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代表团今日(二月九日)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匯报香港特区的最新人权状况,包括推广和保障人权的框架和措施,以及在各人权范畴內的发展、成绩及所面对的挑战。
今日的会议是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按照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审议由中国提交的报告,其中包涵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的报告。
会议过程討论气氛坦率及具建设性,委员会主席乌莫比先生欢迎中国代表团,包括两个特区的代表参与会议。
率领香港特区政府代表团的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谭志源在致辞时表示,香港特区政府致力在香港推广和保障人权。
他说:「《基本法》和其他相关本地条例保障了香港的人权和自由,其中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言论、新闻、集会、示威、宗教等自由及依法享受福利等。」
谭志源亦指出,香港的人权保障亦透过法治精神及独立的司法制度得以坚立。
他说:「此外,香港亦有广泛的机制架构和组织协助推广和保障人权。现有机制的成效,亦是由立法会、非政府组织、传媒和公眾人士密切监察。」
「我们会继续竭力推广和保障香港的人权,亦会继续与社会各界人士在这方面共同努力。」
会议上有六十多个成员国提出意见。会议备悉有关香港特区的报告,会议上並没有成员就香港特区的报告提出关注问题。
代表团將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二月十一日有关通过由中国提交的报告的会议。
完
2009年2月9日(星期一)
香港特区政府代表团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
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代表团今日(二月九日)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图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谭志源(前排右一)和澳门代表团团长高德志(前排右二)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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