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政制事务局局长就《2005年拨款条例草案》恢復二读辩论演辞全文 |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就《2005年拨款条例草案》恢復二读辩论的演辞全文(只有中文):
代主席女士: 除继续搞好经济、处理经济转型的问题外,政制发展是特区政府当前最重要的课题之一。 负责处理这个议题的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三位主要官员之间各有分工,政务司司长负责领导专责小组,律政司司长提供法律意见,而我作为局长和我的同事则负责为专责小组提供一切的支援,由政策研究、构思方案、以至草擬討论文件、撰写报告,这些全由政制事务局处理和统筹。 由三位司长、局长共同处理一个议题,不但充分发挥问责官员之间的团队精神,也是近一、两年特区政府处理敏感议题的办事方式。 新的行政长官选举 ──────── 政制事务局当前最重要的首要任务是確保七月十日的行政长官选举能依法如期举行。人大常委会这几天正在召开会议,审议解释《基本法》第53(2)条的议案,相信今天稍后可以有一个决定。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將有助我们顺利完成立法工作,为七月十日的选举提供明確的法律基础。 政制发展 ──── 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会在二○○七年六月三十日结束,容许我们可以按照原先计划在二○○七年选举第三任行政长官和在二○○八年选举第四届立法会。七月十日的选举过后,我们会进一步推动政制发展的检討和工作。 我们的目標一直都没有改变。我们会尽力在立法会內外凝聚共识,希望能够进一步开放两个选举办法,让市民有更大程度的参与,使两个制度更具代表性,更能切合社会的期望。 政制发展检討的工作环环紧扣。第四號报告的諮询期已延至五月底才结束。当新的行政长官在七月上任后,我们会先向他报告和徵询他的意见,然后发表第五號报告,开列主流方案,爭取社会和立法会的支持,及后我们准备在本年內,下半年,处理《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订。继而我们会在二○○六年上半年,处理有关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的修订,在二○○六年下半年组成新的选举委员会,並在二○○七年首季选出第三任行政长官。此外,我们会在二○○七年期间处理立法会选举的修订条例。 区议会检討 ───── 除这些重要里程碑外,我们会在年底前展开有关区议会角色、功能和组成的检討。政制事务局和民政事务总署已成立內部工作小组为这个检討做前期的准备工作。 "9+2" ───── 在未来一年,政制事务局將会继续积极统筹香港特区政府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工作,並加强香港与泛珠三角各个省区的联繫和合作。 特区政府將继续积极参与本年七月在四川举行的第二届论坛的筹备工作。 推广《基本法》 ─────── 今年是《基本法》颁布十五周年,政制事务局会举办更多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向市民推广《基本法》。这些推广活动包括於四月初举行的学生升旗仪式、五月份举行的《基本法》颁布十五周年嘉年华会、《基本法》起草及实施情况巡迴展览、《基本法》研討会、与商界和青年团体合办的各项宣传活动等。我们与相关的政府部门特別为《基本法》颁布十五周年作纪念及推广活动,今年预留七百六十万元,以支持各方面的活动。 结语 ── 主席女士,以上是政制事务局在未来一年的一些工作重点。我会在稍后的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张文光议员的修正案再作回应,解释政府的立场。 我谨此陈辞,多谢代主席女士。 完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