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发展討论符合《基本法》

  就杨森议员今日(二月十五日)在香港电台第三台节目「给香港的信」中所表达的言论,政制事务局发言人作以下回应:

  政制发展专责小组最近访京期间,中央有关部门向小组重申了某些自八十年代为准备香港回归已定下的方针政策,这些政策一直没有改变。

  八十年代起草《基本法》时,行政主导这方针是设计香港政治体制和维繫香港有效管治的一个重要考虑。未来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具体產生办法,必须符合《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有利於巩固和完善行政主导体制。

  中央有关部门表示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政务司司长在二月十一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回应议员的关注时,引用了邓小平先生在八十年代的讲话,並且表示国家在八十年代已为香港定下基本方针政策,以及確立了管理香港事务的人应是爱祖国、爱香港的香港人。

  自回归以来,中央和特区政府均依照《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不存在任何对《基本法》中关於政治体制规定的重新演绎。

  特区政府鼓励香港社会討论《基本法》中有关政治体制的原则及法律程序问题,是希望不同团体和人士多发表意见,对问题加深了解,共同为日后政制发展的工作打好稳固的基础。



二○○四年二月十五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