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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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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实施情况諮询公眾意见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今日(四月十四日)开始邀请公眾就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公约)在香港特別行政区(香港特区)的实施情况提出意见。

  中国將根据公约提交第三及第四份综合报告,而特区政府將就香港特区实施公约的情况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以便纳入中国的报告內。

  根据过往做法,政府擬定了將纳入报告的项目大纲,以方便公眾就有关事宜提出意见。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说:「公眾可在今日起至二○○九年五月二十九日,根据大纲所列的项目,就公约的实施情况给予意见,並提出他们认为应列入报告的项目。我们在草擬香港特区的报告时,会仔细考虑所有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

  公眾人士可將意见以书面方式递交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地址是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中区政府合署(东座)三楼;公眾亦可透过传真(2840 0657)或电邮(cmabenq@cmab.gov.hk)提交意见。

  市民可向各区民政事务处的諮询服务中心索取报告的项目大纲,有关大纲亦可在政制及內地事务局网页(www.cmab.gov.hk)下载。

2009年4月14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