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事务局局长谈话全文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六月二十一日)下午主持《基本法》实施六周年图片展暨公民教育常识问答比赛开幕礼后,与记者的谈话內容(只有中文):

记者: 你去信美国领事后,他们有没有回覆?电话或口头上的?

政制事务局局长: 没有,我是星期三写信给他的。其实大家相互之间的立场很清楚。当日我写信给美国总领事,第一方面是希望说明《基本法》下二十三条的立法和政制发展的本质是不同的,二十三条是我们经过几年的深思熟虑和研究后,我们认为现时是时候去立法。而《基本法》下政制发展是要循序渐进,顾及香港实际情况及最终达致普选目標。

自回归以来,政制发展方面,我们是按部就班,根据《基本法》递增立法会的直选议席。我们与美国领事馆和其他外国领事馆,经常有沟通。大家都很明白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一直都是非常稳健,人权自由的保障是充分的。

记者: 美国国务院之前发表对二十三条的意见,是否属於干预香港內政?

政制事务局局长: 在香港与外国政府的领事馆和外国商会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外国政府的领事馆和外国商会,他们国家的公司在香港有许多投资,他们关心香港的前景发展是自然的。但是我们和他们沟通,我们都希望他们会尊重我们「一国两制」的原则,也尊重我们根据《基本法》由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我们立法的建议,也由立法会根据《基本法》去审批这些立法建议。我觉得在这原则下,大家继续沟通是可以的。此外,香港是一个国际城市,我们永远要向外界发放香港的资讯,正如我们在抵御非典型肺炎方面的疫情,世衞组织对香港的透明度非常称许。但是我想对於模式大家都很清楚。

记者: 有些议员在电台主持节目,你觉得是否在选举期间会抵触选举规例?因为多了机会讲政见。你觉得电台、传媒在这方面应如何处理?

政制事务局局长: 香港最重要的是有言论自由,议员有、市民有;政府也很多时候表达不同政策、立场,这自由的风气是香港成功的基石,必然要坚守。


至於有个別有政党背景人士或议员在电台做节目主持,这未尝不可,但是如果在选举敏感期间,胡国兴法官的选举管理委员会是有指引的,而所有电子传媒都很清楚这些指引。我相信在竞选期间,每间电子传媒机构会按照这些指引办事。

记者: 刚才有参加《基本法》问答比赛的人士,(对內容)很熟悉,但刚才问他们,有些也觉得政府在二十三条的諮询上,好像可以做得更好。他们比较熟悉《基本法》的也觉得不是太足够,你怎样看?

政制事务局局长: 我觉得我们特区政府自从去年秋季开始做《基本法》二十三条的諮询,我们是非常着实地做。在过去九、十个月,我们也听了很多轮的意见,在立法会以外、在立法会以內,都有很详尽的討论。我觉得最重要是我们听了这些意见之后,对立法建议有一些调节,有一些更加清晰的改动,希望市民能够明白。我觉得《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大家迟早会明白,我们这套立法是完全根据香港人着重的一套人权自由的保障来做。其实在香港回归以来这六年,大家看到香港的人权自由,是可以充分发挥的,我们对时事的辩论是越辩越明的。

我刚才在台上的发言也说到,近日有很多人提到,会否在《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之后,將內地的办事方法引入香港,应该是不会的,而我相信其实香港市民心底里也知道是不会的。刚才我说,例如吴仪副总理,她去到世衞是完全帮香港爭取剔除旅游警告的;中央也很关心香港的经济转型,关心香港的经济復苏要有新的空间来发展,才会跟我们有「更紧密经贸关係安排」,来让我们有新的空间。我相信香港市民在过去六年清楚看到,中央政府一方面会完全依照「一国两制」的大原则来办事,另一方面也对香港和香港市民纯粹只是关心和支持。



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