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谈《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產生办法諮询文件》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早(十一月二十一日)出席电台节目,就《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產生办法諮询文件》接受访问。以下为林瑞麟在节目完结后,接受记者提问的谈话全文(中文部分):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多谢大家在大清早天气比较清爽也前来做报道。大家有甚么问题要问?

记者:对於泛民主派现在差不多决定要参加补选,政府除了会依法进行补选外,会否也着力一些游说他们要就行动三思,以免虚耗公帑,或者令有关討论能更心平气和地进行?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是分两方面来做事的。我们现在已发表了二○一二年政制发展的諮询文件,所以不同党派的意见,不论他们是参加「总辞」与否,我们都会继续聆听和接收,以及与他们沟通、商量的。第二方面,如果大家决定要「总辞」,我们亦会按照立法会的条例安排进行补选。在安排补选方面,我们初步估计要动用约一亿五千万元公帑,这方面我们是会依照程序来办事的。

记者:刚才你提到会寄望在二○一七年选出的那一任行政长官推动普选,那是否表示在某程度上不会寄望在现届內能做得到甚么?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一任的人做一任的事,所以作为第三届特区政府,我们现时是按照人大常委会在二○○七年作出的决定,尽量使香港在二○一二年的两个选举办法能注入新的民主成分,扩阔参政的空间。我们相信这对於在二○一七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以及往后在二○二○年立法会普选,是有帮助和可以起积极作用的。

记者:如果进行「五区总辞」,会否使落实二○一二年政改方案的时间再延后,或者影响进程?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现在会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眾諮询,至二月十九日结束,之后会视乎收到多少意见,以及各方面对二○一二年的两个选举办法希望怎样更改的意见,我们会做总结,然后会爭取在二○一○年之內尽快就《基本法》的附件提出修订,交由立法会进行表决。我们希望能尽早完成这个过程,能够在明年第四季开始进行本地立法,修订《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及立法会的有关条例。至於如果有党派或议员请辞而要进行补选,我们会尽快在数个月之內安排这一场补选。这两线的工作,我们会分头进行。我们相信是可以达標、可以依法来处理的。

记者:政府会否抢先在补选前提出一些方案在立法会通过?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会实事实办,大家毋须担心我们会「乘人之危」偷步进行有关表决。我们现在处理有关二○一二年的选举办法,我觉得这是香港整体社会都关心的事,这亦包括立法会內的不同党派,希望他们不论在补选前或补选后都会反映市民的意愿,我们是非常尊重这些意愿的。

记者:早前谭惠珠说过,普选的定义要由中央解释,你对此有何理解?另外,传统的功能组別似乎並不合乎普选的原则,有甚么方法可以使之达致普选的概念?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是这样理解的:香港会达至普选是因为《基本法》已订明立法会和行政长官最终要达至普选產生的目標,所以我们在二○二○年如何达至普选立法会是要按照《基本法》来行事。特区政府已清楚表明,普选立法会是要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则,而现有功能界別的选举並未符合这两项原则,所以到了二○二○年要符合的话,便要在未来三届的立法会──在二○一二年、二○一六年和二○二○年──向此迈进。大家看到,我们今次提出有关在二○一二年的方向,是希望虽然人大常委会定下地区直选和功能界別议席要有五十/五十的比例,但是透过扩阔区议会的参选方案,將来会有差不多六成议席经由地区直选或间选產生。我们希望这条路开始这样走以后,在二○一六年和二○二○年继续走下去会有更大的进度,致使在二○二○年能达至普选立法会。

记者:那是否表示说不定在二○二○年功能组別仍然存在?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不可以今天便作出这个结论,因为香港社会和不同党派就如何落实立法会普选是有不同的方案和建议的。有党派建议「一人一票」,取消所有功能界別。有另外的团体建议「一人两票」,一票地区、一票功能;但即使是走这条路,亦有人认为提名权要均等,不可留给功能界別,所以我相信这个问题依然要掌握。我觉得最有条件带领香港解决这个问题的是在二○一七年经普选產生的行政长官,所以我们很希望在二○一二年民主会有进度,为在二○一七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铺路。

(请同时参阅谈话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