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驳斥人权观察报告 |
就人权观察昨日发表的报告,政府发言人今日(一月十四日)在回应时表示:
「人权观察报告內对香港的指控毫无根据,亦完全忽略了一些基本事实。 回归以来,中央恪守承诺,让香港人根据《基本法》以高度自治的原则处理香港事务。 国家领导人已多次表明他们决意確保这情况得以持续。 就香港的政制发展,特区政府致力进一步开放二○○七年行政长官和二○○八年立法会的產生办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於二○○四年四月所作出的解释和决定,乃按照中国宪法及《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 按照宪制的设计,中央是有权有责审视香港的政制发展事宜。 『一国两制』从来都不应理解为香港可以自行决定改变二○○七年以后的选举安排。 如要修改二○○七年以后的选举安排,《基本法》订明一个三方机制,即须要得到立法会三分之二议员的赞成,以及行政长官和中央的同意。 人大常委会於二○○四年四月作出决定前,已仔细考虑过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在香港社会中收集到的各方意见。 人大常委会的高级官员亦亲自与社会各界別及各阶层的代表见面,听取意见。 虽然部分香港人支持○七、○八年进行普选,但也有人士认为香港的政制发展应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向前发展。 人大常委会已釐清○七、○八年的变更范围,我们应当充分利用现存的空间,扩阔公眾参与选举的程度,以及提升两个选举制度的代表性,收窄现行安排与普选这最终目標的距离。 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將继续推动香港社会循这些方面建立共识。 报告就二○○四年立法会选举提出的质疑也是没有根据的。 高达百分之五十四的歷史性投票率,足以证明香港人对选举安排的健全性充满信心。 香港社会亦普遍认为选举是在公开、公平和诚实的情况下进行。」 完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星期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