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回应审计署署长有关个人资料私隱专员公署的报告书

  就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提交立法会省览的审计署署长第五十三號报告书有关个人资料私隱专员公署(公署)的部分,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在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该局欢迎有关报告书。

  发言人说:「我们尊重公署作为独立的法定机构,在內部管理及运作上具有自主权。与此同时,由於公署的运作费用来自公帑,我们非常重视审计署署长在报告中就公署的管理和运作所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我们会与公署紧密合作,確保各项建议可妥善跟进。」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已於今日较早前去信公署,强调公署应认真考虑报告书內所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並且採取適当的跟进行动,包括检討內部指引、程序和监控机制,以確保维持良好管治及资源运用符合经济效益。

  发言人说:「我们接受报告书中对政制及內地事务局提出的三项建议,並会採取適当的跟进行动,落实有关建议。」

  在三项建议中,其中一项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应检討公署在二○○三至○四年度购买公署车辆的做法是否恰当。由於公署未获准把款项从经常性资助金帐户转拨至非经常性资助金帐户便购买车辆,局方在徵询財经事务及库务局的意见后,认为有关行为违反了一九九七年十一月签署的《行政安排备忘录》的规定。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已去信公署,强调时刻恪守《备忘录》各项规定的重要性,並提醒公署在支出方面,包括採购设备及服务,务须审慎和节约。

  另一项建议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应考虑要求公署把拨作添置资料使用登记计划(登记计划)电脑系统的款项退还政府,还是准许公署保留拨款及採取適当措施以確保公署未得局方事先批准前不会把拨款用作其他用途。由於登记计划对社会不同界別均会有影响,公署须在徵询有关方面的意见后,审慎研究推行登记计划的安排。政制及內地事务局会跟进建议及作出安排,让公署把指定用途的款项退还当局。

  至於有关在政制及內地事务局管制人员报告內匯报公署服务表现的建议,局方正联同公署制定合適的成效及生產力指標,包括有关公署所进行推广活动,以及所核准/发出守则或指引的数目的指標。这些指標会纳入明年的管制人员报告內。

2009年11月25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