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二零零四年施政纲领 |
引言 这份文件旨在向议员介绍政制事务局在二零零四年施政纲领中提出的措施。 施政纲领中政制事务局的措施 2. 在二零零四年施政纲领中,我们建议透过以下措施,加强有效管治: (一) 处理二零零七年之后政制发展的事宜。 (二) 检讨区议会的角色、功能及组成,并在过程中谘询公众(由政制事务局和民政事务局共同提出)。 (三)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二零零四年的立法会选举公平、公开及公正,并采取措施去支持政党、政治团体及独立候选人参选。 (四) 继续落实“一国两制”和展示其成效。 我们会在余下的段落,讲述以上第(二)、(三)及(四)项的措施。至于第(一)项措施,将由另一份文件介绍。 检讨区议会的角色、功能及组成 3. 行政长官在二零零四年施政报告中表示,会在适当时候检讨区议会的职能和组成。在这个过程中,政制事务局将与民政事务局及其它有关决策局和部门紧密合作,并会谘询公众。 二零零四年立法会选举 4. 二零零四年立法会选举将于二零零四年九月举行。是次选举将由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各选出30名议员。《2003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于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通过,为这次选举提供法律基础。 5. 选举各项细节安排的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例如,我们将实施下列措施,以支持政党、政治团体和独立候选人参加选举 – (一) 候选人获准在选票上印上其照片和标志,如属组织的成员,则可印上组织的名称和标志;以及 (二) 合资格候选人将获得财政资助,资助额以其有效得票每票10元计算。详情载于政制事务委员会第CB(2)331/03-04(09)号文件。 我们分别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及二零零四年一月,向立法会提交为上述措施而制定的两条附属法例。这两条附属法例会以不否决或不提出修订的议决程序审议。 6. 此外,选举管理委员会(下称“选管会”)正拟备选举指引初稿。选管会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谘询,让公众发表意见,然后才敲定有关文件。 7. 二零零四年选民登记活动将在二零零四年四月左右举行。选举事务处会根据法例规定,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五日或之前发表正式选民登记册。 落实“一国两制”的原则 8. 为协助处理香港特区对外事务,政制事务局会继续担当香港特区政府与外交部驻香港特区特派员公署之间的联系枢纽,并向决策局和部门就处理香港特区对外事务提供意见,确保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和“一国两制”的方针。 9. 我们会继续协助各决策局及部门,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与内地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对口部门,建立沟通渠道和发展有效的工作关系。我们亦将通过官式访问活动及其他官式接触,进一步增进香港特区政府与内地和澳门特区部门之间的相互了解。 10. 政制事务局同时亦为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及沪港经贸合作会议提供支援。我们会继续分别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保持联系,以加强粤港和沪港之间的合作。 11. 我们会继续根据“钱七条”,推动港台之间的经济及文化交流。我们会透过向来自台湾商界及其他专业界别的访客,介绍香港的最新发展,及安排他们参观特区政府的政策局和部门,向他们展示“一国两制”在香港成功落实的情况。此外,我们会与中华旅行社保持联络,处理涉台事务。 结语 12. 请议员备悉本文件的内容。 政制事务局 二零零四年一月 [AA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