个议席的。
第三方面的考虑是,如果设立更多的议席,使参政的渠道扩阔,不论是有党派背景或独立候选人,今后可以有新的渠道从政,向市民提供他们希望提供的服务。
若然增加议席,比较多的委员建议增加至七十席,亦有委员提议增加至八十席。
按照人大常委会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决定,如果在二○一二年议席数目有变更,是要维持各一半的比例,即一半议席由地区直选產生,另一半由功能界別的选举產生。大家討论了一段的时间,例如增加十席,有五席新议席是在地区直选,另外五席应该放在那些功能界別呢?
有委员再提区议会方案,由区议员互选產生更多的立法会议员。除了区议会方案外,亦有人提出应该考虑增加其他现在未入局的功能界別议席,例如妇女界別、中小企、中医等。目前就新增议席,特別在功能界別方面设那些新界別还未有共识。
至於选民基础的问题,功能界別的选民基础是否应扩阔,以达致进一步的民主化,今日大家表达了很多意见。就这方面表达意见的委员亦有不少认为应考虑把公司票和团体票变为董事票和理事票。这是迈向把这些选票「个人化」的一个过程,但这只是表达初步的意见,我们在这方面亦是尚未有很成熟的討论,更加未有共识。
最后向大家交代的是,现时根据《基本法》,有百分之二十的立法会议席可以容许非中国籍而拥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居民参选,並出任立法会议员。就这问题,今日的討论有两方面的意见。有委员认为应该继续维持现有的安排,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容许这些拥有外国居留权的人士在香港参与立法机关的工作,以表现香港作为国际城市的特质。但亦有其他委员表示,在八十年代开始討论《基本法》时,当时有不少香港市民移居外地,当年有移民潮。但现在已顺利回归十年,移民潮已不再,到了二○二○年落实普选立法会时,到底是应当维持这套特有的安排,抑或可以考虑取消这特別的安排呢?各种意见都有,但那大家不觉得这是个逼切的问题,亦看到香港社会和香港市民,直至目前为止都颇接受有部分议席可以容许拥有外国居留权的人士参选和出任议员。
今日的重点就是以上数点,我们大约在四月底会开下次专题小组会议,届时会继续进一步討论二○一二年立法会选举模式的问题。
记者:有民主派人士担心如果增加议席,可能会在功能界別方面增加一些特权阶级,其实是不是这样的?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当然,不同党派的代表有不同的意见,而反对派的议员一直以来对功能界別议席是有一定的意见的。但在今日的会议中,不同政治背景的朋友都提到,如果增加功能界別议席,应该考虑一些可以扩阔功能界別的选民基础、增加功能界別的代表性、容纳在目前未能容纳的界別的方案,例如透过增加区议员互选產生的议席,或者是容纳一些如妇女界等。我觉得这些都是大家可以进一步考虑的建议和方案。整体而言,大家都希望由二○○八年走到二○一二年,立法会的选举方案可以进一步民主化,只要能真正做到进一步民主化,加强代表性,我们都是向二○二○年达至普选產生立法会迈进。
记者:刚才有不少委员表示希望增加从区议会选出的议席以组成新的议席,这是否「翻炒」二○○五年的方案?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就二○一二年的选举办法,我们现时未有定案。今日所提出有很多类型的意见,有重提由区议员互选產生更多立法会议席,亦有提出吸纳现时未被吸纳的其他功能界別。
记者:今日討论文件附件二列出了议席相对人口的比例的各个情况,把立法会议席增加至七十席是否可以解决现时香港议员所面对的问题,譬如条例草案委员会的工作太忙等?另外,如果增加功能界別议席数目谈不拢的话,是否代表整个立法机关都不能增加议席?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修订《基本法》附件二关於组成立法会的规定需要有三方面的共识:需要在立法会有三分之二多数议员的支持、行政长官同意,以及人大常委会备案,才可以成事。另外,根据人大常委会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决定,在二○一二年我们是要维持直选议席和功能界別议席各佔一半的比例。所以我们必须要有三方面的共识,才可以改变立法会议席数目的规定。在过去一段日子大家开始谈到二○○八年第四届立法会选举,我相信大家都看到不同党派、不同界別的竞爭较过去一、两届的立法会选举是提升了。我们在二○○五年时,曾再三向不同的党派表示,香港需要扩阔参政的空间,让不同党派的第二、三梯队的人物有机会上位。这对於立法会的工作,当然是个实际的考虑。在二○○五年,反对派表示不能支持关於二○○七年和二○○八年的选举方案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普选时间表,但人大常委会在去年十二月底考虑了行政长官的报告后,现时已有普选时间表,二○一七年可以实行行政长官普选,二○二○年可以实行立法会普选。我希望现时有了新的基础、有了新的环境,可以让大家求同存异,理性討论。我们在未来亦有一段比较长的日子,可以进行多次公眾討论、公眾諮询,以拉近大家的分歧。
记者:如果立法会议席增加至七十席,是否就可以扩阔参政空间?在比例上是否也会比较接近其他地方?政府的倾向是不是希望在二○一二年增加议席后,在二○一六年再次增加?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现时才刚刚开始在策发会討论立法会议席数目的问题。今日有较多委员提及增加至七十席,亦有一些委员提及增加至八十席。如果增加议席,人口相对议席的比例可以拉低些,可能不会是十一万六千人才有一个议席。这亦可拉近与其他地方的距离。但我们作任何改动均要按照《基本法》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我相信市民也会关心政府会否突然大幅增加立法会的议席,大家可能会有疑虑,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来做相信比较好。但到底是否要增加立法会的议席呢?如果增加,到底增加多少席位呢?我想在未来的一段日子,我们要先作多些討论。
记者:是否有些委员在会上提到如果不谈终极方案而只谈中途方案,会有一定的困难?你们会否考虑这些意见,先谈终极方案才谈中途方案?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根据人大常委会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决定,特区政府当前的任务是要做好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方案,这「五步曲」我们已走了头两步,现在走到第三步。至於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的方案和二○二○年普选立法会的方案,那是下任和再后一任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的责任。当然,如果有个別委员除了提出二○一二年选举方案的意见外,亦想表达今后普选方案的意见,我们会愿意听取,但我们当前的任务是要做好二○一二年的选举方案。每个委员或不同组织和个別人士对长远当然有不同的愿景,但不论愿景是如何,我们要尽量求同存异,使二○一二年的选举方案取得进一步民主化、进一步开放性和代表性,这样我们才有机会爭取到一些共识。
记者:你的说法是不是指年底推出的諮询方案,如果提出增加议席或功能界別增加多少个议席,你们未必会指明是增加那些功能界別,可能要到最迟二○一○年才指出如要增加是会增加那些功能界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现在预期在今年第四季决定何时开展下一轮公眾諮询,而公眾諮询文件內不会有既定的方案。我们会以策发会的討论作为基础,归纳几类意见和方案让大家进一步討论。这是因为要形成社会共识,需要多轮的公眾討论和諮询才有机会成事。如果需要用尽由现在至二○一○年的时间,我们便会用尽,但如果在二○○八、二○○九年期间在立法会內外已取得比较接近的共识的话,我们便可以早点提出方案,以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所以虽然我向大家说了好几次,最迟应该是在二○一○年提方案,但我不排除如果早些有近似的共识的话,我们可以在二○○九年提案。
记者:四月底的会议是否专题小组的最后一次会议?如果像你刚才所指各个方案还要再归纳意见,是否表示下年还会再开会?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策发会的政制发展专题小组不会这么快便到最后一次会议。在二月底开第一次会议时,我们已经向大家交代了我们从二月至六月都准备开会,大致上每个月开一次会。下次在四月底举行的会议,我们会继续进一步討论二○一二年立法会的组成方案。稍后我们还准备开工作坊,让学者和不同的团体提出意见。大约在年中我们会將大家在过去几个月发表的意见归纳。
记者:今日有些委员表示有人提出应增加性工作者的功能界別,是否真有此提议?在决定设立功能界別时,是否有一定的困难?会以甚么准则来决定?是否大声提出便可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不是这样简单的。在过去二十多年来,功能界別议席一直都有增加,整个立法机关的议席数目亦有增加,而直选议席数目的比例已经增加至佔整个议会议席的百分之五十。多年以来,我们在决定设立那一些功能界別议席时,主要看这些功能界別对香港经济或香港社会的贡献,以及他们在社会上的代表性。今时今日在谈到二○一二年到底是否增加立法会议席的数目;如果增加,到底要增加哪些功能界別议席等,我们尚要进一步討论,没有这么快有定案。
记者:有关增加新功能界別的性质,刚才你说,功能界別是一个「个人化」的过程。新增的功能界別会否偏向一些类似教育界的界別?譬如中医界就让所有中医都可以投票?或者僱主界,便所有僱主,包括只聘请一位外佣的僱主,都可以投票?是否这一类,而不是以团体票为主的?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唯一可以说的是,今日就立法会议席数目发表意见的委员中,较多赞成要增加议席的数目。在今日会议中,大家基本上的倾向是:如果要增加这些议席的数目,特別在功能界別方面,应该要有一定的代表性,才可以使二○一二年组成的立法会有进一步的民主化。至於选择那些功能界別议席,现在是言之尚早。
(请同时参阅谈话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08年3月2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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