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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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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有普选时间表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回应立法会议员谭香文今日(三月三十日)在香港电台播出的「给香港的信」中的言论时表示,在香港的歷史上,《基本法》首先为香港政制发展订下普选的最终目標,而现时已经有了落实普选的时间表。

    发言人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决定》,虽然在二○一二年不会实行普选,但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两个选举办法,可以作出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適当修改。」

  他说:「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亦明確了达至普选的时间表。根据《决定》,香港可於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而在行政长官普选后,立法会全部议员可於二○二○年由普选產生。这为香港的政制发展迈出至为重要的一步。」

  发言人补充,民意调查显示《决定》为市民大眾所接受。由中文大学在一月份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超过七成市民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他说:「中央和特区政府致力按照《基本法》达至普选。现在普选时间表已订定,特区政府会努力就如何使二○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进一步民主化,在社会凝聚共识,为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及二○二○年普选立法会铺路。」

  发言人说:「我们已在策略发展委员会之下成立政制发展专题小组,为二○一二年的选举办法展开討论。」

  他说:「专题小组在三月二十七日举行第二次会议,会上討论有关二○一二年立法会的选举办法的议题。大部分发言的委员认同可以增加立法会的议席,以加强议会的代表性和更有效率地配合立法会的实际工作需要。此外,多些议席有利更多社会人士参政,从而培养更多政治人才,並可降低立法机关议席相对人口的比例,收窄目前香港与一些欧洲及亚洲地区在这方面的距离。」

  「有关二○一二年立法会选举,虽然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订明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產生的议员各佔半数的比例维持不变,但仍有空间对选举办法作修改,提升其代表性。」

  发言人说目前政府並没有就二○一二年的选举办法作任何决定,政府希望专题小组可於今年年中左右总结討论。

  他说:「政府会於今年第四季归纳就修改二○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可考虑的方案,並尽早作下一轮的公眾諮询。」

2008年3月30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