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权利

种族歧视条例

《种族歧视条例》的作用是甚么?

《种族歧视条例》(该条例)於二零零八年七月制定,并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全面生效。该条例规定,基於种族的歧视、骚扰及中伤均属违法行为,以确保不同种族的人在香港皆享有平等待遇。

甚么是种族?

「种族」是指某人的种族、肤色、世系、民族或人种。「种族群体」是参照以上类别而界定的群体。

甚么是种族歧视、种族骚扰、种族中伤?

一般而言,「种族歧视」是指基於某人的种族或其近亲的种族而给予该人差於其他人的待遇,或对该人施加一项同样地对其他种族群体的人施加的要求,但与该人属於同一种族群体的人能符合该项要求的人数比例远较属不同种族群体的人能符合该项要求的人数比例为小,而该项要求因该人不能符合要求而对他有损,但施加要求的人并不能显示该项要求是有理可据的。

「种族骚扰」是指基於某人的种族或其近亲的种族,而作出不受欢迎的行径(可包括口头或书面陈述),令该人因该行径而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吓,或作出某行径,造成对该人有敌意或具威胁性的环境。

「种族中伤」是指基於某人的种族或属某类别人士的成员的种族,藉公开活动煽动其他人对该人的或属该类别人士的成员的仇恨、严重鄙视或强烈嘲讽。

该条例适用於哪些范畴?

条例订明有关范畴包括:

若受到种族歧视或骚扰,应该如何提出申诉?

种族歧视、骚扰及中伤均属违法行为。如你认为曾遭受与该条例有抵触的待遇,可在事件发生后两年内向区域法院提出法律程序,或在事件发生后十二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作出投诉,平机会会提供适切的协助。

平机会是独立法定机构。除了某些例外情况之外,进行正式调查时所取得的一切资料绝对保密。平机会鼓励争议双方和解。若未能达成和解而受害人决定将其个案提交法庭处理,平机会可在法律程序上提供适切的协助。

平机会的联络方法

地址:
香港黄竹坑
香叶道41号16楼

电话 : (852) 2511 8211

图文传真 : (852) 2511 8142

网上查询及投诉表格:请按此

电邮: eoc@eoc.org.hk [请留意,此电邮地址不适用于与反歧视条例有关的查询及投诉。]

(本文只提供有关《种族歧视条例》的一般资料,这些资料或有未详尽之处。如欲得知条例的详尽内容,可参阅该条例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