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府成立问责制主要官员离职后工作諮询委员会

  政府今日(四月十五日)宣佈成立问责制主要官员离职后工作諮询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问责制主要官员守则》而成立。守则规定主要官员如欲在离职后一年內展开任何工作,在任何商业或专业机构出任董事或合伙人,或独资经营任何业务或专业服务,必须事前徵询行政长官所委任的专责委员会的意见。

  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

(一)订立原则和標准,以为前任问责制主要官员离职后的工作安排提出意见;以及

(二)根据所採纳的原则和標准,就前任主要官员的工作安排,作出研究和提供意见。

  署理行政长官已委任高等法院原讼庭彭键基法官为委员会的主席,委员包括香港大学副校长李焯芬教授和中信泰富董事总经理范鸿龄先生。委员会的任期为两年,由二○○五年四月十五日起。

  政府发言人说:「我们高兴主席和委员能为委员会效力。他们是在社会上备受尊重的人士,並拥有丰富的公共服务经验。我们有信心他们会以专业的態度和公眾的利益处理委员会的工作。」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