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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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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回答传媒提问(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四月二十一日)下午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后接受传媒提问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记者:陈方安生议员今天在立法会委员会上对你有少许批评,你如何回应她的讲法?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已经在会上回应了。我想有一个根本的要点是陈方安生议员不明白的,根据现有法例,我们没有权力规管这些(进行票站调查的)调查机构內部如何运用这些资料。选举事务处只是有权控制如果有人要进入票站以外的禁止拉票区內做任何事情,要先获得批准,所以我们要求这些调查机构在晚上十时半投票完结前不要公开发放这些资料,是合情合理的。但如果我们在没有法定权力之下尝试规管这些机构內部如何运用这些资料,我们没有这样的法律基础。我看陈方安生议员不明白这个根本的要点,所以她对我们官方立场的批评是没有基础的。

记者:若现时没有法律基础,会不会提出修改法例?因为现在他们质疑没有规管內部的使用,可能会用於选举工程,是个漏洞。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其实我已在议会上解释过,如果我们贸然订立法例阻止学术或调查机构如何运用调查所得的资料,会有很大可能被人在法庭上挑战特区政府的立法,因为要顾及《人权法》和《基本法》底下保障学术和言论的自由,要立这样的法例会有很大根本性的困难。大家亦可以看到在外国,很先进、民主的社会,都不会订立这样的法例来防止学术和调查机构內部如何运用这些资料。整体而言,他们都只是防止不同团体在投票完结前公布这些资料和研究结果。所以现时香港整体的做法是符合国际上原则性的做法,亦符合香港的法例。我希望陈方安生和其他议员能明白香港要依法办事,亦鼓励大家积极参与选举,让今年的立法会选举可以充分反映香港市民的意愿。

记者:钟庭耀博士在给选管会的意见书中说,如果政府没有限制的话,他不会再要求那些赞助机构怎样运用那些资料。这样有没有违反选管会的指引呢?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不论任何学术或调查机构,要遵守的最重要的原则是在选举当天、十时半投票完结之前不要公布、公开发放这些资料。我相信钟庭耀博士也会认同这原则,因为三百三十万的登记选民,每一位都是按照他们所认识的党派和候选人的政纲来作判断,在十时半投票完结前是不应该公开这些资料以致影响他们的投票意欲的。

记者:你解释了立法上的困难,但有忧虑这些资料会被有关人士內部用作选举用途,对此做法有甚么方法可以阻止呢?是否只靠自律?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相信参与香港立法会、区议会或其他选举的人士,都会遵守选举条例及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出的选举指引。这些指引包括有关票站调查的,是多年来参照了外国的做法──外国有选举经验、民主社会的做法。我们一直在总结香港的选举经验,所以我们在二○○七年十一月区议会选举和十二月立法会补选后建议的选举指引,提出了想做票站调查的调查机构、学术机构以及个別人士,应该早些申请,不再是在七天前,而是在十天前申请。我们亦会將这些机构的资料上载至网上,以提供足够的透明度,让大家知道在选举当天会有哪些调查机构进行票站调查。

记者:你提到反对派可能知道资源不够其他人雄厚,所以才提出刚才的要求,那么你是否承认有些政党在利用票站调查来作选举工程?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只是反映在过去的一、两个月,有个別反对派议员提出的论点,而不是就任何一个党派或任何一位候选人本身的竞选经验或工程作出评论。大家如果一向有留意在议会上就这项议题的討论,便会知道有个別反对派议员曾提过这论点。这並非我的论点,我只是反映他们的论点。

记者:...根据regulation (规定)他们现在可以在內部发布这些资料,但他们不可公开发布。你刚才指不可再订立法例,那为何不可以订立guidelines (指引)呢?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现在的要求是,如果他们要进入禁止拉票区进行票站调查,我们希望这些调查机构、学术机构同意在晚上十时三十分前不要公开发放调查所得的资料,这是一个合情合理的要求,因为(公开发放这些资料)是会影响整个选举大局,有可能影响三百三十万选民的投票意向。我们提出这要求,不同的机构是自愿遵从,双方合情合理地安排是可以的。但如果进一步要求规管进行调查的机构或人士在內部如何运用这些资料,第一、我们的法律基础存疑,第二、这亦难以执行。所以我们认为目前顾存大局,调查机构在晚上十时三十分前不可以公布票站调查的结果,对香港安排公平、公开、公正的选举是恰当的。

2008年4月21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