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刘江华今日(十月六日)晚上与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学联)代表会面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特区政府应学联的要求展开一个对话。林郑司长委託我们三人进行筹备的会议,今晚是连续两晚的第二次会议。今晚我们也谈了一些进展,最主要是我们有几个对话的原则,同学们提了出来,我们经过磋商、商討,今日达成了三点原则。
我先读一读这三点原则。第一点是双方是愿意促成有关的会议,原则上同意有多轮的对话;第二,有关会面將会是学生和政府在平等基础上,直接和互相尊重的对话;第三,若对话有成果,特区政府会贯彻落实与会者取得共识的事项。这三点是大家同意的。
在这会面原则的基础上,我们也討论了一些实质的具体安排,有两项是大家都同意的。第一是希望能尽快有一个对话和会面,我们是很希望能在这个星期內进行到这个对话。第二,我们希望这个对话都是能用一个公开的形式,让市民大眾了解到对话的过程和內容。
有两点是大家要回去磋商的,第一是地点的问题,第二是討论的议题。这些均有待双方回去再想想。由於时间比较短,所以我们很希望明晚,现在是暂定明晚继续第三次会议,务求能够尽快开展对话,令大家可以有一个沟通的机会。
记者:有没有要求他们先撤回?你们有没有开甚么条件?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今晚我们三位同事的职责是和同学们谈谈会面的安排,其他东西我们没有接触到,基本上是希望能尽快有一个对话。
记者:地点上,其实爭议是甚么呢?是否对方可能要求一个公开的地点,而政府要求在政府总部开……?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今天的会议谈得很好,基本上大家都是很坦诚,也是有商有量去倾谈,特別是同学们提出的三点建议,都是尽量去吸纳,也是双方同意的一些字眼,让大家感到安心和能进入实质的安排,所以其实今天是一个颇不错的进展来的。(会议完结,)我们离去前也说,希望明天是最后一次筹备会议,之后就正正式式由(政务司)司长领导下和同学们有一个交流和对话。
记者:为何议题有分歧呢?是否双方对谈的方案有分歧,还是其他有分歧?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我刚才没有用「分歧」两个字。我刚才说的是有一些事项我们是同意了,包括日期,但有些事项我们要回去谈谈,包括议题,要谈些甚么。我们同意了甚么呢?就是议题必定是围绕政改工作,也是源起於学联给林郑司长的一封信內所提及的,按照这个方向去推进。
记者:你认为大家的討论是否要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框架下进行?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我相信依法去处理政改的工作,是必定需要这样的做法。但我们也要听听同学们,希望他们能够提出哪一方面的议题,然后大家能够磋商。
记者:政府有没有甚么预设的条件?或者双方在安排方面有没有一些未能达成一致的意见?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刚才我说譬如是地点,究竟在哪儿会比较好些呢?大家提出了一些想法,但最后未有一个定案,所以我们有待明晚进行。
记者:刚才你说,地点上双方也说了一些看法,可否透露一下政府初步的构思和学生提出了甚么地点出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我们谈了数个事项,有一些大家同意了我们会公开说的,包括时间,即是这个星期之內。但是地点方面,虽然我们有提出来,但我们和同学之间也有一个互信的关係,暂时未確定就先不要说出来,因为可能也会有不同的考虑。我们都尊重大家双方的想法,所以有些东西不是分歧来的,而是需要大家回去再想想,明晚再谈。
记者:地点上要再想的意思是在细则上,还是双方秉持的立场不同?即一方想公开些,另一方则希望在一个闭门的环境进行?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基本上没有甚么很大的爭议,大家放心。只是我们提出的一些地点,大家可能要回去想想,究竟是否最適合呢?还是有没有更適合的地点呢?就是这样而已。
记者:例如有甚么地点呢?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我们提出了一些地点,但我们说过因暂时未能確定便暂时不说,待明天大家同意后(才公布)。我希望大家让我们遵守刚才大家彼此间的互信关係,希望能够做到。
记者:既然达到那三个原则,为甚么还要再开会?现在是否想拖延时间?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我刚才已经说了,该三个原则是会面的原则,这是大家同意的。至於细节的工作或会面的安排,有两点我们已经同意了,有一些我们回去再想想,主要就是这样的进展。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14年10月6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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