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定光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答复: 问题:
(一)香港特区政府将如何参与《发展规划》的构思,以及会否在不同的阶段参与工作; (二)上述的协调机制的最新安排为何,包括何时设立该机制,以及机制的架构为何;及 (三)在香港的现代专业服务经验带动前海发展的同时,当局会否研究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会为本港带来甚么实际效益和发展机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一)根据深港两地政府的共识,前海的发展由深圳市政府主导和开发管理,而特区政府为前海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探讨和制订提供意见。特区政府一直与深圳市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双方亦在二○○九年十一月成立了前海合作联合专责小组并就相关的事宜多次进行讨论。
(二)有关当局正在积极筹备落实《前海规划》,在成立协调机制的具体安排方面,目前未有定案。一旦有定案,我们会向立法会、传媒和公众交代。 (三)在前海推进现代服务业,有助香港及内地的未来发展,互利共赢。一方面可提升香港服务业的竞争力和开拓内地市场,从而推动香港长远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可利用香港的经验,加速内地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现时前海地区的发展仍在规划建设阶段,部分土地仍待深圳当局开发,而推进《前海规划》的具体安排亦有待有关当局制订,因此,我们现阶段未有就前海发展对香港带来的经济效益有详细评估,但我们有信心在前海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确实可为香港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特别是继内地改革开放三十年,沿海地区工业化已基本完成,在前海发展服务业可为香港的金融、专业及其他服务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完 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