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发表《香港家书》(只有中文)

  以下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二月二十六日)在香港电台发表《香港家书》的全文:

懿琪:

  转眼间二○○九年很快便要过去,你到英国读书已经六年。虽然你身处外国,但依然非常关心daddy的工作,时常打电话回港都会问及政制发展的情况,就好像市民打电话到电台向我表达意见一样。

  回想在过去七年半,我作为处理香港政制发展的局长,確实有很多经歷。我还记得在二○○二年刚出任局长时,虽然《基本法》清楚订明香港达至普选的最终目標,但老实说,究竟香港如何走这条民主路,甚么时候能达至普选的终站,依然有很多问號。

  当年,每次我在立法会接受议员的质询:「香港何时实行普选?」,我往往只能表示这要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这当然不能够满足立法会议员,而我心里亦知道,未能够回应市民对普选的诉求。

  香港是一个自由法治的社会,市民对早日达至普选有期望是很自然的事。但在九七前的港英政府年代,以及回归初期的特区政府,都从未很积极地去推动社会討论普选这议题。

  政制发展本来就是一项非常复杂和敏感的议题,特別在「一国两制」下,要达致普选,不单只要讲求社会共识,亦要按照《基本法》达致三方共识,即是立法会、行政长官及中央都要同意。要为香港处理好这事情,不能一蹴而就,只可以沉着应战,按部就班地去做。

  二○○五年本来是一个推动香港民主发展的契机。特区政府一方面推动「区议会方案」提升○七/○八选举的民主成分,另一方面透过「策略发展委员会」开展有关普选的討论。

  很可惜,○七/○八选举方案虽然得到六成市民的支持,但最终未能获得立法会通过。当年,我固然感到有点失望,但我们对於推动普选討论的工作並无停顿下来。到了二○○七年七月,政府发表了《政制发展绿皮书》,这是我们第一次就普选模式、路线图和时间表諮询公眾。

  香港社会就普选议题进行了理性、务实的討论,而大家的努力是有收穫的:人大常委会在二○○七年十二月作出了《决定》,明確了二○一七年可以普选行政长官,並且在二○二○年可以普选立法会。

  下一步要做的,就是要为二○一二年的选举制度谋取进度,让香港向普选目標稳步迈进。

  我们在大概一个月前发表了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选举办法的諮询文件,提出考虑透过增加民选区议员的参与,来提升两个选举的民主成分。

  如何处理立法会功能界別议席永远是问题的焦点。在维持地区直选和功能界別议席各佔一半的规定下,我们恪守不增加「传统」功能界別的原则。除了增加五个直选议席之外,我们希望通过增加五个由民选区议员互选產生的议席,把地区直选和间选產生的议席增加至四十一席,佔总数七十个议席的大约六成。

  这次提出的二○一二年选举办法的考虑方向,是在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下,我们能够爭取到最广和最阔的出路。抚心自问,这確实是真正有实质民主进步的方向。

  这个多月来,我和我的同事出席了立法会和区议会的会议,与不同的团体会面,直接听取议员和不同界別人士的意见。

  到目前为止我们听到的意见,有赞成政府提出的方向的,当然亦有不认同的。部分政党和团体更提出应先处理普选模式的问题,然后才討论二○一二年的选举办法。

  其实諮询文件提出的方向並非特区政府的定案,我们会继续听取市民和社会不同界別的意见,希望最后能提出一套各方都可以接受关於二○一二年政改的方案。

  近日有部分政党和学者提出了「区议会方案改良版」,对这些及其他意见,我们都会小心研究。社会能聚焦討论二○一二年的选举办法,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至於普选的问题,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已经订明,在二○一七年实行普选行政长官时,行政长官是由所有合资格选民普选產生,因此是「一人一票」、名符其实的普选。

  至於立法会的普选模式,包括如何处理功能界別的问题,社会还有充分的时间作討论。在落实普选时的普选模式,必须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则,这是不容置疑的。

  香港的政制发展经歷了原地踏步,要走出这困局,我们除了要对自己有信心,愿意妥协和懂得包容其实也非常重要。

  我们不是在一个乌托邦內搞政治,现实是有一定限制的。香港有自己独特的歷史背景、社会环境和宪制安排。但从另一角度看,政治是可能的艺术。我们要从现实限制中为市民爭取最大的民主空间,必要时要愿意作出妥协。

  懿琪,人生也是一样,纵使我们有很多理想,但环境永远充斥着不同的限制,我们不能以为只有硬闯才是真英雄,反而要从现实限制中爭取最大空间需要有勇气和毅力,这样我们才能为香港走出一条又新而又有活力的民主路。

Daddy

2009年12月26日(星期六)