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国歌的官方录音^ 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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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的标准演奏曲谱^ 已更新!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国歌歌词

国歌歌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义勇军进行曲》
田汉作词
聂耳作曲
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
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
起来!
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
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
前进!
前进!
前进!进!


《国歌条例》

《国歌条例》于2020年6月12日正式生效,条例就在香港奏唱国歌、保护国歌以及推广国歌订定条文。《国歌条例》弁言订明,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并在适当的场合奏唱国歌。


立法背景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17年9月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国歌法》),并于同年11月4日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根据《基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凡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考虑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香港的实际情况,香港特区政府决定以本地立法形式在香港实施《国歌法》。经立法会通过后,《国歌条例》于2020年6月12日正式生效。


奏唱国歌的标准及礼仪

《国歌条例》第3条订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须以符合其尊严的方式奏唱。奏唱国歌时,参与或出席有关场合的人当守的礼仪是 ——

  1. 肃立和举止庄重;及
  2. 并无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保护国歌

《国歌条例》下的罪行涉及不当使用国歌,或公开、故意、意图侮辱国歌的行为。


须奏唱国歌的场合(《国歌条例》附表3)

  1. 以下宣誓仪式 ——
    1. 根据《宣誓及声明条例》(第11章)第16A条作出行政长官的誓言的宣誓仪式;
    2. 根据该条例第16B条作出主要官员的誓言的宣誓仪式;
    3. 根据该条例第17条作出司法誓言的宣誓仪式;
    4. 根据该条例第18条作出尽职誓言及行政会议誓言的宣誓仪式;
    5. 根据该条例第19条作出立法会誓言的宣誓仪式;或
    6. 根据该条例第19A条作出区议会誓言的宣誓仪式
  2. 升国旗仪式,包括 ——
    1. 特区政府举办的金紫荆广场升旗仪式;
    2. 特区政府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周年升旗仪式;及
    3. 特区政府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周年升旗仪式
  3. 特区政府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周年国庆酒会
  4. 特区政府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周年庆祝酒会
  5. 特区政府举办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仪式
  6. 特区政府举办的“为保卫香港而捐躯之人士”纪念仪式
  7. 特区政府举办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纪念仪式
  8. 特区政府举办的重大体育赛事
  9. 法律年度开启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