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务局局长谈话內容 |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七月十六日)与民主党党员会面后,与传媒的谈话內容(中文部分):
政制事务局局长:今日我刚与民主党主席、民主党成员有机会见面,他们向我表达有关二○○七年以后政制发展检討意见,谈到检討范围和检討时间表。有关政制改革范围,我向民主党党员表达,我们需要大家、政府、政党、议员共同努力,尽量求同存异、建立共识,以製造在议会內更多共通点。因为在《基本法》下需要有三分之二立法会议员的支持,行政长官的同意,二○○七年之后选举制度才可以有改变。在此情况下,直选產生的立法会议员和功能组別所选出来的议员,他们之间必须有一个共识,我们才可以向前行。 其实在社会上,过去这几个星期,有很多意见表达关心政制的改革和政制检討。有多种意见,有一部分意见表示要加快直选的步伐,另有一些意见表示应保留功能组別席位。所以我再提《基本法》的机制,需要有三份之二议员的支持,我们才可有一个共识,大家考虑怎样改二○○七年之后选举的制度。 我觉得今日的沟通是有用的、是积极的。就时间表的问题,我向民主党的成员解释,由现在至○六/○七年,我们有四年时间。在这四年期间,我们会充分做好我们的工夫,內部研究、公眾諮询和本地立法,我们会確保有足够时间给公眾、市民去参与公眾諮询的过程和表达他们的意见。 今日也藉此机会,讲另一方面的消息,今日七月十六日是我们二○○三年选民登记运动最后的一日。到今个星期一(七月十四日),根据我们的统计,我们已经收了二十二万五千份表格。大致上,有一半是新登记的表格,有一半是更新个人资料,例如住址。直至目前为止,我们处理了十三万张表格。我欢迎这么多新增加的选民登记,我也呼吁所有已登记做了选民的,在今年十一月的区议会积极参与,也在明年九月立法会选举投票。 记者:刚才你说的意思,是很倚赖立法会內有三分二的议员,才可以推动普选,但是你是否有实际的时间表?因为这样讲好像是將责任推给立法会,由他们决定?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以前在立法会向大家交代过,我们会在○三年集中处理內部研究,在○四年或○五年做公眾諮询,我希望○六年做本地立法。在这几个过程里,我们当然有机会在立法会內、立法会以外听取意见,而最终要根据《基本法》附件,需要有三分之二立法会议员的支持,行政长官的同意,才可以改选举的制度。但责任当然由政府去启动公眾的諮询和做好我们的研究,將我们的方案拿出来给公眾討论。 记者:如果○六年可以进行立法,是否○七年可以做到普选行政长官? 政制事务局局长:最终达到普选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目標已在《基本法》第45条及68条列明。我现在概括讲述我们目前如何处理政制改革/政制检討的研究,及在以后时间我们將如何处理公眾諮询的工作。但最终的方案將包括什么现在言之过早。 记者:有些意见是如果依照这个时间表在○六年立法,基本上纵使最后的意见是○七年普选行政长官,你这样的做法是否包括○七年也可以普选?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现就政制检討涵盖的范围是包括行政长官或立法会的组成,未有最后定案。但我可以確实告诉大家,我们由现在到○六/○七年有四年时间,根据我的估计,我们有充分时间做好研究、公眾諮询,透过《基本法》的附件,处理我们需要做、在立法会的表决及处理本地立法。这四年时间是充足的。 记者:你说在○三年做內部研究,○四年才做諮询工作,但是刚才民主党要求在年底、甚至在立法会復会后,即十月时须即做諮询工作,你认为年底前便要做这工作是否很难做到?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唯一可以说的是我听到他们的意见。其实他们都是积极地希望社会的意见能更充分地反映给政府知道。在目前的情况,任何意见我们都愿意听。虽然我们一方面在做內部研究,但在过去数个星期社会上表达的意见我们都充分知悉,在未来数月如果有任何其他方面的意见,有人愿意表达的话,我们当然愿意接收。但是我今天可以告诉大家的是,在未来四年我们有充足的时间做研究、公眾諮询及本地立法。目前为止我未决定应该何时正式开始公眾諮询的工作,我会先多听意见。 记者:你刚才说现还未定几时諮询的时间表,是否意味不排除会提早?以及之前你定的时间表是在七月一日游行前定的,但是现仍坚持,是否会觉得未能回应市民诉求? 政制事务局局长:市民的诉求我们是听到的,在未来几个月我当然会继续听。目前我可以告诉大家的是,在未来四年我们有足够时间去做我们需要做的工作。几时正式开始公眾諮询?我未作最后决定。但我今日听了民主党的意见,在未来几个月如果其他党派及团体,有他们的意见,我也很愿意听。 记者:如果大家的意见是在○七/○八年进行普选,是否有足够时间可以做到?你有否在会上劝民主党人士不要再搞游行及示威集会? 政制事务局局长:你的第一个问题跟第二个问题是完全没有关係的。我们现在就○七年之后政制发展检討未有既定方案,但不论最终是什么方案,相信接着的四年,我们有足够时间根据《基本法》好好处理政制发展的检討。至於游行示威,我觉得这是香港人表达意见的一个合法和正常的渠道,我们会小心聆听任何透过这些渠道或其他渠道发表的公眾意见。 记者:你之前曾讲过基本法○七年以后的......你们会再研究,现在是否有答案,在○七年包括普选特首? 政制事务局局长:就二○○七年以后政制发展检討涵盖的范围,我们仍然在做內部研究。 记者:想问问责制报告(几时公布及)有什么困难?另外是想知道你有否向董生讲要......辞职? 政制事务局局长:有关我们问责制的十二个月报告,我们承诺会在七月內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提交。政制事务委员会將在下星期一开会,我现仍在做准备工夫,希望在下星期一会议上可以討论这个报告。至於我们主要官员和特首之间的沟通,都是主要官员和特首之间的沟通,就这个问题,我没有进一步的回应。 记者:你刚才说「范围」是否包括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仍没有决定,但其实你说有足够时间,「足够时间」的定义是什么? 政制事务局局长:有关附件一的研究,是技术的研究,研究法律条文涵盖范围是包括哪一届的行政长官,需要仔细研究。但是我们○三年集中处理內部研究,这是其中一个课题,我不相信这会阻迟整个检討。 记者:你说有四年做諮询,但在四年做諮询和立法,时间是否足以令二○○七年可以普选特首? 政制事务局局长:今日我们未做这个諮询,我们自己內部也未做完研究,订出任何方案。因此,今日讲最终採纳哪个方案,我想是言之尚早。但现在大家关心的是什么时候我们可以开始公眾諮询,我是很明白的,所以我在计划这工作的时候,我完全会照顾这方面的需要和想法,会预留足够时间给公眾参与和表达意见。 记者:外界一直批评政府动作太慢,很多诉求希望订出时间表,但你说四年时间足够;但是仍未有时间表订出?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觉得香港市民关心香港政制发展的前景,这是非常自然的,也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我们会按部就班、仔细安排研究和公眾諮询工作,確保市民和有关团体、政党有充分时间表达意见,让我们在归纳意见之后,可以做最后的方案,给立法会表决。 记者:你本身有法律背景,会否代叶太推销二十三条,及因为叶太將会放假,在一般安排下你会署任(保安局)局长的,你会否接受这项工作?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想就《基本法》23条今后怎样向公眾解释,及如何在立法会內外怎样处理,大家可以等政府进一步的交代,不需要我今日在此向大家交代,好吗?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二○○三年七月十六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