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第三季《公开资料守则》统计数字发表 |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表示,政府在二○○八年第三季共收到四百五十六宗根据《公开资料守则》索取资料的要求。 自《公开资料守则》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来,根据该守则索取资料的要求共有二万五千五百二十四宗,当中有二万二千八百二十五宗(即百分之八十九)获提供全部(二万二千三百一十二宗)或部分(五百一十三宗)所需资料,只有五百三十一宗(百分之二)要求被拒。另外,一千二百三十五宗(百分之五)由申请人撤回要求,八百九十六宗(百分之四)为有关政策局/部门並不持有申请人所要求的资料。 截至二○○八年九月三十日,有三十七宗个案正在由政策局/部门处理。 市民若不满意政府部门根据守则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检有关情况,亦可向申诉专员投诉。 二○○八年第三季期间,申诉专员接获六宗有关投诉个案。申诉专员已经在今季完成六宗投诉个案的调查(当中包括今季前的个案)。当中三宗个案已经解决,一宗部份得到解决,另两宗个案在投诉人获得协助和澄清后经已解决。同时,申诉专员在研究两宗个案的情况后决定不会作出跟进。截至二○○八年九月三十日,申诉专员仍在调查七宗个案。 发言人说:「统计数字显示,政府政策局/部门一直遵照守则的规定,市民亦普遍感到满意。」 完 2008年12月31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