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既保証新特首如期选出又符合法治精神 |
特区政府发言人回应今日(四月二十四日)的游行时表示,特区政府尊重市民依法享有言论、游行、集会及示威的自由。
他说:「我们知道仍有市民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將就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作出解释有所忧虑。」 发言人强调:「在『一国两制』设计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及《基本法》有宪制权力对《基本法》条文作出解释。这是特区宪制架构的一个重要部份。特区政府根据《基本法》的条文要求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合法合宪的做法。」 他指出,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並不影响特区的司法程序。在此期间,特区政府会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司法覆核的案件。事实上,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將在五月十日及十一日就有关的司法覆核案件进行聆讯。 发言人说:「我们知道市民大眾最期望可依法如期在七月十日选出新的行政长官。为確保能达至这目標,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是符合香港根本利益的做法,亦完全符合『一国两制』及法治精神。」 至於政制发展方面,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会继续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推动香港的政制向前发展。政制发展专责小组正就第四號报告书諮询社会各界人士。专责小组欢迎任何人士就二零零七年行政长官及二零零八年立法会產生办法应如何修改提出宝贵意见。 完 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星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